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8月17日 05:31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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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247 证券简称:宣泰医药 公告编号:2024-036

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8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9日以邮件形式发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燕清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特此公告。

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688247 证券简称:宣泰医药 公告编号:2024-034

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24个月);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2,267,000股。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等于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267,00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8月26日(2024年8月25日是非交易日,上市流通日期顺延至2024年8月26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83号),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宣泰医药”)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5,340,000股,并于2022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453,34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12,430,08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0,909,920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限售股股东数量1名,为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跟投获配股份数量共计2,267,0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50%,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前述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2年8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限售股将于2024年8月26日(2024年8月25日是非交易日,上市流通日期顺延至2024年8月26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配售对象承诺其所获配的股票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宣泰医药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本次战略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宣泰医药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宣泰医药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限售股份数量为2,267,000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50%,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8月26日(2024年8月25日是非交易日,上市流通日期顺延至2024年8月26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六、上网公告附件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688247 证券简称:宣泰医药 公告编号:2024-035

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建设和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及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实施。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83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5,34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9.3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483.58万元,扣除与发行相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4,761.77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721.81万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上会师报字(2022)第9072号《验资报告》。2022年8月22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账并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2年8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1)。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以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股东利益。

2、投资额度及决议有效期

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4、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及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实施。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6、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通过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分析与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该类投资产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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