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55 证券简称:西大门 公告编号:2024-035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积极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以新质生产力的培育、运用,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引领产业转型升级。助力“提振投资者信心”、增进“资本市场活力”,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大门”或“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制定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举措如下:
一、提升经营质量,聚焦做强主业
(一)聚焦主业规划,实现协同发展
公司作为国内规模领先、品种齐全、技术一流的功能性遮阳材料制造商,长期专注于功能性遮阳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已成为国内功能性遮阳材料细分领域的龙头企业,产品远销全球六大洲、70余个国家和地区。主要产品包括遮阳面料及功能性遮阳成品。功能性遮阳材料具有遮阳、节能、环保等特点,相比传统布艺窗帘产品具有防霉、抑菌、阻燃、隔音、隔热等功能,更适合作为现代化绿色装饰材料。基于自主的技术与独特的生产工艺,公司产品具有功能性、环保性、创新性、精致度等多项优势,凭借多样化的产品品类、优越的产品品质及出色的定制化能力获得全球众多客户的信赖。
公司聚焦主业,以市场为导向,以质量为基础,以技术为动力,坚持专业化、差异化、健康化的发展思路。公司产品结构丰富、种类齐全,凭借自主掌握的核心技术和工艺实现能力,针对不同地域、不同层次客户的需求特点,开发出丰富的产品系列,出色的产品定制化能力,使得公司能够快速满足客户多样化的产品需求,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的采购服务。
2024年,公司计划在国外增设办事处,精准对话主流客户群体,加强服务力度,切实解决客户需求痛点,缩短服务半径,便于为客户提供精细化、高质量服务。在强化境外市场开拓的同时,公司秉持国内国外双循环、线上线下相融合的开拓策略,通过品牌经营等多种模式拓宽国内销售渠道,并且实现抖音、小红书等新媒体平台和线下市场协同发展,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市场领先地位。公司遮阳成品部门,采用线下线上、国内国外相区分的营销战略,从原材料出口、传统外贸走向自主品牌模式。募集资金项目“智能时尚窗帘生产线”为产品出口提供了强大的生产支持。海外成品部门通过在亚马逊、速卖通等跨境电商平台建立销售渠道,拓展公司遮阳成品的海外销售市场,2023年公司跨境电商成品实现了同比250%的增长,2024年公司将持续和其他跨境电商平台接触,探索新的发展模式,继续保持遮阳成品强劲的增长势头;针对国内成品销售市场,公司扩大了线下直营办事处的服务范围,有专业的销售团队和安装服务技术团队驻点,还增加了线上直营品牌布局,通过线上引流促进线下直营网点的业务发展。
2023年,公司推出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中高层管理及核心骨干人员共计79名激励对象授予251.50万股限制性股票,提高了核心人员的积极性。以业绩指标作为牵引,西大门将继续聚焦核心主营业务的创新突破,提升行业影响力和市场地位,持续提升业绩,改善回报水平。
(二)落实降本增效,提高经营质量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在生产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制造工艺产业链体系逐步趋于完善,整体制造工艺在行业内已处于先进水平,具备将初级原材料经多道工序一体化加工成各类遮阳材料及遮阳成品的能力。一体化生产通过将外部市场活动内部化,加强资源的统筹和协调,在有效降低人工成本和材料耗用的同时,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成品率,最大程度地实现成本优势、提高效益。2024年,公司不断增强核心技术优势,持续提升产品质量。坚持以产品质量为核心,狠抓生产过程管理,通过完善《产品质量责任制》,对质量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借助数字化及新兴科技的管理手段,加强生产过程把控,加快推进工艺优化、设备改进、流程简化,使生产计划过程更加可控,保证产品交期。加强员工的培训机制,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切实执行生产标准化流程,完善绩效考核管理,为公司储备核心骨干和专业人才;完善生产系统(生产、质控、原料)各项工作,确保生产系统安全、高效运行,确保高质量完成生产任务。在生产过程中,公司生产部门也不断进行设备节能改造,回收利用废水和热能,使用太阳能、天然气等清洁能源,降低能耗。未来公司将不断提高公司生产管理过程中信息化、网联化、数字化、智能化、自动化、绿色化、高效化的程度,推动产业变革、效率变革、质量变革,提升生产要素,不断提升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降本增效,促进公司利润增长。
目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还剩余“建筑遮阳新材料扩产项目”未结项,项目主体厂房已基本完工,相关附属设施和机器设备订购也正继续有序推进。该项目契合国家政策导向与公司发展战略,通过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加强终端产品生产能力,优化产品结构,形成一体化的生产优势,提高技术竞争优势。
二、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强化技术创新
公司始终把自主创新和技术研发放在首位,坚持以技术研发与创新作为企业发展动力,加大研发投入,注意人才培养,作为行业内较早开始自主研发的功能性遮阳材料企业,公司拥有一支技术水平高、创新能力强、专业经验丰富的设计研发团队,在自主研发的基础上,公司注重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产学研结合,已和江南大学、现代纺织技术创新中心合作,积极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在阻燃粒子配方、高氧指数改性粒子配方、抗紫外线改性粒子配方、抗紫外线隔热涂层配方、阻燃环保涂层配方、镀铝技术和涂层厚度控制等多个方面拥有较强的核心技术。2023年,公司获得了“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参与制定了“纺织品铅释放量的测定”国标及“建筑室内窗饰产品(软卷帘)设计与安装”团标。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获得各项专利55项,其中发明专利11项,实用新型专利28项。
2024年,公司继续把产品研发创新作为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聚焦发展新质生产力,以全面创新赋能企业高质量发展。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检测设备,推进技术升级,促进工艺优化,提高产品质量。强化产业创新,将遮阳产品研发和产品性能检测深度融合,集中力量开展生产技术研究和重点难点项目攻关;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加快户外遮阳面料研发成果的实际应用。在原材料方面,强化与产业链上游协同合作,推动产业量质双升。
三、增加投资回报,增进市场认同
