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98 证券简称:金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5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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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2024年8月6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回购价格不超过35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博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37),以及2024年8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博股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金博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3)。
二、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8月8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88,800股,占公司总股本204,783,702股的比例为0.043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7.38元/股,最低价为16.7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0.10万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预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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