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508 公司简称:思维列控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涉及。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508 证券简称:思维列控 公告编号:2024-035
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4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19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欣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投票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思维列控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思维列控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监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思维列控关于修订〈公司董监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的公告》及《思维列控董监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思维列控关于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公司决定于2024年9月6日(星期五)下午14:30在郑州市高新区雪梅街39号公司1号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思维列控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3508 证券简称:思维列控 公告编号:2024-036
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4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19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参加表决的监事分别为:王培增先生、秦伟先生、程玥女士。本次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投票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思维列控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思维列控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监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思维列控关于修订〈公司董监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的公告》及《思维列控董监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思维列控关于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3508 证券简称:思维列控 公告编号:2024-037
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
《公司董监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公司董监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股东减持行为,加强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市场秩序,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2024年5月24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分别发布了《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224号)、《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4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24]72号)等配套规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对《公司董监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思维列控董监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2024年8月修订)。
特此公告。
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3508 证券简称:思维列控 公告编号:2024-038
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因大华所已连续多年为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有关规定,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经公司履行选聘程序后,拟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就该事项已事先与大华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大华所对变更事项无任何意见。
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1年,审计费用为76万元,较上年度减少9万元,同比下降10.59%,其中2024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61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5万元。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成立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5)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6)截至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245人,注册会计师共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7)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9.96亿元。
(8)2023年度审计上市公司客户364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4.56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3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0次。4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董治国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4家。
(2)拟担任质量控制复核人:唐炫先生,199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丽红女士,202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家。
2.诚信记录和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3.审计收费
信永中和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并遵循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上市公司协商确定2024年度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2024年公司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情况等与信永中和确定具体报酬。2024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76万元,较上年度减少9万元,同比下降10.59%,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61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5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等审计工作由大华所担任。大华所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7年,2023年度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因大华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有关规定,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经公司履行选聘程序后,拟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与前后任会计师进行沟通的情况
公司就该事项已事先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大华所对变更事项无任何意见。
信永中和和大华所均表示,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等相关规定,充分做好相关沟通工作。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信永中和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恰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关于拟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1年,审计费用为76万元,其中2024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61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5万元。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查意见;
(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3508 证券简称:思维列控 公告编号:2024-039
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9月6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郑州市高新区雪梅街39号公司1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6日
至2024年9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涉及的相关公告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登记时间为2024年9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4:00
(二)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函中请注明“参加思维列控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应提供登记文件原件供核实。
(三)登记地点
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雪梅街39号公司4楼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雪梅街39号公司4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450001 联系方式:0371-60671678
传真:0371-60671529 联系人:骆开尚
特此公告。
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VIP课程推荐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