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53 证券简称:永东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5
债券代码:127059 债券简称:永东转2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31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上午9:15至2024年5月3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西省稷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永东股份公司二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主持人:董事长刘东杰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计19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190,262,700股,占截至2024年5月27日公司股份总数的50.6436%。
其中:(1)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计3人,代表股份83,856,250股,占截至2024年5月27日公司股份总数的22.3206%;(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6人,代表股份106,406,450股,占截至2024年5月27日公司股份总数的28.3230%。
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下同)】情况: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计16人(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1人,参加网络投票的15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13,075,200股,占截至2024年5月27日公司股份总数的3.4803%。
2、在本次股东大会中,除因特殊情况并书面请假外,出席或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独立董事。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刘美彤女士、叶林梅女士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 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89,97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99%;反对18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72%;弃权10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78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157%;反对18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141%;弃权10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702%。
2、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89,97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99%;反对16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71%;弃权11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78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157%;反对165,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680%;弃权11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162%。
3、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189,97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99%;反对18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72%;弃权10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78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157%;反对18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141%;弃权10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702%。
4、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89,97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99%;反对16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71%;弃权11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78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157%;反对165,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680%;弃权11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162%。
5、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89,97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99%;反对18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72%;弃权10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78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157%;反对18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141%;弃权10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702%。
6、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89,97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99%;反对16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71%;弃权11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78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157%;反对165,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680%;弃权11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162%。
7、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89,97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99%;反对26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85%;弃权2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78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157%;反对263,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160%;弃权2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83%。
8、审议通过《关于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89,97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99%;反对24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85%;弃权4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78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157%;反对24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700%;弃权4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43%。
9、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89,97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99%;反对18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72%;弃权10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78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157%;反对18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141%;弃权10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702%。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90,11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48%;反对10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36%;弃权4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93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056%;反对10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801%;弃权4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43%。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授信手续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89,97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99%;反对18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72%;弃权10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78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157%;反对18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141%;弃权10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702%。
1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89,97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99%;反对16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71%;弃权11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78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157%;反对165,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680%;弃权11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162%。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均与本议案不存在关联关系,无需回避表决。
1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89,97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99%;反对18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72%;弃权10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78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157%;反对18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141%;弃权10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702%。
1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89,97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99%;反对16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71%;弃权11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78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157%;反对165,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680%;弃权11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162%。
15、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产线结构优化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89,97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99%;反对18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72%;弃权10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78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157%;反对18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141%;弃权10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702%。
16、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16.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89,97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99%;反对16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71%;弃权11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78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157%;反对165,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680%;弃权11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162%。
16.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89,97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99%;反对18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72%;弃权10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78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157%;反对18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141%;弃权10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702%。
16.0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89,97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99%;反对16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71%;弃权11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78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157%;反对165,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680%;弃权11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162%。
16.0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89,97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99%;反对18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72%;弃权10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78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157%;反对18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141%;弃权10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702%。
16.0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89,97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99%;反对16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71%;弃权11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78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157%;反对165,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680%;弃权11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162%。
16.0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89,97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99%;反对18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72%;弃权10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78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157%;反对18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141%;弃权10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702%。
1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89,943,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21%;反对27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63%;弃权4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755,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5564%;反对278,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292%;弃权4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43%。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8、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8.01审议通过《选举刘东良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89,718,612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2,531,112股
18.02审议通过《选举刘东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89,717,501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2,530,001股
18.03审议通过《选举张巍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89,716,390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2,528,890股
18.04审议通过《选举宁忍娟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89,715,280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2,527,780股
18.05审议通过《选举靳彩红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89,714,169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2,526,669股
18.06审议通过《选举卫娜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89,713,061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2,525,561股
19.00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9.01审议通过《选举杨庆英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89,711,940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2,524,440股
19.02审议通过《选举匡双礼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89,710,831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2,523,331股
19.03审议通过《选举苗茂谦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89,709,719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2,522,219股
20.00逐项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20.01审议通过《选举毛肖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89,718,605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2,531,105股
20.02审议通过《选举卫红变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89,717,494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2,529,994股
三、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刘美彤、叶林梅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现行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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