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1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3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5月31日14:30在公司432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5月2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公司监事会3名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黄宣泽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6票,其中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来自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丁峰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6票,其中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来自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丁峰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与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六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281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4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5月31日15:30在公司432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5月24日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锋先生主持。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公司拟与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协议中约定的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与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六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281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5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董事辞职的情况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雷信生先生、吴海波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申请。因工作调整原因,雷信生先生、吴海波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任后,雷信生先生、吴海波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上述职务的原定任期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雷信生先生、吴海波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雷信生先生、吴海波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雷信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6%;吴海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5,4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57%。其所持股份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进行管理。
公司董事会对雷信生先生、吴海波先生在任职董事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及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国庆先生、李醒群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补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六月一日
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国庆先生:1975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学博士,正高级工程师。历任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无线移动创新技术中心研究部网络技术室经理、移动通信技术产品线副总监、大唐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新技术部副总经理、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新技术部副总经理、科技发展部总经理。现任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科技与信息管理部副主任。
李国庆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国庆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李国庆先生现时未持有公司的股份。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李国庆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醒群先生:1968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士,助理工程师。历任中共武汉市委研究室调研一处副科级政研员、主任科员、经济处副处长、湖北东湖光盘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现任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专职外部董事。
李醒群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李醒群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李醒群先生现时未持有公司的股份。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李醒群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281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6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及部分控股子公司与间接控股股东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的公司之间的交易,预计交易总金额280,001.70万元(不含税),上年同类交易总金额135,062.99万元(不含税)。
2024年5月31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来自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一名关联董事丁峰回避表决,其他六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上述议案。
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2、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不含税)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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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不含税)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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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鲁国庆。注册资本:210,000万元。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经营范围:通信、电子信息、自动化技术及产品的开发、研制、技术服务、开发产品的销售;通信工程设计、施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承包境外通信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总资产5,929,557.91万元,净资产2,586,904.59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3,897,418.64万元,净利润109,797.37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曾军。注册资本:118,656.4536万元,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经营范围:光纤通信和相关通信技术、信息技术领域、工业互联网、物联网领域科技开发;相关高新技术产品设计、制造和销售,含光纤预制棒、光纤复合架空地线(OPGW)、光纤复合相线(OPPC)及金具和附件、电力导线、电线、电缆及相关材料和附件、通讯线缆及附件、海底光缆、海底电缆及海底通信设备的设计、制造与销售;数据中心、通信站址、工业用智能控制设施所需配套网络能源基础设施产品(含电源、高低压成套配电、蓄电池、精密温控、智能采集管理设备、智能管理软件)的规划设计、开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工程安装、维修和咨询;光纤通信网络、工业互联网、物联网设备、光模块、终端设备及相关通信信息产品、智能交互产品、通用服务器、存储产品、计算机及配套设备、云计算、大数据、虚拟化软件、应用软件、交换机、工作站软硬件产品的技术开发和产品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系统集成、代理销售;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及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接入数据中心业务;相关工程设计、施工;技术服务;自营进出口业务(进出口经营范围及商品目录按外经贸主管部门审定为限)。(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截至2022年12月31日,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3,854,593.89万元,净资产1,352,174.34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3,091,786.06 万元,净利润40,922.39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3.武汉长江计算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彭海波。注册资本:46,562.31093万元。住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科技园线缆大楼三楼局部(一照多址)。