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年08月20日 03:33 上海证券报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公司代码:605368 公司简称:蓝天燃气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拟以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元(含税)。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368 证券简称:蓝天燃气 公告编号:2024-056

债券代码:111017 债券简称:蓝天转债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99年1月,2013年11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金融中心A座24层,首席合伙人:姚庚春。

事务所2023年底有合伙人183人,截至2023年底全所注册会计师824人;注册会计师中有35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截至2023年底共有从业人员3091人。

2023年事务所业务收入110,263.5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96,155.7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1,152.94万元。出具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数量92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14,626.74万元,资产均值159.39亿元。主要行业分布在制造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

2023年度承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服务的上市公司审计家数为3家。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中国会计师事务所行业中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规模较大、发展较快、综合实力较强的专业会计服务机构。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总部设在北京,在河北、上海、天津、重庆、黑龙江、吉林、辽宁、山东、山西、河南、湖北、湖南、安徽、江苏、浙江、江西、福建、广东、云南、贵州、四川、海南、新疆、青海、陕西、甘肃等省市设有35家分支机构。

事务所的服务范围遍及金融、证券期货、电信、钢铁、石油、煤炭、外贸、纺织、物产、电力、水利、新闻出版、科技、交通运输、制药、农牧业、房地产等行业。为企业提供上市前辅导、规范运作及上市前、后审计服务,为企业改制、资产重组、投资等经济活动提供财务、税务、经济评价和可行性研究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事务所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保险为主,2023年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1,600.00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20,449.05万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5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留庆,1999年6月11日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从2000年4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4年3月10日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帆,2020年12月8日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从2021年5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2017年1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质量控制复核人:张聚英,1999年10月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并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报告有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等。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

具体详见下表:

3.独立性。

拟聘任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服务收费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行情、审计服务性质、工作量及业务复杂程度等因素协商确定最终审计收费。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兴财光华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财光华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解和审核,认为:中兴财光华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与公司、公司董监高、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没有关联关系,能够保持独立性,既往中兴财光华的诚信情况良好。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相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中兴财为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5368 证券简称:蓝天燃气 公告编号:2024-055

债券代码:111017 债券简称:蓝天转债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2024年6月30日,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天燃气”或“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00,459,900.58元(未经审计),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341,471,328.02元(未经审计)。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蓝天燃气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一2025年)》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截至2024年8月16日,公司总股本694,453,63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12,504,137.55元(含税),占2024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1,471,328.02元(未经审计)的91.5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股利长期回报规划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本公司的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和偿付能力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5368 证券简称:蓝天燃气 公告编号:2024-054

债券代码:111017 债券简称:蓝天转债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的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30 号)(以下简称“批复文件”),同意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7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期限为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8.7亿元,扣除当时尚未支付的保荐承销费用(不含增值税)10,000,000元后,本次发行可转债实收募集资金为8.6亿元,上述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56,725,657.95元。上述募集资金实收情况已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3)第 321001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 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

2023年9月12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河南省豫南燃气有限公司、子公司新郑蓝天燃气有限公司、子公司河南蓝天新长燃气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相关协议对公司及子公司、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上述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驻马店天然气管网村村通工程”、“长垣市天然气利用工程”、“新郑蓝天燃气有限公司次高压外环及乡村天然气管网建设工程”及偿还银行借款,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一《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况。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0日

附表1: 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5368 证券简称:蓝天燃气 公告编号:2024-053

债券代码:111017 债券简称:蓝天转债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9月4日 14点40分

召开地点:河南省驻马店市解放路68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4日

至2024年9月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4年8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2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股东或代理人现场出席公司股东大会会议应按以下方式进行登记。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其他身份证明文件、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公章)、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由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由股东本人或者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则不需要公证。

(5)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登记以收件日邮戳为准。参会当日须凭证件原件进行登记确认方可视为有效登记。参会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可以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补办会议登记。

2、登记时间:

2024 年9月3日上午 9:00 至 11:00,下午 14:30 至 16:00

3、登记地点:河南省驻马店市解放路68号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4、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有效身份证明、股东沪市股票账户等原件及复印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96-3829259

传真:0396-3835000

电子邮箱:ltrq2017@126.com

联系地址:河南省驻马店市解放路68号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邮编:463000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368 证券简称:蓝天燃气 公告编号:2024-052

债券代码:111017 债券简称:蓝天转债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8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现有监事3人,实际出席并表决的监事3人。

会议由公司监事主席郑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与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蓝天燃气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蓝天燃气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的情况编制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蓝天燃气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与公司、公司董监高、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没有关联关系,能够保持独立性,既往中兴财的诚信情况良好。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蓝天燃气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股利长期回报规划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蓝天燃气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5368 证券简称:蓝天燃气 公告编号:2024-057

债券代码:111017 债券简称:蓝天转债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公司以为全体股东创造持续增长的价值为目标,以“高质量发展”和“增厚股东回报”为行动路径,结合公司战略规划、生产经营等情况制定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坚持稳中求进,聚焦主业提质增效

2024年,公司将立足燃气领域,按照“做专长输、做大城燃”的发展思路,聚焦核心业务,拓展延伸产业链,创新开展增值业务,扩大服务外延,抓紧筑牢本质安全,努力推动生产运营专业化、市场开发全面化,持续提升利润水平,不断提高企业经营质量。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拓展气源市场,做好资源保障。按照“保存量、争增量、降成本”的思路,持续巩固与既有主力资源方合作,确保存量资源不丢失,积极加强其他资源方合作,争取新的合同增量,努力拓宽气源渠道,同时充分发挥输配管道优势,加强与各资源方沟通协调,降低采购成本。

