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珠:检法联调促和解 检护民生守民心

广州海珠:检法联调促和解 检护民生守民心
2024年08月14日 17:02 广东检察

今年以来,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依托民事执行监督职能,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办好为民实事。近日,该院民事检察部门成功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最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陈某甲与陈某乙因民间借贷纠纷产生诉讼,海珠区法院判决陈某乙向陈某甲偿还本金20.2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陈某甲向海珠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鉴于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因生活困难,无奈之下,陈某甲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经过审查,检察官发现法院的执行过程并无法定监督情形,但经调查发现,陈某乙配偶周某某有汽车一辆,陈某乙占50%份额这一财产线索。若简单地按规定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虽于法有理,却未能为申请人纾困解难。鉴于案件的执行还有继续推进的空间,双方当事人本为同村生意朋友,具有一定情感基础和共同经历,检察官经过充分研判分析,决定引导当事人和解。

检察官一方面多次与当事人电话沟通,耐心释法说理,从双方均为在广州经营生意的同村朋友为切入点,唤起双方的共情心理,消解对立情绪;另一方面,与承办法官密切沟通,加强协作。针对双方僵持不下的矛盾焦点,检察官积极引导双方寻找替代方案,找到双方都可以接受的利益平衡点,为和解开辟新的路径。

经过多方协商,周某某最终同意将陈某乙所占50%的车辆份额折价给陈某乙供其偿还债务,并由周某某直接支付给陈某甲,剩余债务及利息由双方协商确定偿还方式及期限。在检察机关的见证下,双方在法院签订和解协议,陈某甲当场收到周某某转账75000元,申请人的困难得以缓解,双方握手言和。

民事检察和解是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创新,抓实“检护民生”的有效途径。检察机关促成和解,节约司法资源的同时减轻当事人讼累,能有效将检察制度创新势能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下一步,海珠区检察院将深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综合运用多元化手段开展民事检察和解,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办案效果,为新时代“枫桥经验”注入新活力。

来源:海珠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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