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58 证券简称:益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6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07月12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07月12日上午09:15一09:25、0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07月12日上午0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益生路1号,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曹积生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6人,代表股份539,410,08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8.7531%。其中,中小股东共22人,代表股份83,340,23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5325%。
2、现场出席股东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1人,代表股份数为463,956,92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1.9334%。
3、网络投票股东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75,453,16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8196%。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形成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表决结果:
同意75,854,0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010%;反对99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75,854,0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010%;反对99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参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
同意75,854,0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010%;反对99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75,854,0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010%;反对99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参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75,854,0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010%;反对99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75,854,0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010%;反对99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参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4、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激励基金管理办法(草案) (2024年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539,183,6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0%;反对22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83,113,8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83%;反对22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董寒冰律师和熊孟飞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益生股份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0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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