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75 股票简称:东方电气 编号:2024-045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9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现将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增持主体为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东方电气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在首次增持实施前,东方电气集团持有公司1,727,919,826股A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55.4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东方电气集团持有公司A股股份1,737,240,82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55.73%。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东方电气集团计划自2023年12月8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资金来源为东方电气集团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东方电气集团于今日(2024年8月14日)继续实施增持,首次实施增持至今,东方电气集团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9,321,000股A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0.30%,对应增持金额约为1.34亿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东方电气集团持有公司A股股份1,737,240,826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55.73%。
四、增持计划后续实施安排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及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公司控股股东东方电气集团后续将按照增持计划继续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五、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六、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东方电气集团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600875 股票简称:东方电气 编号:2024-046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近期市场订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关注到有舆情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公司经营状况正常,业务发展稳健良好。公司坚持“产业领先”战略,有序推进产业发展各项工作,持续加大市场开拓力度,现将公司近期市场订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新生效订单情况
公司2024年1-6月实现新生效订单560.73亿元,同比增长14.8%。其中煤电产业新生效订单同比增长超过28%,水电产业新生效订单同比增长超过70%,电站服务产业新生效订单同比增长超过54%。
公司2024年1-7月实现新生效订单627.83亿元,同比增长19.2%。其中煤电产业新生效订单同比增长超过37%,水电产业新生效订单同比增长超过102%,电站服务产业新生效订单同比增长超过30%。
二、公司2024年二季度以来中标的部分项目情况
1.风电方面:中标古尔班通古特沙漠基地新疆木垒80万千瓦风电项目;中标内蒙古二连浩特市100万千瓦风储项目(标段一);中标新疆木垒100万千瓦风电项目(含塔筒、锚栓等)
2.煤电方面:中标广东海门2×1000MW高效超超临界一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项目电站锅炉、电站汽轮机和发电机成套设备;中标湖北武穴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电站锅炉、电站汽轮机和发电机成套设备;中标山东新泰2×660MW超超临界一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项目电站锅炉、电站汽轮机和发电机成套设备。
3.水电方面:中标安徽宁国抽水蓄能电站机组设备;中标福建仙游木兰抽水蓄能电站项目。
4.燃机方面:中标四川遂宁安居燃气发电项目。
三、风险提示
以上披露的新生效订单数据为公司内部统计,未经审计,不能直接推算营业收入、净利润等经营指标。仅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概况。具体财务指标及经营数据以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为准。
以上披露的新中标订单,具体项目执行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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