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8月20日 03:32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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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4-055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4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及其他形式送达。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申屠德进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0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0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浙江交工申请注册发行2024年度第二期永续中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子公司浙江交工申请注册发行2024年度第二期永续中票的公告》。

(二)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于2024年9月4日(星期三)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20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二、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4-056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浙江交工申请注册发行

2024年度第二期永续中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浙江交工申请注册发行2024年度第二期永续中票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同意子公司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交工”)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2024年度第二期永续中票,注册金额不超过10亿元。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永续中票发行方案主要内容

1.发行主体: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发行人将根据市场环境和实际资金需求在注册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或分次发行。

3.发行期限:预计5+N年,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确定。

4.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情况,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确定。

5.赎回选择权:发行人有权按面值加应付利息(包括所有递延支付的利息及其孳息)赎回本期永续票据。具体以实际发行情况为准。

6.发行对象: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7.资金用途: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偿还金融机构借款、项目投资建设及其他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用途。

8.担保安排:本次注册发行的中期票据不设担保。

二、申请授权事项

为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永续中票有关的一切事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永续中票发行的具体条款、条件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规模、发行规模、期限、赎回条款、票息递增条款、利息递延条款、利息递延下的限制条款和持有人救济条款等债券条款的设置、发行价格、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终止发行、评级安排、担保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在股东会批准的用途范畴内决定筹集资金的具体安排等与永续中票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为永续中票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永续中票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永续中票相关申报、注册和信息披露手续;

4.在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永续中票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永续中票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在本永续中票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本次永续中票注册发行工作的审批程序

浙江交工申请注册发行永续中票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永续中票的发行在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后,将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获准注册后实施,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四、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拟申请注册发行永续中票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注册后实施,具有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事项

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日,浙江交工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六、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4-057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拟定于2024年9月4日(星期三)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 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股东会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股东会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4年9月4日(星期三)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9月4日一一2024年9月4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4日上午9:15-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 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8月29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8月2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 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科技城钱坞路598号6号楼9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如下

1.提案1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20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 现场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在2024年8月30日下午16: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战略发展部),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另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8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3. 现场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科技城钱坞路598号6号楼9楼董事会办公室(战略发展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战略发展部)

电话:0571-8756 9087

传真:0571-8756 9352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科技城钱坞路598号6号楼9楼董事会办公室(战略发展部)

2.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061

2. 投票简称:浙交投票

3. 提案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1,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4年9月4日上午9:15-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对以下提案以记名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说明: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之时止。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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