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年08月20日 03:33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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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0114 公司简称:东睦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报告期内,公司积极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断突破自我,发展了以构建折叠屏手机铰链模组能力提升为中心任务的重点工作,紧随大客户新产品上市的节奏,截至报告期末已配备5条折叠机铰链模组生产线,落实了从折叠机MIM零件向MIM零件+模组的发展模式。

(二)报告期内,公司战略性布局了钛合金MIM粉末原料技术。钛合金由于其优越的性能,越来越受到消费电子和医疗行业的高度关注。钛合金MIM粉末原料技术结合公司前期开发的钛合金大批量生产的工艺技术,为公司未来拓展钛合金大规模应用于消费电子、医疗等领域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1,000平方米的轴向磁通电机生产车间基建建设,并组建了1条轴向磁通电机装配生产线;提升了软磁定子、减速机精密齿轮的工艺技术水平,报告期内,实现轴向磁通电机销售收入24.28万元。轴向磁场电机相对于传统径向磁场电机具有体积小、重量轻和效率高等显著特点,特别适用于对体积重量有特殊要求的应用领域,比如新能源汽车、电动摩托车、机器人、无人机、电动船舶以及电动飞机等,具备良好的性能和广阔的商业潜质。

(四)报告期内,顺应了AI等算力建设的发展趋势,推进了金属软磁新型一体化电感等技术的研发和市场开拓,并取得了里程碑性的进展,报告期内SMC实现芯片电感和服务器电源软磁材料销售收入5,229万元。金属软磁新型一体化电感将有利于拓展金属软磁的市场空间。

(五)报告期内,公司成功开发了高速连接器外罩(housing)MIM件共计两个料号,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其中一个料号已通过验证,并实现了批量交付,产品间接配套到英伟达新一代GB200NVL72服务器;另一个料号已完成国内验证,样品已提交至国外等待最终验证。除此之外,高速连接器外罩MIM工艺技术还可应用于汽车等类似产品的领域。

证券代码:600114股票简称:东睦股份 编号:2024-043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5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8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公司董事长朱志荣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对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议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等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有关本次章程及相关制度修订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19日

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议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114 股票简称:东睦股份 编号:2024-044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5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8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5人。监事会主席黄永平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对本次监事会会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经逐项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8月19日

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114股票简称:东睦股份 编号:2024-045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情况概述

鉴于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新《公司法》”)于2024年7月1日起实施,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规范治理体系,根据新《公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和其他相关制度进行了系统性的梳理与修订。

2024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和《关于修订〈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修订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本次修订情况如下:

二、其它说明

本次修订的《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和《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届时公司将及时办理公司章程的工商备案手续。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规则(2024年第1次修订);

(二)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份管理制度(2024年第1次修订)。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19日

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一、公司章程拟修订内容

■■

除上述条款修订、适用新《公司法》措辞而将公司章程中“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以及因部分条款增加、删减而需对其他条款序号以及援引条款序号一并作相应调整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二、《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拟修订内容

除上述条款修订,以及适用新《公司法》措辞而将《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以及因部分条款增加、删减而需对其他条款序号一并作相应调整外,本议事规则的其他内容不变。

三、《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拟修订内容

除上述条款修订,以及适用新《公司法》措辞而将《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中“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外,本议事规则的其他内容不变。

四、《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拟修订内容

除上述条款修订,以及适用新《公司法》措辞而将《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中“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外,本议事规则的其他内容不变。

五、《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规则》拟修订内容

除上述条款修订,以及适用新《公司法》措辞而将《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规则》中“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外,本工作规则的其他内容不变。

六、《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份管理制度》拟修订内容

除上述条款修订、适用新《公司法》措辞而将《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份管理制度》中“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以及因部分条款增加、删减而需对其他条款序号以及援引条款序号一并作相应调整外,本管理制度的其他内容不变。

证券代码:600114股票简称:东睦股份 编号:2024-046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富驰公司搬迁补偿款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概述

2021年12月30日,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授权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搬迁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富驰公司”)承租的位于上海市宝山区逸仙路4318号的老厂区搬迁事项。上海富驰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与上海市宝山区淞南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上海淞南镇人民政府”)等部门签订了《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解除租赁关系及搬迁补偿协议》,协议约定对上海富驰公司所涉装饰装修、附属设施、物资搬迁等补偿总金额为82,250,394.00元人民币。上海富驰公司已分别于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28日、2023年12月1日收到淞南镇人民政府支付的首笔搬迁补偿款16,450,078.80元人民币、第二笔搬迁补偿款29,999,970.00元人民币和第三笔搬迁补偿款600,000.00元人民币,合计已收到搬迁补偿款47,050,048.80元人民币,尚有35,200,345.20元人民币搬迁补偿款暂未收回。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月1日、2022年1月5日、2022年12月29日、2023年12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公告编号:(临)2021-055、(临)2021-056、(临)2022-001、(临)2022-090、2023-056。

二、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富驰公司尚有35,200,345.20元人民币搬迁补偿款未收回,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尚未收回的搬迁补偿款已计提坏账准备10,560,103.56元。

针对上述搬迁补偿款,公司曾多次向上海淞南镇人民政府请示沟通,问题均未得到妥善解决。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通过律师事务所向上海淞南镇人民政府发送律师函,要求其支付剩余搬迁补偿款,但上海淞南镇人民政府以财政资金紧张为由,至今未履行完成剩余搬迁补偿款的支付义务。

三、下步计划及风险提示

(一)公司将保留进一步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启动法律程序提起诉讼等措施的权利,继续追讨剩余搬迁补偿款以及可能产生的其他费用,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上海富驰公司是否能收回剩余搬迁补偿款及收回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在后续财务报告期内,依据该笔款项收回的进展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相应比例的坏账准备,并会影响公司当期损益。

公司将密切关注该笔搬迁补偿款收回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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