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28日,因保荐人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深交所决定终止其创业板发行上市审核。
江苏中润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润光能”)主营业务为高效太阳能电池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PV InfoLink统计,2023年上半年公司电池片出货量位居全球第三。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8.25%、41.31%、49.64%和56.03%,占比相对较高,公司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2024年一季度,光伏龙头业绩集体“变脸”,中润光能的大客户也未能幸免,晶科能源、天合光能、阿特斯等大客户也纷纷出现业绩大幅下滑。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控股股东为龙大强,实际控制人为龙大强、孟丽叶夫妇,2人共计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49.71%的股份。
按公开发行4,001万股测算,本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如下:
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2023年,公司预计实现营业收入为2,021,881.73-2,471,188.78万元,同比增长61.08%-96.88%;预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0,289.11-244,797.80万元,同比增长141.30%-194.92%;预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9,282.18-231,344.89万元,同比增长159.40%-217.05%。
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预计市值不低于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
募集资金运用
本次发行不超过4,001万股,不低于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10%,预计融资23亿元,本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3年第89次审议会议于2023年12月15日召开,审议江苏中润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上市委会议现场问询的主要问题
1.经营业绩问题。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发行人主营业务为高效太阳能电池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253,292.91万元、508,890.60万元、1,255,206.39万元、1,076,890.70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2,411.37万元、-19,645.84万元、83,416.16万元、93,408.08万元,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2.56%、5.28%、14.11%、15.00%。
请发行人:结合硅片价格走势、行业发展周期、主要技术路线、自身竞争优劣势等,说明报告期内经营业绩波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未来业绩增长是否具有可持续性。同时,
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2.财务内控规范问题。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报告期内,发行人曾经存在转贷、不规范票据使用、个人卡收支款项、与第三方进行资金拆借、被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等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形。
请发行人:(1)说明上述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形的原因,是否存在体外资金循环的情形;(2)说明资金占用对发行人内控制度有效性是否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对上述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形整改和规范情况;(3)说明相关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3.关于业绩增长的可持续性及偿债能力
申报文件显示:
(1)报告期内,公司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为-0.24亿元、-2.07亿元、7.30亿元和8.76亿元,业绩波动较大。近年来,光伏行业市场需求持续旺盛,可能会导致市场供过于求、价格下降,出现阶段性、结构性的产能失衡风险。
(2)报告期内,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94.65%、89.30%、56.30%和79.11%,资产负债率较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发行人预计新增年产8GW高效光伏电池项目(二期)作为募投项目,拟投入总资金26.6亿元,拟投入募集资金20亿元。
(3)报告期内,公司业绩受硅片价格变动影响较大。
请发行人:
(1)结合报告期内业绩波动较大的影响因素、行业目前发展状况及未来变动趋势、行业竞争格局、未来市场空间、目前在手订单及预计订单等,说明发行人未来业绩是否会大幅波动,业绩增长是否具有可持续性;下游光伏一体化厂商对太阳能电池片的扩产计划会否在未来挤占发行人的市场空间,是否会对发行人未来业绩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说明资产负债率高于行业均值的原因及合理性,募投项目建成后预计折旧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募投项目及产能扩张计划会否导致发行人出现重大偿债及流动性风险。
(3)结合硅片价格未来的变动趋势,说明硅片价格变动是否会导致发行人业绩出现大幅波动,就相关情况进行敏感性分析,并在招股说明书中有针对性地进行风险提示。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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