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59 证券简称:元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7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8月1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站北社区合白路西侧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徐辉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其他高管的列席情况。
董事会秘书蒯贇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审议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和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律师:司慧、张亘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元琛科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88659 证券简称:元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8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琛科技”“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出具的《关于变更元琛科技持续督导保荐人的函》。国元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原指派詹凌颖先生和武军先生负责元琛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工作和持续督导工作。
詹凌颖先生因退休原因,不再继续负责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公司持续督导保荐工作的有序进行,国元证券委派张铭先生(简历见附件)接替詹凌颖先生履行该项目的持续督导工作。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负责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
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为武军先生、张铭先生,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詹凌颖先生在公司持续督导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0日
张铭先生,硕士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保荐代表人,部门执行总经理。曾先后参与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及润东科技、天平机械等多家新三板推荐挂牌项目,曾负责及参与30余支债券承销发行项目,具有12年投行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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