2、聚焦市场开发,创新经营策略。采取更加精准、更加灵活经营策略,推行“一厂一策”,提高客户服务质量,增强市场开拓政策的有效性,实现老用户“保得住”、新用户“新提升”;抢抓政策机遇,充分研究、对接政府环保政策、安全管理政策,着力推动“煤改气”“瓶改管”等实施,不断提高市场份额;加强市场与投资联动,安装业务突出市场导向,采取相机施策、精准施策,精准发力市场开发,不断提高市场安装率和投资收益。

3、拓宽增值服务,做到精准营销。丰富营销品类,在扎实做好波纹管等安保增值业务的同时,积极拓展其他新业务品类;积极推动数字化营销,更加精准洞察市场需求,更好提高增值业务利润贡献水平。

4、巩固信息化建设,提升数字化水平。围绕长输与城燃两个层面强力推进数智燃气体系建设,打造“一网通管”系统;加强公司网络与信息安全建设,持续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操作规范,进一步提升系统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5、坚持安全为本,筑牢安全防线。继续夯实安全基础,强化安全标准化建设和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巩固安全生产三年行动方案、隐患排查治理、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等行动成果,扎实推进老旧管道更新改造、管线巡查、常态化安检和隐患排查整治,形成安全管理闭环,坚决杜绝占压、管线破坏等隐患发生,确保本质安全。

二、稳定投资者回报,共享发展红利

1、完善投资回报机制。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建立持续、稳定、透明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11月对股东分红回报事宜进行了进一步专项研究论证,制定了《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 年)》,并经2023年12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规划要求:公司在可供分配利润为正、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无重点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每年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2023-2025年应满足“每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度实现的合并报表归母净利润的70%”。

2、稳定投资分红回报。上市以来,公司始终致力于为所有股东创造价值,持续提升投资者获得感,净资产收益率稳定在15%以上, 2021年度每10股现金分红5元(含税),2022年度每10股现金分红10元(含税)并转4股,2023年度10股现金分红8.5元(含税)。上述年度的现金分红分别占对应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4.97%、83.55%、97.13%。

2024年半年度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元(含税),截至2024年8月16日公司总股本694,453,63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12,504,137.55元(含税),占2024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1,471,328.02元(未经审计)的91.52%。

三、规范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沟通联系

1、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公司将始终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深度挖掘经营亮点和特色,减少信息披露冗余信息,提高公司重要信息的覆盖度和透明度,帮助投资者更好地进行价值判断。

2、常态化召开业绩说明会。安排不少于3场由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和独立董事参与的业绩说明会,充分回复投资者关注的热点问题,以高标准业绩说明会传递公司价值。

3、注重多元沟通交流。在遵守信息披露规则的前提下,持续通过公司投资者热线、公开邮箱、上证E互动等方式,与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保持多渠道、多层次的良性互动,增强投资者对公司价值的认同和对公司发展的信心。

4、重视投资者意见反馈。在与投资者的日常交流沟通中认真听取并记录投资者反馈意见、收集投资者建议、了解投资者诉求,及时向公司管理层和相关部门传达;在充分论证后,根据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有效执行或改善相关工作,促进公司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四、坚持规范运作,提升治理水平

公司深入贯彻中国证监会制定的《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5)》,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持续修改、完善、优化了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等治理制度,将法律合规管理纳入公司章程,完善相关议事规则,进一步提升治理合规水平。

公司将继续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监管要求,持续提升信息透明度,坚持及时、准确、公平的原则,关注投资者信息需求,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坚持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的专业作用,健全公司与独立董事沟通机制,为独立董事履职创造有利条件和充分保障。

五、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提升履职水平

1、加强 “关键少数”培训。自上市以来,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均保持了密切沟通,组织其参加证券交易所、证监局、省上市公司协会等监管机构、自律组织举办的相关培训,加强“关键少数” 规范化意识,提高履职能力。2024年度,公司将持续加强与“关键少数”的沟通交流,跟踪上述相关方的承诺履行情况,不断强化相关方的责任意识和履约意识。

2、强化“关键少数”职责。公司高度重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的职责履行和风险防控,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内审部门等多层级多维度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在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核心重点领域加强监督。

3、加强“关键少数”利益共担共享。为持续巩固公司高层与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一致的有效机制,公司制定了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经营情况相挂钩的薪酬政策。高管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组成。公司根据年初经营目标和治理重点,制定了个人绩效目标、重点工作,并根据业绩情况和治理情况,发放高管薪酬。 2024年,公司将持续优化、完善高管薪酬方案,同时借鉴优秀同行薪酬方案,探索建立长效激励机制,激发管理层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推动公司的长期稳健发展。

六、其他

本行动方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做出的,其中涉及的经营策略、发展规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未来可能会受到行业发展、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5368 证券简称:蓝天燃气 公告编号:2024-051

债券代码:111017 债券简称:蓝天转债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8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现有董事9人,实际出席并表决的董事9人。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新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与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上半年的实际情况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蓝天燃气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蓝天燃气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的情况编制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蓝天燃气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蓝天燃气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对2024年半年度利润进行分配,具体为以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4.5元。截至2024年8月16日,公司总股本694,453,63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12,504,137.55元(含税),占2024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1,471,328.02元(未经审计)的91.52%。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蓝天燃气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公司以为全体股东创造持续增长的价值为目标,以“高质量发展”和“增厚股东回报”为行动路径,结合公司战略规划、生产经营等情况制定了《蓝天燃气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蓝天燃气关于2024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故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蓝天燃气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0日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VIP课程推荐

加载中...

APP专享直播

1/10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

7X24小时

  • 08-26 富特科技 301607 --
  • 08-23 益诺思 688710 --
  • 08-20 成电光信 920008 10
  • 08-19 佳力奇 301586 18.09
  • 08-15 小方制药 603207 12.47
  •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