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67 证券简称:炬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5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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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5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资金或自有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120.00元/股(含)的价格,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披露的《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1)。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1月26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的《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59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6618%,回购最高价格为90.66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为63.02元/股,回购均价为83.35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4,984.54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回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股份买入合法、合规,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更,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自2024年1月26日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报告书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期间,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此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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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598,000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现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根据公司股份回购方案,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转让。若公司未能在本公告发布后的三年内实施前述用途并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出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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