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建议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建议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年05月31日 02:45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2024-028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建议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能”、“本公司”或“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召开了二〇二四年第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其中,涉及《公司章程》的修订具体如下:

《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及《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于2023年3月31日废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已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亦对《上市规则》提出若干修订,上述修订已于二零二三年八月一日生效。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本公司董事会建议更新独立董事任职的条件,修订关于董事会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权,并修订风险控制委员会的名称及职权,相应修订董事会职权及股东大会职权。

因公司股权激励计划2022年行权,公司注册资本相应调整,本公司董事会建议修改公司章程中的注册资本。

响应外部监管要求,本公司董事会建议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最新修订的利润分配相关条款修订。

本公司董事会建议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对于无纸化发布公告的要求,在《公司章程》第二百二十四条中新增无纸化发布公告相关规定。

有关修订的具体内容请参见附件《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订前后对照表》,除对照表中的有关修改外,本公司现行的《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建议修订《公司章程》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 2024-029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能”、“本公司”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届监事会的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拟组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届监事会。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自2021年6月30日起,将于2024年6月29日届满。

本公司的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以上股份的股东及间接控股股东一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提名任永强先生、朱迈进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提名王威先生、王松文女士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经审议,董事会提名及建议续聘黄伟德先生、李润生先生、赵劲松先生、王祖温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前置审议,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召开的2024年第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荐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选举。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对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投票表决。

上述董事的续聘将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预计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选举通过后生效,为期三年。其中四位独立董事的任期分别至:

黄伟德董事:2026年6月22日

李润生董事:2026年6月22日

赵劲松董事:2026年6月22日

王祖温董事:2027年6月28日。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现由四名监事组成,为翁羿先生、杨磊先生以及职工代表监事陈华女士、王振明。第十届监事会成员任期自2021年6月30日起,将于2024年6月29日届满。

本公司的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以上股份的股东及间接控股股东一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提名翁羿先生、杨磊先生为本公司监事。

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召开的2024年第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荐本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成员(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将上述监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审议、选举。上述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后,将与公司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十一届监事会。

三、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宜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或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所要求的任职条件和独立性。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将与本公告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0日

附件1: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本公告同日另行披露)

附件2:提名人声明(与本公告同日另行披露)

附件3:第十一届董事候选人简历

任永强先生:1973年12月出生,政治经济学专业博士,高级工程师,现任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曾在西藏自治区交通厅、西藏自治区贸易厅、国内贸易部、国内贸易局、国家经贸委、国务院国资委、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和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工作。

朱迈进先生:1970年10月出生,管理学硕士,高级船长,现任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总经理。历任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油轮公司船舶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油轮公司总经理助理,中海油轮运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中远海运油品运输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

王威先生:1971年6月出生,工学硕士,现任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428.SH)、中远海运散货运输有限公司、中远海运(北美)有限公司董事,中远海运物流有限公司监事。曾在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及其下属多家公司任职,历任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组织部部长、中远海运(香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2018年4月至2022年4月任中远海运国际(香港)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517.HK)副总经理。

王松文女士:1969年7月出生,医学学士,高级经济师,现任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中远海运(韩国)有限公司董事和中远海运大连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曾在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现称“中国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多家公司任职,历任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现称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866.SH及02866.HK)箱管部、中转部、市场三部、亚太部总经理,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运营管理部副部长、中国海运(欧洲)有限公司副总裁等职,2016年6月至2022年5月任中远海运(欧洲)有限公司副总裁。

黄伟德先生:1971年5月出生,经济学学士,中国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现任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万宝盛华大中华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2180.HK)、思考乐教育集团(股票代码:01769.HK)、滔搏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6110.HK)、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88139.SH),新时代能源(股票代码:00166.HK),山高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1250.HK)以及佐丹奴国际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709.HK)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曾为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2020年11月至2021年11月任恒大物业集团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6666.HK)独立董事,2021年2月至2024年2月任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883.SH)独立董事。

李润生先生:1952年6月出生,公共管理硕士,教授级高级经济师,现任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955.SH)独立非执行董事。历任原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政策法规司司长,中国石油炼油与销售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办公厅主任、总经理助理、咨询中心副主任,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副会长、党委副书记、专家委员会主任等职,2014年4月至2021年9月任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G92.SI)独立非执行董事。

赵劲松先生:1963年11月出生,船舶学与海商法博士,中国律师,海事仲裁员,现任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风险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委员,三亚邮轮游艇研究院院长,青岛市市北区航运贸易金融研究院院长等职。曾在远洋货轮,英国Hill Taylor Dickson海事律师行、Holman Fenwick Willan海事律师行和香港罗家英律师行等任职。历任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海商法教授、船舶海洋与建筑工程学院国际航运教授,华东政法大学国际航运法律学院院长、教授,前海深港国际金融研究院(深圳)有限公司院长,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智能海洋工程研究院教授,大连海大船舶导航系统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深圳分中心主任。历任国内外多所大学客座教授、中国船东协会法律中心主任、中国船舶产业基金管理机构理事和中国船级社法律顾问。

