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83 证券简称:生益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2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45元
● 相关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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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4年5月8日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3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364,552,49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64,048,620.50元。
三、相关日期
■
四、分配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除公司自行发放对象外,公司其余股东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自行发放对象
本公司股东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国弘投资有限公司、伟华电子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发放。
3.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有关规定,在本公司派发现金红利时暂不扣缴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5元,待实际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本公司,本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简称:QFII),本公司将根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规定,由本公司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405元。如QFII股东认为其取得的现金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股东可按照《通知》的规定在取得股息后自行向本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公司A股股票(“沪股通”),其股息红利将由本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有关规定,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405元。
(4)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本公司将不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自行缴纳所得税,本公司对其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45元。
五、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本次权益分派事项如有疑问,请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69-22271828-8225
特此公告。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600183 证券简称:生益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6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6月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6月5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工业西路5号 公司研发办公大楼二楼222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6月5日
至2024年6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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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4年5月1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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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邮件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帐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复印件,文件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工业西路5号
邮政编码:523000
公司电话:0769-22271828-8225,公司邮箱:tzzgx@syst.com.cn
联系人:陈小姐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6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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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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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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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生益科技 股票代码:600183 公告编号:2024一034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5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5月9日公司以邮件方式向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发出本次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本次会议应参加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礼玉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一致认为:
公司对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此次调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十一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简历请见附件)
根据本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及股东单位提名,决定选举刘锦琼、陈少庭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监事,提名唐嘉盛为本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候选人,唐嘉盛的提名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5月18日
附件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监事候选人简历
刘锦琼:女,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97年毕业于中山大学化学专业,化学中级工程师,1997年大学毕业后在惠阳市第一中学当教师,1999年9月进入公司工作。现任本公司生产总监、松山湖五分厂厂长。
陈少庭:男,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共党员,2005年毕业于广东工业大学高分子材料专业,毕业后加入公司。现任本公司监事、松山湖三四分厂厂长、党委委员、工会主席。
唐嘉盛:男,1988年出生,中国香港籍,学士学位。曾任里昂证券集团-中国消费者团队研究助理,东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蓝十字(亚太)保险有限公司及Blue Care JV(BVI)Holdings Limited独立非执行董事、现任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半岛针织厂有限公司、宾宁针织有限公司、半岛保险有限公司、半岛地产有限公司、苏锡企业有限公司、苏锡(英属处女岛)有限公司、Eagle Joyful Limited、Eagle Peaceful Limited、Eagle Powerful Limited及Eagle Wonderful Limited董事,伟华电子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香港江苏社团总会有限公司副会长及无锡旅港同乡会有限公司常务副会长,佛山清溢微电子有限公司、深圳清溢微电子有限公司、佛山清溢光电有限公司及新余常裕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股票简称:生益科技 股票代码:600183 公告编号:2024一033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5月17日在本公司董事会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2024年5月9日公司以邮件方式向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参加董事11人,唐英敏董事、陈宏辉独立董事、李树华独立董事、卢馨独立董事、韦俊独立董事通过通讯方式参加,其余董事出席了现场会议,董事长刘述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由于公司实施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的2023年年度分红方案,按照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计算方式,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1.50元/股调整为11.05元/股。
董事刘述峰、陈仁喜作为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上述议案经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8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的《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简历请见附件)
经股东等相关方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刘立斌、谢景云、刘莉、陈仁喜、邓春华、唐镇川、庄鼎鼎、曾红慧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上述议案经提名委员会事前审议并发表审核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简历请见附件)
经股东等相关方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蒋基路、赵彤、景乃权、杜家驹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上述议案经提名委员会事前审议并发表审核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8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的《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6)。
三、上网公告附件