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服务器、计算机、存储产品、云计算、交换机、工作站软硬件产品及相关部件的技术和产品、光纤通信网络、工业互联网、物联网设备、光模块、终端设备及通信产品(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智能交互产品开发、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信息安全软件、信息安全设备、人工智能应用软件技术开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云储存服务;信息技术及相关产品的开发、集成、运营和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信息系统、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的工程设计、施工、系统集成服务、运营和维护;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货物及技术)(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武汉长江计算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150,197.94万元,净资产27,467.85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122,980.6万元,净利润2,260.74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4.烽火藤仓光纤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喻煌。注册资本:1,650万美元。住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东科技园1、2号楼。经营范围:光纤预制棒和光纤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以及其他与光纤相关的各种技术服务。截至2022年12月31日,烽火藤仓光纤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73,485.65元,净资产45,737.23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84,445.30万元,净利润1,038.62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5.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江山。注册资本:7,158.6123万元。住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武汉理工大学科技园。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纤传感、仪器仪表、光机电器件、计算机软、硬件等技术及产品的开发、技术服务及咨询、开发产品制造、销售;承接自动化系统工程、计算机网络工程安装、维护;自动化办公设备、机电设备、仪表及电子产品生产、销售;钢材、钢铁炉料、建筑材料、五金交电、计算机销售;机械设备安装及维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代理出口将本企业自行研制开发的技术转让给其他企业所生产的产品;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三来一补”业务;消防器材开发研制、生产、销售;消防工程设计、制造、安装;消防设备的销售;消防器材的维护及修理业务;电子专用设备(火灾自动报警设备及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建筑电气设备、自动灭火设备、楼宇自动化控制设备、住宅小区智能化设备、可视对讲设备、应急疏散设备、电气火灾设备、消防远程监控设备)、监测仪器(可燃气体探测报警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消防系统升级与改造;消防设施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建筑机电工程、机电安装工程、输变电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消安防系统监控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159,185.31万元,净资产98,916.31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54,452.28万元,净利润2,805.80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6.武汉同博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芳。注册资本:2,644.854万元。住所:武汉市邮科院路88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认证服务;餐饮服务;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烟草制品零售;旅游业务;住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业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日用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农副产品销售;票务代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体育保障组织;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居民日常生活服务;酒店管理;规划设计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外卖递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武汉同博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13,066.40万元,净资产8,218.36万元。2022年营业收入20,438.99万元,净利润521.76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7.武汉同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西良。注册资本:500万元。住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邮科院路88号208栋。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烟草制品零售;食品销售;食品生产;食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酒店管理;餐饮管理;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农副产品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居民日常生活服务;规划设计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家政服务;通用设备修理;外卖递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武汉同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2,268.45万元,净资产1,859.15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5,299.05万元,净利润54.92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8.深圳市亚光通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勇。注册资本:500万元。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工业区光纤小区三栋七楼。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从事通信产品的研发、生产(生产项目涉及需环保部门审批的,必须经环保部门审批后方可经营)、销售,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承接光纤通信系统工程的设计、安装业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深圳市亚光通信有限公司总资产3,478.42万元,净资产2,759.52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4,486.09万元,净利润385.60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
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9.烽火海洋网络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谢校臻。注册资本:42,095.0025万元。住所: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中信科路77号。经营范围:光纤光缆、特种通信线缆制造和销售;光通信相关产品制造和销售;海底网络设备的生产制造、软件研发、境内外安装服务及相关解决方案的实施、技术服务、咨询、商业海底通讯系统升级服务;数据通信网设备制造及建设;智能网及新业务网设备制造及建设;宽带网络设备制造及建设;云计算业务;数据处理、存储服务;IDC基础业务和增值业务;信息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及系统集成、计算机系统集成及软硬件销售;信息咨询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系统集成服务;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与施工;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对外承包工程项目;自营进出口业务(进出口经营范围及商品目录按外经贸主管部门审定为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2年12月31日,烽火海洋网络设备有限公司总资产49,238.16万元,净资产35,571.10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25,963.37万元,净利润2,968.60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10.武汉虹信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杨耀庭。注册资本:60,000万元。住所:武汉市江夏经济开发区藏龙岛谭湖二路1号。经营范围:通信、电子信息、电子技术、自动化技术及产品开发、研制、技术服务、开发产品的销售;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业务网、支撑网);安全技术规范系统(工程)设计施工;通信工程、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防雷设计与施工(国家规定凭许可证经营的方可经营)。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武汉虹信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522,891.38万元,净资产76,784.88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376,791.75万元,净利润6,882.49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11.武汉烽火信息集成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书东。注册资本:52,262.42万元。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经营范围:信息技术及相关产品的开发、研制、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的工程设计、施工、系统集成;信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生产、批发兼零售;网络及数据通信产品的生产、批发兼零售;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消防工程;装修装饰工程;机电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公路工程;公路机电工程;汽车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武汉烽火信息集成技术有限公司总资产398,210.56万元,净资产132,715.49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312,718.35万元,净利润5,976.48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12.