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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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20日 03:31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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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1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2024年半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9,067.11万元(不含手续费),2024年半年度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为630.93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96,645.52万元(不含手续费),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为4,448.11万元,累计收到理财产品利息收入243.73万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45,891.46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利息收入)。

截至2024年6月30日,“2021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结存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并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公司经证监许可[2021]180号文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1,24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于2021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公司聘请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担任公司发行可转债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2023年12月31日,同时承接东兴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99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70,257,493股A股股票,公司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承接长江保荐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不局限于负责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发行可转债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剩余持续督导期内的持续督导工作。

2022年2月8日,公司分别与2021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储账户之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梅江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嘉应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梅县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10月12日、2022年10月14日,公司分别与2021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存储账户之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10月18日,公司分别与2021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账户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梅县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市分行及中信证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1年8月27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2021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之“嘉元科技(深圳)科技产业创新中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公司在福建省宁德市投资建设的“年产1.5万吨高性能铜箔项目”上述实际节余募集资金已划拨至嘉元科技(宁德)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监管专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安支行;银行账号:35050168620709688388-0002)。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嘉元科技(宁德)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2月8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安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4年6月30日,“2021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正常履行,不存在其他问题。

2、截至2024年6月30日,“2021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注1:该募集资金专户的开户行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市分行,根据其银行内部管理制度,因该账户为募集资金总账户,故该账户《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签约的银行主体为其上级分行,即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正常履行,不存在其他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附表1《“2021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2021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1、使用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公司已于2023年2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在实施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期间,使用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续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及子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开披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2、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公司已于2022年10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在实施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续定期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及子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开披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1)。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2021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包含本数)的可转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同时,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1.2亿元(包含本数)的可转债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同时,董事会授权总裁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可转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1,000.00万元。

2、2021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包含本数)的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定增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5,020.44万元。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新增使用超募资金投入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一)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超期

公司于2023年2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包含本数)的2021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在使用上述可转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实施现金管理时,存在一笔在授权期限内实施的协定存款未在授权期限到期时及时赎回的情况,公司发现后已及时赎回,未对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未实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2024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补充确认了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保荐机构已针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0日

附表1:

“2021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 单位:万元

注1:“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年产 1.5 万吨高性能铜箔项目(白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可转债募集资金共同投资建设,本报告期内获得的效益是已投产生产线所获得的效益。

注5:“新型高强极薄锂电铜箔研发及其他关键技术研发项目” 累计投入金额14,325.53万元,超过承诺投资总额的238.10万元资金来源为该专户理财产品与存款利息收入。该项目属于研发项目,旨在提升公司生产工艺技术水平,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不进行效益测算。

注6:“嘉元科技(深圳)科技产业创新中心项目” 主要提升公司的整体研发实力和品牌影响力,增强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注7:补充流动资金调整后的投资总额26,490.89万元(不含发行费用),实际投资金额26,727.77万元(不含发行费用),支付超过承诺投资总额的236.88万元资金来源为存款利息收入。

附表2:

“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 单位:万元

注1:“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388 证券简称:嘉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3

转债代码:118000 转债简称:嘉元转债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4年8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出席会议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2)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关联监事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2)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关联监事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69)。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1)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该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和相关操作流程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2)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关联监事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

(四)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的议案》

(1)监事会认为:本次增加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增加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是为满足公司、子公司及孙公司对2024年度资金使用的需求,保障公司、子公司及孙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求,对公司无不利影响。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子公司和孙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子公司及孙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业务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资产信用情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2)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关联监事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特此公告。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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