王祖温先生:1955年11月出生,工学博士,现任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和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机械工业第九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历任哈尔滨工业大学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副校长,大连海事大学教授、校长等职,2020年8月至2024年5月任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190.SH)独立董事。

附件4:第十一届监事候选人(股东代表监事)简历

翁羿先生:1967年7月出生,管理学硕士,高级船长、正高级工程师,现任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安全总监、安全监管本部总经理,中远海运散运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中远海运客运有限公司董事。历任广州海运(集团)有限公司船长,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货轮公司海务部副主任、航运部副主任,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运输部副处长,珠海新世纪航运有限公司总经理,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货轮公司副总经理,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运输部总经理、运营部总经理,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总船长,安全监管部总经理等职。

杨磊先生:1971年12月出生,法学学士,高级经济师,现任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中远海运(澳洲)有限公司副总裁。历任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副总经理,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法律及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法务与风险管理本部副总经理等职。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2024-032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所属子公司为合理控制利率、汇率风险,秉持中性的风险管理原则,拟于2024年开展金额为 2,757 万美元的利率掉期,该额度使用期限为2024年5月31日至2025年5月30日,连同过往存续业务,公司在上述期间内任一时点的持仓规模不超过7.31亿美元。

● 公司所属子公司为合理控制利率、汇率风险,秉持中性的风险管理原则,拟于2024年开展金额为 1.5 亿美元的远期及期权,该额度使用期限为2024年5月31日至2025年5月30日。

● 公司2024年第五次董事会会议已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计划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风险提示:公司所属子公司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以控制利率、汇率风险为目的,但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履约风险、法律风险及境外交易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召开2024年第五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计划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所属境外子公司为合理控制利率、汇率风险,按“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相匹配”的套期保值原则,拟在境外以场外交易方式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具体项目如下:

公司所属境外子公司存续业务附带银行贷款利率掉期条款,可以将浮动利率贷款转换为固定利率贷款以规避债务利率波动的市场风险。(以下简称“本交易”)本交易有真实的业务背景和客观的业务需要,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本交易中,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在经济关系、套期比率、时间都满足套期有效性。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能够抵销被套期风险引起的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的程度,可实现套期保值的目的。

(二)交易额度

1、利率掉期

公司拟于2024年开展金额为 2,757 万美元的利率掉期,该额度使用期限为2024年5月31日至2025年5月30日,连同过往存续业务,公司在上述期间内任一时点的持仓规模不超过7.31亿美元,不涉及保证金及权利金,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总会计师按上述计划及额度核批具体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实施方案。

2、外汇远期及期权

公司拟于2024年开展金额为1.5亿美元的远期购汇及买入看涨期权业务,该额度使用期限为2024年5月31日至2025年5月30日,不涉及保证金及权利金,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总会计师按上述计划及额度核批具体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实施方案。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1、交易地点和场所:在境外以场外交易方式进行。

本交易产品结构清晰,有真实的业务背景和客观的业务需要,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2、交易对方:为具有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经营资质和信用评级良好的金融机构。

3、交易合同主要条款:2024年度新增的2,757万美元利率掉期业务和1.5亿美元的外汇远期购汇及期权合同尚未签订,合同生效条件、附加条件以及争议处理方式等条款以正式签订的合同为准。

(五)额度使用期限

上述额度使用期限为2024年5月31日至2025年5月30日。

二、审议程序

本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公司2024年第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计划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1、决策和市场风险:市场风险,即因金融市场价格波动,导致金融衍生交易可能出现亏损的市场风险。

2、履约风险:履约风险,即因交易对方可能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衍生品合约,导致公司产生经济损失或其他损失的履约风险。

3、法律风险:公司在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时,若交易未能完全按审批的方案执行、交易错单或未按规定程序进行交易操作等,将带来操作风险。

4、法律及信用风险:即因相关法律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造成合约无法正常履行,导致可能给公司带来损失的法律风险。

5、境外交易风险:如金融衍生交易在境外开展,可能发生交易所在地政治、经济和法律风险的境外交易风险。公司在境外开展的金融衍生业务主要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境外子公司针对其国际业务开展的利率掉期业务,交易地区均为政治、经济及法律风险较小,且外汇市场发展较为成熟、结算量较大的地区。交易对手仅限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已充分评估结算便捷性、流动性及汇率波动性因素。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恪守风险中性管理原则,通过资产债务结构调整,自然对冲风险;严守套期保值原则,不以金融衍生工具进行套利和投机。

2、公司在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前提下,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公司具体实施金融衍生业务遵循《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管理规定》。

3、公司严格执行前中后台岗位、人员分离原则,由公司管理层审批交易,交易人员、品种及额度明确,按规定程序审批后进行操作。截至目前公司未发生保证金交易,公司目前尚未开设保证金账户。