烽火超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曾军。注册资本:3,333万美元。住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东工业园烽火路光通信产业大楼1楼。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通用服务器、计算机、云计算、存储产品、交换机、工作站、周边设备等软硬件产品的技术开发和产品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技术的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承包信息技术工程并提供整体解决方案;为所承包工程提供相关配套的信息技术产品(包括进口和租赁);提供售后和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2年12月31日,烽火超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106,620.65万元,净资产14,943.18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247,145.75万元,净利润-3,332.20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13.武汉光谷信息光电子创新中心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宣泽。注册资本:16,000万人民币。住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街邮科院路88号1幢1-3层。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认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量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武汉光谷信息光电子创新中心有限公司总资产43,832.74万元,净资产12,873.10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2,692.71万元,净利润947.75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的联营企业。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14.山东国迅量子芯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畅。注册资本:2,000万元。住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风路777号A座2F-201室。经营范围:量子信息光电子器件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光电子器件的开发、生产、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生产、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及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山东国迅量子芯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1,840.64万元,净资产1,748.84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308.91万元,净利润2.54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的联营企业。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4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00万元(不含税)。
15.大唐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利。注册资本:150,113.0586万元。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5号院1号楼1层。经营范围:研发通信系统及终端、仪器仪表、应用软件、文化办公设备、电子计算机软硬件及外部设备、系统集成、微电子器件;通信系统及终端、仪器仪表的生产平台;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工程勘察设计;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计算机技术培训;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机械设备、安全技术防范产品、五金、交电;维修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维修;办公设备维修;机械设备租赁(不含汽车租赁);经济贸易咨询;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策划、设计;公共关系服务;企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大唐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总资产411,604.24万元,净资产22,044.53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302,534.68万元,净利润-29,322.94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16.武汉烽理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宋珂。注册资本:4998.38万元,住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武汉理工大学科技园。经营范围:从事光电技术、物联网技术、传感技术、交通技术、数据分析与应用技术、电子信息技术、信息系统集成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合作、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软硬件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批发兼零售;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安防工程、交通控制设施安装;消防设备、安防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的批发兼零售与技术服务;自有成果的转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武汉烽理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总资产11,777.20万元,净资产7,446.34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4,138.96万元,净利润1,225.85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17.武汉飞思灵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冯波。注册资本:77,296.44万元。住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东工业园烽火路光通信产业大楼二楼。经营范围:集成电路、电子器件、通信系统设备、软件的研究、开发、设计、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武汉飞思灵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总资产276,986.53万元,净资产207,990.05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50,348.60万元,净利润-2,198.51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18.武汉烽火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姚全锋。注册资本:17,091.50万元。住所:武汉东湖开发区关山二路附4号(自贸区武汉片区)。经营范围:信息咨询及技术服务;设计、开发、销售、安装、维修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并提供相关服务及技术培训;软件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及服务;信息技术及产品的开发、制造与服务;通信网络、通信工程、信息系统、防雷工程、安防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监理、集成、维护及咨询(含无线电基站及配套电源馈线铁塔设施、核心网、线路、固网等业务领域)服务;通信工程相关房屋建设、装修及服务;劳务分包;节能产品研发、制造、集成、销售、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建筑智能化施工;自营及代理各类产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计算机软件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信息系统的工程设计、施工、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生产、批发兼零售;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消防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机电工程;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武汉烽火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总资产115,396.96万元,净资产67,168.69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103,269.03万元,净利润5,028.63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19.电信科学技术第十研究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彬。注册资本:28,865.08万元。住所:西安市雁塔区雁塔西路6号。经营范围:通信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网络与通信系统、信息安全技术产品、软件产品的研制、开发、制造、销售;通信工程、网络工程的设计、集成、安装、调测与服务;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公共安全防范工程的设计、安装、维护;通信仪器仪表及元器件的销售、代销、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租赁业务;物业管理服务;代销水、电、暖气;停车收费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2年12月31日,电信科学技术第十研究所有限公司总资产154,521.21万元,净资产92,589.49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76,269.69万元,净利润1,638.87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鲁国庆。注册资本:64731.58万元。