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下称浙江金融监管局)官网公布了对浙江网商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萧山农村商业银行、宁波银行杭州分行的行政处罚情况。
- 浙江网商银行被罚款735万元,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未及时披露公司治理中的重大变更事项;重大关联交易未经审查审批持续开展;未经审批变更经营场所;迟报涉刑案件信息;未按规定公示服务价格信息等。
- 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被罚款165万元,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贷款“三查”不审慎,信贷资金被挪用于股权投资;贷款“三查”不审慎,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于项目建设;部分信贷资金被挪用于购买理财、结构性存款等。
- 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被罚款450万元,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贷款管理不审慎,资金回流作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审慎,资金被挪用于股市;个人经营性贷款管理不审慎,资金违规流入股市等。
- 宁波银行杭州分行被罚70万元,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理财经理向客户推介理财产品时未落实客户适当性管理要求,向客户销售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理财产品;向不符合合格投资者认定标准的投资者销售资管产品。
值得注意的是,浙江金融监管局近日还向两家银行发出百万元的罚单。
- 8月8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浙江省分行被罚款140万元,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向客户线下推介理财产品时未落实客户适当性管理要求,向客户销售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理财产品;向风评超过一年有效期的客户销售理财产品等。
8月12日,杭州银行被罚款110万元,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违规向借款人收取委托贷款手续费、投资同业理财产品风险资产权重计量不审慎且向监管部门报送错误数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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