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62 证券简称:巨一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5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5月1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繁华大道5821号研发楼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林巨广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董事会秘书王淑旺先生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2.00、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9、议案10、议案11、议案12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9、议案10、议案1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关联股东林巨广、刘蕾、合肥道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淑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7已回避表决;关联股东马振飞、张正初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8已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合肥道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淑旺、朱学敏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9、10、11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律师:曹禹、洪嘉玉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巨一科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688162 证券简称:巨一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7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修订稿)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公司于2024年5月7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并于2024年5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查询期间为2023年10月25日至2024年4月25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除因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股份登记引起的股份变动外,所有核查对象在上述期间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的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严格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均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特此公告。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688162 证券简称:巨一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6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28日、2024年1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并授权公司相关人员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章程》的工商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以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
近日,公司已完成上述事项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并取得了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77111425X3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林巨广
注册资本:137,303,350元
成立日期:2005年1月18日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繁华大道5821号
经营范围:智能生产线及装备、自动化及智能设备、检测与试验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与服务;汽车零部件的研发、制造、销售、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与服务;数字化工厂、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的设计、咨询与服务;工业软件、工业互联网产品的开发、销售、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与服务;房屋与设备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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