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49 证券简称:廊坊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4-028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24年7月9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材料通过电子邮件、书面呈报等方式送达。
(三)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为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7人。其中现场到会5人,通讯表决2人。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曹玫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9)。
关联董事李君彦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4-030)。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600149 证券简称:廊坊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4-030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7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7月29日 14 点40分
召开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永丰道3号B座22层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7月29日
至2024年7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过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刊载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廊坊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工作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其他身份证明文件、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附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7月24日
上午9:30–11:30 ,下午14:00–16:00
(三)登记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永丰道3号廊坊发展大厦B座22层公司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参会股东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2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7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49 证券简称:廊坊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4-029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内容: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廊坊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廊坊控股”)转让全资子公司廊坊市至尚无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至尚无忧”)100%股权,转让价款为140.20万元。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目的和意义: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聚焦做强主业,优化资产结构,提升整体资产质量,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逐步壮大资本运作能力,打造健康、持续、稳定的经营局面,顺利推进公司战略转型升级,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也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过去12个月内,至尚无忧于2024年6月25日向廊坊控股借款2亿元(借款期限一年,借款年利率为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45%,且公司无需提供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除上述交易外,上市公司与廊坊控股之间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至尚无忧股权,至尚无忧不再纳入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内。根据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本次转让至尚无忧股权将产生投资收益增加归母净利润约113万元,此外,因至尚无忧不再纳入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内而形成利润,预计将增加公司归母净利润约6573万元。上述合计增加归母净利润约6686万元均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不会影响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上述数据未经审计,对公司净利润影响额最终以注册会计师年度审计数据为准)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李君彦女士回避表决,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为聚焦做强主业,优化资产结构,提升整体资产质量,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逐步壮大资本运作能力,打造健康、持续、稳定的经营局面,顺利推进公司战略转型升级,2024年7月12日,公司与廊坊控股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向廊坊控股转让至尚无忧100%股权,本次股权转让价款为140.20万元,以现金方式支付。
公司持有至尚无忧100%股权,至尚无忧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廊坊控股持有公司15.30%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廊坊控股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公司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过去12个月内,至尚无忧于2024年6月25日向廊坊控股借款2亿元(借款期限一年,借款年利率为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45%,且公司无需提供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除上述交易外,上市公司与廊坊控股之间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至尚无忧股权,至尚无忧不再纳入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内。根据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本次转让至尚无忧股权将产生投资收益增加归母净利润约113万元,此外,因至尚无忧不再纳入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内而形成利润,预计将增加公司归母净利润约6573万元。上述合计增加归母净利润约6686万元均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不会影响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上述数据未经审计,对公司净利润影响额最终以注册会计师年度审计数据为准)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廊坊控股持有公司15.30%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廊坊控股为公司关联法人。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名称:廊坊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000075980998T
3.成立时间:2013年8月12日
4.注册地: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新华路165号
5.主要办公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新华路165号
6.法定代表人:凌少金
7.注册资本:55000万元人民币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融资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房地产咨询;土地整治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建筑材料销售;日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廊坊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100%
10.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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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至尚无忧于2024年6月25日向廊坊控股借款2亿元。除上述情形和关联关系外,廊坊控股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联关系。
12.廊坊控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至尚无忧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转让前,公司持有其100%股权,基本情况如下:
1.名称:廊坊市至尚无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003MA0CNF3N12
3.成立时间:2018年9月7日
4.注册地:廊坊市广阳区凯创大厦第1幢2单元22层2-2207号房
5.主要办公地点:廊坊市广阳区凯创大厦第1幢2单元22层2-2207号房
6.法定代表人:陈莉
7.注册资本:600万元人民币
8.经营范围:网络、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证券、期货、投资、基金、贵金属除外);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机电设备、管道设备、制冷设备、供暖设备、建筑材料、金属材料、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10.至尚无忧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11.至尚无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及运营情况
至尚无忧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经营范围为网络、技术推广和应用服务等。根据具有证券从业资质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廊坊市至尚无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4]第022847号),本次拟转让标的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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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公司通过资产置换购入DBC加州小镇15套商铺及龙腾文化大厦76%建筑面积(地上10,178.58平方米及地下58个停车位)的物业经营权。2024年,公司将拥有的DBC加州小镇15套商铺及龙腾文化大厦76%建筑面积(地上10,178.58平方米及地下58个停车位)的物业经营权及相关的所有权益转让给至尚无忧。