4、公司风险监控措施完善,截至目前未发生应报告的重大风险事件。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子公司开展上述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有利于控制利率、汇率风险,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进行套期保值有效性测试。符合套期确认条件的金融衍生业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进行会计处理。

五、备查文件

1.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管理规定;

2. 关于子公司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2024-026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第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能”、“本公司”或“公司”)二〇二四年第五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5月24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5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所有八名董事参加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听取并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中远海运能源“十四五”规划〉中期调整稿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批准本公司“十四五”规划中期调整稿。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制度,具体如下:

(一)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重新制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新制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并同意将上述制度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批准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风险委员会实施细则》(修订后名称为“《董事会风险控制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并同意将上述制度予以对外公布。

(三)董事会批准废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

关于《公司章程》修订的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推荐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成员任期自2021年6月30日起,将于2024年6月29日届满。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根据本公司的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以上股份的股东及间接控股股东一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的提名,董事会同意续聘任永强先生、朱迈进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同意续聘王威先生、王松文女士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经审议,董事会提名及建议续聘黄伟德先生、李润生先生、赵劲松先生、王祖温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上述董事的续聘将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预计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选举通过后生效,为期三年。其中四位独立董事的任期分别至:

黄伟德董事:2026年6月22日

李润生董事:2026年6月22日

赵劲松董事:2026年6月22日

王祖温董事:2027年6月28日。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具体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鼓励上市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增加现金分红频次的规定,为分享公司经营成果,提高投资者回报,提振投资者长期投资的信心,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及全权办理中期利润分配的相关事宜,即在满足届时有效的《公司章程》的现金分红的条件下,董事会可以决定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为公司2024年上半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50%,是否实施中期利润分配及具体分配金额等具体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根据经审阅的2024年半年度业绩及公司资金需求状况确定。

因《公司章程》中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具体中期分红方案的相关修订建议尚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向市场主体登记机关登记后生效,本授权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授权及经修订的《公司章程》生效为前提。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建议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境内审计机构,审阅/审计费用人民币310万元(含税);聘请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境外审计机构,审阅/审计费用人民币350万元(含税)。当审计服务范围发生重大变化时,提请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确定境内、外审计机构审计费具体金额。

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对所属全资子公司2024年下半年至2025年上半年担保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由公司为所属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性担保,2024年下半年至2025年上半年融资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2亿美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预计担保事项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生效及实施。

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计划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中远海能子公司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交易,于2024年开展金额为2,757万美元的利率掉期交易及1.5亿美元的外汇远期及期权交易,该额度使用期限为2024年5月31日至2025年5月30日,连同过往存续业务,公司在上述期间内任一时点的利率掉期持仓规模不超过7.31亿美元,不涉及保证金及权利金,董事会批准及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核批具体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实施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增加2024年度与财务公司贷款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批准增加公司与中远海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贷款额度人民币30亿元(总关联交易贷款额度增至人民币60亿元),该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关联董事朱迈进董事、王威董事、王松文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董事会批准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本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根据股东大会资料筹备具体情况确定前述股东大会的具体事项,并发出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情况: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2024-027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第四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能”、“本公司”或“公司”)二〇二四年第四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3年5月24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5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公司所有四名监事参加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推荐本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成员(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现由四名监事组成,为翁羿先生、杨磊先生以及职工代表监事陈华女士、王振明。第十届监事会成员任期自2021年6月30日起,将于2024年6月29日届满。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根据本公司的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以上股份的股东及间接控股股东一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的提名,监事会同意续聘翁羿先生、杨磊先生为本公司监事,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如翁羿先生、杨磊先生的聘任获股东大会批准,则翁羿先生、杨磊先生将与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本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

表决情况: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对所属全资子公司2024年下半年至2025年上半年担保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由公司为所属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性担保,2024年下半年至2025年上半年融资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2亿美元。

表决情况: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 2024-030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境内外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能”、“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先后审议通过,拟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境内审计机构,聘任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罗兵咸永道”)为公司2024年度境外审计机构。

第一项、聘任境内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89亿元。2022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3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辉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9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颜凡清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7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汪进利先生,201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独立复核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信永中和2024年度审计费用人民币310万元(含税),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公司2023年度审计服务费为人民币310万元(含税)。

二、拟聘任罗兵咸永道为2024年度境外审计机构

经本公司2024年第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拟聘任罗兵咸永道为公司2024年度境外审计机构,同意罗兵咸永道2024年的审阅/审计费为人民币350万元(含税)。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相应资质和胜任能力,在分别担任公司2023年度境内、境外审计师的服务过程中,依法履行了双方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建议聘任其为本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境内审计机构,聘任罗兵咸永道为公司2024年度境外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0日

● 报备文件

1.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2. 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的书面文件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2024-031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及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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