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经营范围: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环境监测专用仪器设备、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金属结构、安防设备、交通及公共管理用金属用标牌、海洋工程专用设备、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电池、照明器具、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装置、电工仪器的制造;电气设备修理;架线和管道工程;建筑工程;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及广播电视设备的批发;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软件开发及信息技术服务;安全系统监控集成服务;环境保护监测;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勘察设计及规划管理;数据处理与存储服务;技术和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络平台的开发与运营管理;房地产开发、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服务;劳务派遣;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2年12月31日,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5,812,508.55万元,净资产2,619,558.69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3,870,224.62万元,净利润110,465.24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1.电信科学技术第五研究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胥骥。注册资本:10,000万元。住所:成都市锦江区大慈寺路22号。经营范围:(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通信工程、电信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通信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技术推广服务;专业停车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2年12月31日,电信科学技术第五研究所有限公司总资产92,908.95万元,净资产38,227.13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64,186.50万元,净利润8,778.78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2.南京华信藤仓光通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郭亚晋。注册资本:34,459.96万元。住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大道76号。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光纤、光缆及光通信传输设备器材与光通信元件之行销、流通及材料供应,设计与承包电信线路及资讯系统网络工程(需经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并提供相关的产品及服务;销售自产产品。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南京华信藤仓光通信有限公司总资产135,350.71万元,净资产49,591.33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191,661.53万元,净利润4,009.63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3.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马杰。注册资本:75,790.51万元。住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9号。经营范围:硏究、开发、生产和销售预制棒、光纤、光缆、通信线缆、特种线缆及器件、附件、组件和材料,专用设备以及通信产品的制造。用设备以及通信产品的制造。截至2022年12月31日,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2,820,330.66万元,净资产1,453,706.12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1,383,031.84万元,净利润116,124.14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联营企业。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4.武汉网锐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春琳。注册资本:5000万元。住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吴家湾紫菘花园小区烽火科技大楼9楼。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软件开发,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技术研发。(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武汉网锐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18,591.86万元,净资产14,409.43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6,842.72万元,净利润1,966.74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5.南京烽火天地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华蓉。注册资本:41,427万元。住所:南京市江宁区滨江经济开发区盛安大道739号。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及通信电子产品(不含广播、电视、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生产、研发、系统集成、销售、施工及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数据处理服务;社会公共安全专用设备的生产、研发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南京烽火天地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242,431.72万元,净资产113,368.63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150,700.76万元,净利润8,540.23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6.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肖波,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40号一区。经营范围:(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三)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四)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五)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六)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七)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九)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十)从事同业拆借;(十一)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十二)有价证券投资(股票二级市场投资除外);(十三)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总资产458,564.16万元,净资产128,705.5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9,630.97万元,净利润3235.1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7.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鲁国庆,注册资本:3,000,000万元。住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四路6号烽火科技园。经营范围:通信设备、电子信息、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电子软件、电子商务、信息安全、广播电视设备、光纤及光电缆、光电子、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仪器仪表、其他电子设备、自动化技术及产品的开发、研制、销售、技术服务、系统集成(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除外);通信、网络、广播电视的工程(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设计、施工;投资管理与咨询;房产租赁、物业管理与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承包境外通信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11,943,301.76万元,净资产5,429,059.45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5,286,745.98万元,净利润184,794.81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8.锐光信通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杜城。注册资本:26,672万元,住所:武汉东湖开发区关山二路附4号。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纤销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纤制造;光缆制造;光缆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2年12月31日,锐光信通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68,114.53万元,净资产47,975.41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16,840.81万元,净利润3,802.77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9.武汉二进制半导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志勇。注册资本:105,190万元。住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金融港一路7号神州数码武汉科技园27栋8楼8002室04号自贸区武汉片区。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设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元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通信设备制造;网络设备制造;软件销售;软件开发;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武汉二进制半导体有限公司总资产113,708.83万元,净资产90,789.28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13,847.29万元,净利润-9,210.72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30.