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95 证券简称:越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4-028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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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后续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且不超过3,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6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29,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2%,回购成交最高价为13.35元/股,最低价为12.58元/股,均价为13.2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3.88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229,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2%,回购成交最高价为13.35元/股,最低价为12.58元/股,均价为13.2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3.88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既定的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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