目前,至尚无忧的资产主要包括DBC加州小镇15套商铺(其价值为113,865,714.21元)及龙腾文化大厦76%建筑面积(地上10,178.58平方米及地下58个停车位)的物业经营权(其价值为83,757,986.06元)(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廊坊市至尚无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四、交易标的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1.本次交易的定价方法和结果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以江苏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2.评估情况
根据具有证券从业资质的江苏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廊坊市至尚无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苏富评报字[2024]第033号),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6月30日,本次评估方法为资产基础法。
3.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对象为至尚无忧于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范围为至尚无忧申报的并经过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截止2024年6月30日的全部资产及负债。
4.评估假设
本次评估采用基本假设(包括交易假设、公开市场假设、持续经营假设)、一般假设、公司经营假设、其他假设。
5.评估结论
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评估人员本着独立、客观、公证的原则及必要的评估程序,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廊坊市至尚无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140.20万元。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根据评估值,双方协商确定至尚无忧100%的股权交易对价为140.20万元。本次交易的成交价格与至尚无忧的评估值之间不存在差异,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卖方: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买方:廊坊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 转让价款及过户
1.1 转让价款金额
买卖双方同意,根据评估报告,双方确定,买方为受让标的股权而应支付的全部对价为人民币140.20万元(下称“转让价款”)。
1.2 支付方式
本协议涉及股权转让经卖方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买方应向卖方一次性支付全部转让价款,即人民币140.20万元。卖方收到全部款项之日起按照买方要求全力配合标的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1.3 税费
双方应各自承担适用法律所规定的完成本协议项下之交易应征收的任何税费。适用法律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各承担二分之一。
2.过渡期
自评估基准日次日(即2024年7月1日)起至完成日为过渡期。标的公司在过渡期产生的未分配利润由标的公司享有。
3.卖方的声明和保证
卖方向买方作出以下声明和保证,该等声明和保证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和完成日均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
3.1 卖方系一家按照中国法律正式组建并有效存续的上市公司,拥有签署本协议所需的全部授权、权力和行为能力;卖方签署和完成本协议项下之交易将不违反卖方和标的公司的章程或其他成立文件的任何规定,也不违反以卖方为一方的任何协议或文件。
3.2 卖方合法有效地拥有标的公司100%的股权;该股权不存在瑕疵或者转让障碍。
3.3 除非经买方书面同意,否则,标的公司不得以公司资产提供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标的公司对于已到期的任何对外担保不再以任何形式续保。
3.4 在所有实质方面履行并遵守本协议要求卖方在完成日或完成日之前履行或遵守的所有承诺、保证或约定。
3.5 在完成日前,卖方不得与除买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就转让其持有的标的公司的任何股权进行接洽、磋商和谈判。
3.6 卖方应积极配合标的公司和买方办理股权转让相关手续,包括向买方签发出资证明书、变更标的公司股东名册、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股权变更手续等。如果买方要求,卖方应派专人与买方和/或标的公司共同负责办理本条所述有关手续或就标的公司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提供所有必要的协助。
4.买方的声明和保证
买方向卖方作出以下声明和保证,该等声明和保证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和完成日均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
4.1 买方系一家按照中国法律正式组建并有效存续的公司,具有订立和签署本协议的全部授权、权力和行为能力;买方签署本协议和完成本协议项下之交易将不违反买方的公司章程或其他成立文件的任何规定,也不违反以买方为一方的任何协议或文书。
4.2 买方应保证按照本协议按时、足额向卖方支付转让价款,并就买方的违约行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交割
卖方应在完成日向买方转让完成未设置任何权利负担的标的股权的完整所有权。至本协议约定的完成日,标的公司的全部资产(含负债)和员工均由买方接收,卖方不再履行对标的公司资产(含负债)和员工的经营管理职责,亦不承担标的公司的任何债务。
6.违约责任
6.1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至股权交割完成期间,经本协议各方协商同意,可以书面形式解除本协议。
6.2 卖方未能按约定配合股权变更,视为违约,买方有权提出解除本协议,卖方应退还买方股权转让款,同时还应按买方已支付的股权转让款以日万分之五计算的利息,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6.3 买方未能按期支付股权转让款,视为违约,买方自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除应继续支付应付股权转让款外,还应按期未支付的股权转让款以日万分之五计算利息,向卖方支付违约金。买方支付股权转让款时间期限超过20天后,卖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在本协议解除后7天内,买方还应向卖方支付股权转让款的20%作为违约金。
7.争议解决
所有由于执行本协议而引致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提交本协议签署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8.其它
8.1 本协议自买卖双方签字并盖章后成立,自卖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8.2 除非为了遵循适用法律的规定或政府机构及监管部门的强制性要求,本协议任何一方不能将本协议的条款及条件泄露给任何不相关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本协议任何一方不能转让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8.3 对本协议的任何修订,均须经双方以书面形式进行。本协议未尽事宜将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二)董事会对付款方支付能力的判断和说明
廊坊控股的资信状况良好,公司董事会根据其财务及经营状况认为,廊坊控股具备按协议约定支付本次交易款项的能力。
六、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聚焦做强主业,优化资产结构,提升整体资产质量,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逐步壮大资本运作能力,打造健康、持续、稳定的经营局面,顺利推进公司战略转型升级,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也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交易定价以评估值为基础,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三)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至尚无忧股权,至尚无忧不再纳入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内。根据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本次转让至尚无忧股权将产生投资收益增加归母净利润约113万元,此外,因至尚无忧不再纳入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内而形成利润,预计将增加公司归母净利润约6573万元。上述合计增加归母净利润约6686万元均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不会影响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上述数据未经审计,对公司净利润影响额最终以注册会计师年度审计数据为准)
(四)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存在为至尚无忧提供担保、委托其理财的情形,至尚无忧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七、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需要,有利于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转让价款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的要求。因此,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一致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定价以评估值为基础,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结构,提升整体资产质量,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对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7月12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君彦女士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此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八、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过去12个月内(不含本次交易),至尚无忧于2024年6月25日向廊坊控股借款2亿元(借款期限一年,借款年利率为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45%,且公司无需提供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除上述交易外,上市公司与廊坊控股之间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特此公告。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2日
●上网公告文件
1.廊坊市至尚无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2.廊坊市至尚无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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