(一)建立稳定、长期、可持续的现金分红机制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权益,始终将股东利益放在首位,不断提升盈利能力和采取积极合理的分红策略以实现股东价值的最大化。自上市以来,公司连续三年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开展现金分红,有效维护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2020至2022年度累计现金分红1.05亿,每年现金分红占当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均不低于30%。公司将继续探索合理的分红模式,不断优化资金管理以兼顾公司发展需要和投资者期望的动态平衡,努力增强投资者的实际收益体验。
(二)持续推进股份回购,增强投资者持股信心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潜力的坚定信念与对企业深层价值的高度认同,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于2024年首次推进股份回购事项。截至6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61.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36%,支付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87.13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评价,适时开展股份回购,提振投资者对公司的长期投资信心,构建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四、加强投资者沟通,提升公司透明度
公司注重与投资者的交流互动,为提升公司透明度践行了多样的方式方法。公司定期举办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等活动,为投资者提供直接与管理层对话的机会,确保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健康、战略规划等关键信息得到及时、准确、全面的传达;公司严格遵循信息披露要求,及时发布包括财务报告、重大事项进展等各类公告,维护市场的公平公正;公司不断丰富投资者交流方式,贯通线上线下,运用语音、文字、视频等多维度和电话、报纸、网络社媒等多渠道的沟通模式;公司深化双向有效的反馈机制,主动吸纳投资者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响应投资者对公司的合理关切,共同推动企业持续向好发展。
未来公司将继续注重投资者关系维护,确保信息的开放流通与高度透明,推动着企业朝着更加公开、透明、负责任的方向砥砺前行。
五、坚持规范运作,夯实公司治理
公司深知规范运作对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性,重视构建现代化企业治理体系。公司不断优化运作规范,根据法律法规变化适时调整公司章程,确保公司治理的合规性、有效性,为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和价值创造奠定了坚实基础;公司持续建设治理结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权责分明、恪尽职守、科学决策,各专门委员会各司其职、高效运作,根据新的独立董事工作要求,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履职,致力于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形成各方归位尽责的良好制度环境;公司持续强化“关键少数”责任,通过股权激励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岗位业绩挂钩,确保董监高与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绑定,建立健全管理层与股东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机制,同时落实董监高培训,积极向其普及前沿法规信息与监管案例,培育董监高合规意识,打造一支具备责任意识、合规意识的高效管理队伍。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指引,牢记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为公司的稳健前行注入强大的内在动力。
特此公告。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605155 证券简称:西大门 公告编号:2024-036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已经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近日,公司办理完成了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89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1.17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50,80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217.12万元后的净额为45,590.8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于2020年12月2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654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放及专户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支行、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亭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越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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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2024年7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智能时尚窗帘生产线项目”、“智能遮阳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并将上述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建筑遮阳新材料扩产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上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为便于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的管理,公司已办理完毕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越城支行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支行的销户手续,并将该事项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上述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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