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81 股票简称:数据港 公告编号:2024-021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数据港”)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5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5月31日采取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8名,实到8名。
会议由董事王信菁女士代为履行董事长职责召集并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关于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进一步改善公司债务结构、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融资成本,结合目前债券市场的分析、比较和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公司拟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并计划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注册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照公司债券发行的资格和条件,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不存在上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注册发行债券的禁止性情形。公司提出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符合现行有关规定的要求,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二、公司债券发行方案
(一)发行规模
拟注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最终注册规模以公司债券发行主体收到的同意注册许可文件所载明的额度为准,具体发行规模将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二)发行时间
自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
(三)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有息负债、补充流动资金、置换科技创新领域投资款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的用途,最终募集资金用途安排以收到的同意注册许可文件和债券发行公告文件为准。
(四)发行方式
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五)发行对象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专业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六)发行利率
根据发行时资本市场环境,以簿记建档的最终结果确定。
(七)债券期限
发行公司债券的期限不超过10年(含)。
三、决议有效期
本次注册发行公司债券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债券注册许可文件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四、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项
为保障本次公司债券注册发行高效、有序实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数据港经理层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决定公司债券的发行时机,制定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分期发行额度、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如监管部门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或当时的市场条件对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就公司债券的申报、发行和交易流通作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行动及步骤,包括但不限于代表公司向相关监管机构申请办理申报、发行和交易流通相关的审批、登记、备案、注册等手续,制定、修订、签署、执行与申报、发行和交易流通相关的所有必要的协议和法律文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及办理其他与申报、发行和交易流通有关的任何具体事项及签署所有所需文件;
4.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有关且上述未提及到的其他事项;
5.本授权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申请注册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尚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披露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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