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3日讯 深交所网站近日发布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4年第10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4年第10次审议会议于2024年5月31日召开,审议结果显示,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伟隆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4年5月14日,伟隆股份发布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上会稿)显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6,971.00 万元人民币(含26,971.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投入智慧节能阀门建设项目。
伟隆股份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可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具体优先配售数量及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商包销。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发行前协商确定。
伟隆股份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王冠男、李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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