武汉兴移通电信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谢德平。注册资本:1,000万元。住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工业园。经营范围:通信、电力、电子、计算机、自动化控制、仪器仪表、机电一体化设备技术及产品的开发、研制、销售、安装、维护及相关技术服务;房屋租赁;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武汉兴移通电信设备有限公司总资产4,576.03万元,净资产1,693.54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664.88万元,净利润-297.12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31.大唐联诚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欣。注册资本:108,382.032524万元,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40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民用航空器零部件设计和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通讯设备修理;电子产品销售;5G通信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移动通信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销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制造;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通信传输设备专业修理;通信交换设备专业修理;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潜水救捞装备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导航终端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企业管理咨询;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雷达、无线电导航设备专业修理;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卫星技术综合应用系统集成;卫星通信服务;卫星移动通信终端制造;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大唐联诚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总资产154,644.62万元,净资产105,378.48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55,122.04万元,净利润5,949.62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上述关联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法人之间的关联交易价格,有国家定价的,严格执行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依照国际和国内市场公允价格进行。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与其他非关联方相比无差异。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均以合同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包括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交易以市场化运作,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合理配置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对公司有着重大而积极的影响。这些关联交易是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在一系列协议、合同的框架内进行的,交易是公允的,公司的合法权益和股东利益得到了充分保证。上述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2024年度拟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所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生产经营之需要,并拟以公允的市场价格执行各项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六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281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7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签署
《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关联交易概述
为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与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科”)下属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曾用名:“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对服务范围、服务限额、定价原则等事项进行约定,确保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信科持有财务公司100%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1、关联方关系介绍
财务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信科的成员单位,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与财务公司因同受中国信科控制而构成关联关系。
2、关联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波
成立日期:2011年11月22日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37H2110000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31362U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40号一区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三)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四)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五)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六)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七)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九)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十)从事同业拆借;(十一)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十二)有价证券投资(股票二级市场投资除外);(十三)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情况: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财务公司100%的股权。
(2)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财务公司以“立足集团、创新发展”为经营宗旨,致力于为集团所属单位提供高效便捷的专业化金融服务,并以管理和市场手段相结合的方式,增强集团资金调控能力,构建覆盖全集团范围的资金集中管理平台,进一步提高资金集中度,有效降低集团财务成本,提高内部资金、资源的使用效率和效益,通过内外资源的整合,助推集团产业链的不断拓展和完善,为打造信息通信领域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集团公司提供较为完善的金融服务支撑。
目前财务公司已开展的业务主要为本外币存款、结算、信用鉴证、自营贷款、委托贷款、票据贴现及票据承兑、保险代理、财务顾问等业务。此外,财务公司还取得了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和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主办企业资质。
2021年一2023年,财务公司经营状况稳健,各项业务平稳运行,支付结算无差错,各项风险监控指标表现良好,近3年平均资本充足率和流动性比例均高于最低监管标准和行业平均水平;不良贷款率为0,资产结构持续优化,信贷及投资等资产质量良好。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投资稳步推进,持续增强财务公司信息系统运行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为公司日常运行和开展各类业务提供了更好的系统支撑。
(3)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69.33亿元,所有者权益12.96亿元,吸收成员单位存款56.32亿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含投资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04亿元,利润总额0.31亿元,净利润0.25亿元。
三、《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提供金融服务的主要内容
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将会根据公司及成员单位的要求为其提供如下金融服务:
1、结算服务:指财务公司根据公司及成员单位指令提供付款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等。
2、存款服务:指公司及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财务公司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3、信贷服务:指财务公司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要求、结合自身经营原则和信贷政策,全力支持公司及成员单位业务发展中对资金的需求。
4、其他金融服务:指财务公司在其经营范围内,向公司及成员单位提供其他金融服务。
(二)定价基本原则
1、财务公司提供的结算服务,凡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监管机构有收费标准规定的,应符合相关规定;同时应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向公司及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金融服务和财务公司向集团公司其他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金融服务的手续费标准。
2、公司及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利率下限,在双方可协商范围内以经双方协商一致认可的市场公允价确定。最终利率不得低于财务公司吸收其他成员单位同种类、同等存款规模的存款利率。
3、公司及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的贷款利率,应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类型贷款规定的利率上限,以经双方协商一致认可的市场公允价确定。最终利率不得高于财务公司向同信用级别、同担保条件、同等贷款规模的其他成员单位发放的同种类授信的利率。
