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 公告编号:2024-033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2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6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会监事7人,实际参会监事7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7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4名,职工代表监事3名。
经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提名及被提名人本人同意,同意提名韩兆海、周芬、王粤燕、覃空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另有职工代表监事3名,将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大会选举产生后,直接进入第四届监事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1日
候选人简历
1、韩兆海
韩兆海,男,1985年10月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硕士学位,经济师。曾任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副经理、团委副书记;江苏省国信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党政办公室副主任。现任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党政办公室主任。2023年11月至今,任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韩兆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2、周芬
周芬,女,1973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江苏省(商业)贸易厅审计处办事员、科员;江苏省贸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审计监察处、财务审计处副科长、江苏省贸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审计处科长;江苏省滩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财务处业务主管;江苏省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处业务主管、资产财务部(资金管理中心)高级业务经理;现任江苏省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资金管理中心)副总经理。2015年5月至今,任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芬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3、王粤燕
王粤燕,女,1978年1月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盐城市粮油供应公司会计;盐城凯文广告有限公司会计;苏果超市(盐城)有限公司核算员、总账、财务部副经理;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融资人员、融资部融资人员、财务部往来会计、财务部总账会计、计划财务部经理助理(副科级)、计划财务部副经理(副科职)、财务部副部长、财务管理部副部长。现任盐城市国能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粤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4、覃空
覃空,男,1977年4月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师。曾任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科员、业务经理;江苏省苏舜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第五片区财务总监;江苏通宇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总支委员、财务总监、工会主席。现任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部长(主持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覃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 公告编号:2024-032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8月2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6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
经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提名及被提名人本人同意,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相关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同意提名朱又生、陈华、陈琦文、申林、黄晶生、张正中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及被提名人本人同意,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相关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同意提名蔡建、巫强、冯永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10万元(含税)。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蔡建、巫强、冯永强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因非关联委员不足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4年9月5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1日
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朱又生
朱又生,男,1965年4月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任江苏省能源交通投资公司项目经理;江苏徐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江苏省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部副总经理、安全生产部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江苏国信扬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能源部副总经理、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能源部总经理、战略投资部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2022年8月至今,任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又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2、陈华
陈华,男,1974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江苏省句容市委办综合科副科长、句容市委办公室副主任;江苏省镇江市委办综合二处干部、综合二处副处长、综合四处处长;江苏省纪委第六纪检监察室干部、主任科员;江苏省粮食局办公室主任科员、办公室副主任(副处级)、政策法规处副处长;江苏省第九、十批科技镇长团姜堰团团长、姜堰区副区长(挂职);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发展改革研究室副主任、党政办公室副主任;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等职务。现任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21年8月至今,任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3、陈琦文
陈琦文,男,1969年8月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高级技师。曾任盐城发电厂汽机分场运行值班工、生技科节能专职;盐城发电有限公司运行值长、运行车间副主任;江苏省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能投二部项目副经理、安全生产部项目经理;江苏徐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外派,期间明确集团部门副职级);江苏镇江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工会主席、纪委书记、董事(集团部门副职级);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能源部综合计划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集团部门副职级)。现任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能源部副总经理兼综合计划部总经理(集团部门正职级)。2023年5月至今,任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琦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4、申林
申林,男,1986年10月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江苏省天然气有限公司财务部职员、主管、科长;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苏晋朔州煤矸石发电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党委委员。现任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2024年7月至今,任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申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5、黄晶生
黄晶生,男,1982年7月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任职于南京恩格蓝波微电子有限公司、上海尚德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南瑞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南京分院。现任江苏省沿海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江苏沿海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董事。2024年3月至今,任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晶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6、张正中
张正中,男,1983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大学学历。曾任南京医药公司盐都分公司销售员、销售经理;盐城市中悦税务师事务所职员;盐城市地方税务局第五税务分局(盐城市省力劳动服务公司派遣)代征员;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运营部办事员、投资融资部副经理;新疆伊犁州察布查尔县金融办副主任、伊南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盐城市国能投资有限公司投融资管理部经理、投资融资部经理、监察审计部经理、投资融资部经理兼内部审计部经理、投资融资部经理等职务。现任盐城市国能投资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经理。2021年8月至今,任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正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蔡建
蔡建,男,1965年12月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江苏天元会计师事务所总经理,江苏中衡会计师事务所副董事长兼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江苏公信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兼任中国民主促进会江苏省委经济与法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截至目前,兼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海融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屋世安物联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8月至今,任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蔡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2、巫强
巫强,男,1979年11月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全国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专项资助等多项国家级或省部级科研项目;获得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安子介国际贸易研究奖,商务部商务发展研究成果奖等多项科研奖励;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南京大学优秀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获得南京大学青年骨干教师等荣誉称号。截至目前,兼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8月至今,任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巫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3、冯永强
冯永强,男,1985年10月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2011年起在江苏亿诚律师事务所任职,现任江苏亿诚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合伙人、律师,兼任南京市律师协会业务创新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南京市律师协会江宁分会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钦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泰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江苏省广西商会副会长,曾荣获“南京市2019年度优秀业务律师”、南京市江宁区司法局“法律服务先进个人”等荣誉。截至目前,兼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8月至今,任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冯永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 公告编号:2024-034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9月5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88号4楼广益厅B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5日
至2024年9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8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不适用。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9月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二)登记地点: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88号国信大厦1013室;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邮件方式(联系方式见后)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账户;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账户;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股账户;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持股账户。
六、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南京市长江路88号国信大厦1013室
电话:025-84736307
邮箱:jsnezqb@163.com
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VIP课程推荐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