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2024年07月05日 02:15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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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12 证券简称:华测检测 公告编号:2024-036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

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特此公告!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七月五日

证券代码:300012 证券简称:华测检测 公告编号:2024-037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为200万股-300万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83元/股,按照回购数量上限300万股和回购价格上限16.83元/股的条件下测算,预计回购金额不超过5,049万元,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本次回购事项已于2024年7月2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回购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4、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及未来六个月的增减持计划。后续如前述主体提出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存在因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因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等将导致本计划受到影响的事项发生的风险。

(3)存在因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转让的风险。若出现上述情形,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7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时建立完善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助力公司的长远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情况下,依据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条相关规定: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本次回购股份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近期公司股价,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为不超过人民币16.83元/股(含),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回购股份的种类为本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拟回购股份数量为200万股-30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约为0.12%-0.1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按照回购数量上限300万股和回购价格上限16.83元/股的条件下测算,预计回购金额不超过5,049万元。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董事会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不得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

按照回购股份数量上限300万股测算,根据公司目前最新的股权结构,回购后公司总股本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按照回购股份数量下限200万股测算,根据公司目前最新的股权结构,若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则预计回购且股份转让后公司总股本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

公司本次回购反映了管理层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肯定和对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有利于实现全体股东价值的回归和提升,有利于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增强公众投资者信心;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及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推进公司的长远发展。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为874,911.41万元,流动资产金额393,048.0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620,534.51万元。按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及本次最高回购资金上限5,049万元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的0.58%、流动资产的1.2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0.81%。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回购资金总额人民币5,049万元(含)上限不会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股份回购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全体董事承诺,本次回购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九)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股划

经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或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及未来六个月的增减持计划。后续如前述主体提出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就注销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律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一)对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具体授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审议,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及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回购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机、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各项事宜;

2、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相关的所有文件;

4、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本次回购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情况决定实施或者终止本回购方案;

6、办理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其他事项。

本授权有效期为自董事会通过本次公司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本次回购股份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履行情况

2024年7月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回购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2024年7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开立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将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期间的信息披露安排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在回购实施期间及时披露回购进展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回购进展情况:

1、公司将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

2、公司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将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予以披露;

3、公司将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4、如在回购股份方案规定的回购实施期限过半时仍未实施回购的,公司将公告未能实施回购的原因和后续回购安排;

5、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的,公司将停止回购行为,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五、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存在因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因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等将导致本计划受到影响的事项发生的风险。

3、存在因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转让的风险。若出现上述情形,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五日

证券代码:300012 证券简称:华测检测 公告编号:2024-038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2、预计的业绩:同向上升

3、业绩预告情况表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增长1%–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预计增长4%–6%;2024年二季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增长6%–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预计增长7%–10%,主要原因为:

1、报告期内,面对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和不利因素等诸多挑战,公司始终坚持战略定力,以管理的确定性应对外部不确定性挑战。公司管理层围绕年初制定的经营目标,带领团队守好经营基本盘,着力提升核心竞争力,在稳固和深化既有业务优势的同时,积极把握市场机会,聚焦有质量的可持续增长,二季度整体经营状况向好,在上年同期高基数的基础上实现稳健增长。同时公司深入推进精益管理,强化组织能力,全力推进提质增效,持续提升运营效率,综合毛利率较上年同期有所提升。

2、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半年度净利润的影响额约为3,300万元,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到多项政府补助,上年同期非经常性损益为4,358.64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2024年半年度业绩的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七月五日

证券代码:300012 证券简称:华测检测 公告编号:2024-039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 年7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为200万股-300万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83元/股,按照回购数量上限300万股和回购价格上限16.83元/股的条件下测算,预计回购金额不超过5,049万元,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7月3日、2024 年7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7)。

一、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2024年7月4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回购股份数量为3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178%,最高成交价为10.4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28元/股,成交均价10.3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11.04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均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一一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交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4年7月4日)前五个交易日(2024 年6月27日-7月3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116,419,973股。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数量为300,000股,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适时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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