4、财务公司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应按照非银行金融监督管理机构提供金融服务的相关标准收取费用。但在收费标准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的情况下,财务公司应按照经双方协商一致认可的该项服务市场公允价收取费用,并符合本协议的约定。最终服务费应不高于财务公司向任何同信用级别其他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三)交易限额
1、在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含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每日最高余额具体如下:
(1)2024年度公司(含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每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1.5亿元;
(2)2025年度公司(含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每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
(3)2026年度公司(含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每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
(4)2027年度公司(含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每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
2、在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含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办理的贷款业务、财务公司承兑汇票业务、保函业务以及其他信贷业务的每日最高总余额具体如下:
(1)2024年度公司(含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上述信贷业务每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2)2025年度公司(含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上述信贷业务每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
(3)2026年度公司(含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上述信贷业务每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4)2027年度公司(含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上述信贷业务每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四)有效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三年。协议有效期届满前两个月,双方需提前协商,到期终止协议或办理续签协议事项。
(五)生效条件及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后生效。如按照有关法律、甲乙方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需经过相关审批程序才能生效的,则应经过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始生效。
2、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以变更和解除,在达成书面协议以前,本协议条款仍然有效。
3、本协议部分条款无效或者不可执行的,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六)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四、风险评估情况
公司已对财务公司进行风险评估。《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的持续风险评估说明》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经查询,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已制定了在财务公司进行存贷款业务的风险控制制度及风险应急处置预案。《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资金风险控制制度》《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应急风险处置预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作为集团公司内部的金融服务供应商,相对独立于商业银行及金融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的运营情况有较为深入的认识,沟通更有效率,可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较商业银行更方便、更高效的金融服务。本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是为了充分利用财务公司的金融业务平台,使公司获得更多的金融服务选择和支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获得便利、优质的服务。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该关联交易可以充分利用财务公司的金融业务平台,使公司获得更多的金融服务选择和支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获得便利、优质的服务,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关于与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八、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公司拟与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协议中约定的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与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会议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本次事项拟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保荐机构对公司与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六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281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8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6月18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届次
本次召开的股东大会为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情况:召开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与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6月18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6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18日上午9:15一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18日上午9:15-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11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潭湖路1号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10会议室。
9、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票统计时,将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4年6月1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2)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如上述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相关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且该等股东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就该等议案进行投票。相关事项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6月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时间: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4年6月12日9:30一16:30。
(二)登记手续: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潭湖路1号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4、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6月12日16:3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三)会务联系
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潭湖路1号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人:向明、方诗春
联系电话:027-87694060
传真:027-87694060
电子邮箱:investor@accelink.com
(四)其他事项
1、会议材料备于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3、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样本。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详见“附件二: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备查文件
1、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一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一、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如下:
■
二、本人(本单位)对上述审议事项中未作明确投票指示的,代理人有权____/无权____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日期:2024年 月 日
有效期:2024年 月 日至2024年 月 日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81
2、投票简称:光迅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6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一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1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6月18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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