1、《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2、《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3、《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18日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立斌: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高级政工师。1992年7月-2000年3月,任广东省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厅财务处副科长;2000年3月-2005年5月,任香港经贸国际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及副总经理;2005年5月-2006年11月,任香港广新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兼财务部总经理;2006年11月-2007年9月,任广东省广告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党委书记、纪委书记;2007年9月-2011年9月,任广东广新柏高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年11月至2022年4月,任广东兴发铝业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广新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谢景云:女,1980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2003年7月至2004年3月,任广东省轻工业品进出口集团总裁办公室企划;2004年4月至2006年4月,任广东省外经贸厅贸管处科员;2006年4月至2008年12月任广东合捷国际供应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广东广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08年12月至今,历任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副主管、主管,资本运营部主管、助理部长、副部长、部长,投资与资本运营部部长、运营管理中心总经理;现任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本投资高级总监、资本投资中心总经理、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兴发铝业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广东广新新兴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刘莉:女,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硕士,拥有法律职业资格、企业法律顾问资格、经济师、基金从业资格。2006年10月至2017年1月,历任广东粤能(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业务主管、业务副经理、业务经理、副部长、部长,2017年1月至2017年5月,任广东广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点项目开发部部长,2017年5月至2021年9月,任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法务与风险管理部副部长/副总经理,现任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务与风险管理部(董事会办公室)总经理兼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广新海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东省食品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
陈仁喜:男,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教授级化工工艺工程师,高级经济师。1989年6月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有机化学专业。1989年7月至1990年7月,任职东莞市氮肥厂;1990年8月至1995年11月,任香港东方线路板有限公司技术工程师;1995年12月至1997年12月,任香港生益有限公司市场服务工程师;1997年3月至2016年3月,历任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总厂长兼营运总监、副总经理、董事;2016年3月起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苏生益特种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西生益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陕西生益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苏州生益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生益科技(泰国)有限公司签字董事。
邓春华:男,汉族,1971年1月出生,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师。1991 年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工业企业管理专业。1991 年 7 月至 2014 年 10 月,历任东莞市电子工业总公司办事员、科员、副经理、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董事长;2013 年 6 月至 2015 年 3 月,任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4 年 10 月至 2022 年 3 月,任东莞市国弘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 年 4 月至 2020 年 3 月,任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5 年 5 月至 2022 年 4 月,先后兼任苏州生益科技有限公司、陕西生益科技有限公司、东莞生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吉安生益电子有限公司、咸阳生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莞生益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现任东莞科技创新金融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董事,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等。
唐镇川:男,汉族,1979年4月出生,在职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助理会计师。2000年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信息系会计电算化专业,2004年毕业于中南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2000年7月至2014年10月,历任东莞市电子工业总公司见习员工、办事员、主办业务员、经理助理、副经理、经理、监事;2014年10月至2022年3月历任东莞市国弘投资有限公司经理、职工董事、董秘;2015年12月至2023年2月先后兼任东莞市道弘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长;2015年12月至2023年2月先后兼任东莞市龙怡阻燃材料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长;2019年1月至2021年10月兼任东莞市国弘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2016年1月至2022年5月兼任广东思威特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现任东莞市国弘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广东南方宏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东莞市国弘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扬州天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东莞科创国弘博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庄鼎鼎:男,1973年出生,中国香港籍。工商管理硕士,CFA、CQF。曾任美国保险公司AEGON旗下结构性资产担任产品发展/资产管理董事、荷兰ING银行(香港及上海分行)董事总经理;现任苏锡企业有限公司及伟华电子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首席投资官,光膜(香港)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Eagle Joyful Limited、Eagle Peaceful Limited、Eagle Powerful Limited、Eagle Wonderful Limited、Frontier Link International Limited、OSEL Limited、盈顺(香港)有限公司、无锡翔英创投有限公司、常裕光电(香港)有限公司及豪商国际有限公司董事,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副董事长、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锡光膜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均灏(上海)贸易有限公司及上海君远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监事。
曾红慧:女,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1年从华南理工大学毕业加入公司,历任公司销售业务经理、销售部副经理、销售部经理、市场部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营销总监、集团营销中心总裁,兼任江西生益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生益特种材料有限公司董事,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负责人,台湾生益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蒋基路:女,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学历。2010-2014 年任广外会计学院首届审计系主任,2015-2022年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现担任校级研究基地“审计治理与风险控制研究中心”主任,广东省审计学会副秘书审计学会副秘书长,广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诚信自律委员会委员,广东省科技厅科技项目评审财务专家。近年来,主持国家级项目1 项,省部级项目9 项;公开发表论文23 篇;出版专著2部,教材1 部;入库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案例2 个;获得省级以上教学奖励2 项,科研奖励1 项;2023 年由审计署联审办遴选赴纽约参加联合国秘书处2023 财年期中审计项目,为燕塘乳业、广东南油、广业环保、广东宏大等企业开展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培训,为ACCA 广州办组织的“商业战略管理SBL”TTT培训。现任中荣股份、融捷健康独立董事。
赵彤: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高分子化学与物理专业。1997年8月至今,历任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国科学院极端环境高分子材料重点实验室主任,兼职中国复合材料学会聚合物基复合材料分会、空天动力复合材料分会委员,中国化学会高分子分会委员,《宇航材料工艺》、《高分子学报》杂志编委。研究领域是高性能复合材料树脂基体。研制的多种新型耐烧蚀酚醛树脂、超高温陶瓷前驱体和邻苯二甲腈树脂支撑了航天复合材料的技术发展和型号应用。现任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景乃权:男,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民建会员,新华社特约经济分析师,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院研究员。
