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债券代码:118039 债券简称:煜邦转债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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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 释义” 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煜邦电力”)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煜邦电力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 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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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1、名称:北京中至正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北京市丰台区南木栖园83号102室
3、法定代表人:代志纲
4、注册资本:4982.126808万元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7552907710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7、经营范围:技术咨询、服务;销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机械电子设备、橡胶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不含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工程技术咨询;可承担各类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进口机电设备除外)、材料采购招标的代理;办公设备维修;物业管理;会务服务;餐饮管理;园林绿化工程;设备监理(以资质证书为准);技术检测;工程管理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汽车租赁(不含九座以上客车)。(其中公积金出资100万元;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经营期限:2003年09月30日至无固定期限
9、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安乐林路15号
10、公司主要股东:北京博望华科科技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00%
11、邮编:10007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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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需要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公司于2024年6月7日披露《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中至正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458,274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995%。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799,5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236%,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将根据证券市场、煜邦电力及自身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增加或减少其在煜邦电力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应有的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应的报告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煜邦电力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3,152,717股,占煜邦电力股份总额的5.3236%。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煜邦电力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2,353,1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00%。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1、自2024年7月2日至2024年7月12日收盘,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煜邦电力股份799,534股,占煜邦电力股份总额的0.3236%,本次减持后中至正持有12,353,183股,持股比例为5.0000%。
中至正通过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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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中至正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变化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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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止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仍持有煜邦电力12,353,183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额的5.0000%。前述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其他任何权利限制。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的
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中至正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代志纲
签署日期:2024年7月12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1、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证券部。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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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中至正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代志纲
签署日期:2024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4-077
债券代码:118039 债券简称:煜邦转债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此前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5.3236%减少至5.0000%。
2024年7月12日,公司收到股东京中至正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至正”)发来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其自2024年7月2日至2024年7月12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共799,5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236%。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告知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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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本次变动不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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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方向,不涉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3、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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