曾任浙江大学金融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浙江大学金融投资研究中心副主任、浙江大学江万龄黄金投资研究所所长,浙江大学求是经济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广东发展银行杭州分行高级顾问等。
主持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基金和财政部发改委等省部级多项基金,主编参编专著及国家级教材二十多部,发表论文两百多篇。目前兼任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农商行独立董事,杭州市可靠护理用品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1009)独立董事。
杜家驹:男,1973年出生,中国香港籍。法律硕士学历,为香港执业律师、英国注册律师及英国牛津大学华顿学院发展委员会成员。曾于英国高伟绅律师事务所任职律师、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及香港新创建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周大福慈善基金会理事,东亚银行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香港新创建集团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香港丰盛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行政总裁及香港丰盛生活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股票简称:生益科技 股票代码:600183 公告编号:2024一035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5月17日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19年4月2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就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布了独立意见。
2、2019年4月23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和《关于核实〈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就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3、2019年4月26日至2019年5月6日,公司于内部网站对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并在2019年5月10日披露了《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19一029)。
4、2019年5月16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于2019年5月17日披露了《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19一031)。
5、2019年6月1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由于实施2018年年度分红方案,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3.70元/股调整为13.35元/股,独立董事就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发布了独立意见。
6、2019年6月1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向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10,216.8977万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3.35元/股,首次授予日为2019年6月18日,独立董事就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就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
7、2019年7月10日,公司首次授予的10,216.8977万份股票期权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授予登记手续。
8、2020年2月2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90名激励对象授予370.5569万份预留股票期权,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27.68元/股,预留授予日为2020年2月20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
9、2020年2月21日至2020年3月2日,公司于内部网站对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并在2020年3月5日披露了《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0一016)。
10、2020年3月2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数量的议案》,因预留授予的原激励对象1人离职,取消其激励资格,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90人调整为189人,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370.5569万份调整为367.7777万份。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0年4月17日,公司预留授予的367.7777万份股票期权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授予登记手续。
12、2020年5月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2019年度股票期权的议案》,因首次授予的原激励对象3人离职,取消其激励资格,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483人调整为480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10,216.8977万份调整为10,196.3977万份,注销20.5万份。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13、2020年5月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首次授予的480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均已满足,同意本次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对应股票期权的行权数量为1,529.4550万份。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14、2020年5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披露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实施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的2019年年度分红方案,按照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计算方式,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3.35元/股调整为12.95元/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27.68元/股调整为27.28元/股。
15、2020年5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的议案》,首次授予的原激励对象1人离职,不再满足成为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按规定取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并由公司注销,调整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480人调整为479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10,196.3977万份调整为10,146.3977万份,注销50万份。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因此,首次授予第一期行权的期权激励对象是479名,对应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521.9550万份。
16、2021年3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的议案》,预留授予的原激励对象10人离职,不再满足成为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按规定取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并由公司注销,调整后,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89人调整为179人,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367.7777万份调整为347.3185万份,注销20.4592万份。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17、2021年3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预留授予的179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均已满足,同意本次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对应股票期权的行权数量为1,389,267份。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18、2021年5月2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披露《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实施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的2020年年度分红方案,按照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计算方式,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2.95元/股调整为12.55元/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27.28元/股调整为26.88元/股。
19、2021年5月2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的议案》,首次授予的原激励对象6人离职,不再满足成为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按规定取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并由公司注销,调整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479人调整为473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至第四个行权期的数量由8,624.4427万份调整为8,579.1808万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10,146.3977万份调整为10,101.1358万份,注销45.2619万份。
20、2021年5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监事会对本次行权条件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25%,473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2,523.2902万份,自2021年6月18日起至2022年6月17日止可进行第二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行权。
21、2022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有效期2021年4月30日起至2022年2月19日)已到期,对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179名(含1名当期未完全行权激励对象)激励对象所持共计 1,385,567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22、2022年3月2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的议案》,预留授予的原激励对象5人离职,不再满足成为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按规定取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并由公司注销,调整后,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79人调整为174人,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至第三个行权期的数量由208.3918万份调整为202.0250万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347.3185万份调整为340.9517万份,注销6.3668万份。
23、2022年3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监事会对本次行权条件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30%,174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第二期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010,125份,自2022年2月20日起至2023年2月19日止可进行第二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行权。
24、2022年5月1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披露《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实施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的2021年年度分红方案,按照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计算方式,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2.55元/股调整为11.95元/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26.88元/股调整为26.28元/股。
25、2022年5月1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的议案》,首次授予的原激励对象7人离职,不再满足成为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按规定取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并由公司注销,调整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473人调整为466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至第四个行权期的数量由6,055.8906万份调整为6,003.6066万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10,101.1358万份调整为10,048.8518万份,注销52.2840万份。
26、2022年5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监事会对本次行权条件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30%,466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3,001.8033万份,自2022年6月18日起至2023年6月17日止可进行第三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行权。
27、2023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有效期2022年5月5日起至2023年2月19日止)已到期,对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174名激励对象所持共计1,010,125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28、2023年3月2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的议案》,预留授予的原激励对象6人离职,不再满足成为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按规定取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并由公司注销,调整后,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74人调整为168人,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的数量由101.0125万份调整为97.2020万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340.9517万份调整为337.1412万份,注销3.8105万份。
29、2023年3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监事会对本次行权条件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30%,168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第三期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972,020份,自2023年2月20日起至2024年2月19日止可进行第三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行权。
30、2023年5月1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披露《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实施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的2022年年度分红方案,按照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计算方式,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1.95元/股调整为11.50元/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26.28元/股调整为25.83元/股。
31、2023年5月1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的议案》,首次授予的原激励对象16人离职,不再满足成为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按规定取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并由公司注销,调整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466人调整为450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的数量由3,001.8033万份调整为2,963.8857万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10,048.8518万份调整为10,010.9342万份,注销37.9176万份。
32、2023年5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四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监事会对本次行权条件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首次授予第四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30%,450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第四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2,963.8857万份,自2023年6月18日起至2024年6月17日止可进行第四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行权。
33、2023年7月1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由于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已届满,有260万份股票期权未行权。根据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5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到期未行权的26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34、2024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有效期2023年5月4日起至2024年2月19日止)已到期,对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168名激励对象所持共计972,020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决议及《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五节第(八)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的规定,若在行权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如发生增发新股情形,公司不调整行权价格。派息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
P0:调整前的行权价格
v:每股派息额
P: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根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于2024年5月18日披露《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2024年5月23日为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24日为除权除息日、红利发放日。按照上述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计算方式,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1.50元/股调整为:P=P0-v=11.50-0.45=11.05元/股。
三、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四、监事会
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对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此次调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就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价格事宜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尚需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事项。
六、上网公告附件
《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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