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年05月18日 03:30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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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65 证券简称:*ST宁科 公告编号:2024-064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5月1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是公司董事会,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董事长胡春海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7人,董事祝灿庭先生因出差,授权董事胡春海先生代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表决;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胡春海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2024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子公司2024年度向黄河银行申请融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2024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议案名称: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及相关子公司重整及预重整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2024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子公司2024年度向黄河银行申请融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4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审议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及相关子公司重整及预重整相关事宜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银川)律师事务所

律师:马媛、郑亚楠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大成(银川)律师事务所律师马媛、郑亚楠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5月18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165 股票简称:*ST宁科 公告编号:临2024-065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借款提前到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及风险提示:

● 2024年5月13日已收到相关机构要求提前归还贷款本息19,488.41万元,近两日又收到相关机构要求提前归还贷款本息64,556.79万元(详见本公告),前述合计金额已高达84,045.20万,大幅加剧公司债务风险,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

● 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收到债权人(以下简称:债权人一)发来的《通知书》,因公司经营情况恶化且涉及多起较大金额的资金借款合同纠纷诉讼,出现严重风险问题,债权人一要求公司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债权人一支付借款本息104,471,982.99元及自2024年1月1日起至实际还清之日期间的利息和罚息。若公司未在债权人一规定期限内偿还,债权人一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起诉讼等方式来维护债权人一的利益。

● 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收到另一债权人(以下简称:债权人二)发来的《解除通知函》,因公司经营情况恶化且涉及多起较大金额的资金借款合同纠纷诉讼,已出现严重风险问题,债权人二宣布解除《借款协议》,所有借款加速到期,公司应立即归还借款本金50,000.00万元,并支付利息及违约金。若公司未在债权人二规定期限内偿还,债权人二将向法院进行诉讼,并申请保全公司资产。

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收到债权人一发来的《通知书》,因公司目前处于纾困阶段,债权人一要求公司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债权人一支付借款本息104.471.982.99元及自2024年1月1日起至实际还清之日期间的利息和罚息。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2022年9月20日及11月30日,公司和债权人一分别签订编号HH-JK202209001、HH-JK202211003的《借款合同》,公司分别向债权人一借款37,000,000.00元、15,000,000.00元。

综上,鉴于公司目前的风险情况,债权人一要求公司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债权人一支付借款本金52,000,000.00元,利息7,004,429.27元,罚息45,467,553.72元,共计104,471,982.99元,上述金额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其中,利息和罚息应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如未及时支付,债权人一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起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利益。

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收到债权人二发来的《解除通知函》,因公司经营情况恶化且涉及多起较大金额的资金借款合同纠纷诉讼,已出现严重风险问题,债权人二宣布解除《借款协议》,所有借款加速到期,公司应立即归还借款本金50,000.00万元,并支付利息及违约金。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2021年12月28日,公司与债权人二签订了《借款协议》,以公司持有宁夏中科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生物”,更名前“宁夏恒力生物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49.00%股权作质押,向债权人二借款总额人民币50,0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3年,借款年利率为6.00%,每6个月支付一次利息借款。2023年6月19日签署了《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决定延长借款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借款利息统一于借款到期日利随本清。

综上,鉴于公司目前的风险情况,债权人二宣布解除与公司签订的《借款协议》,所有借款加速到期,并要求公司立即向债权人二归还上述借款本息,其中:贷款本金50,000万元、利息4,109.59万元,共计54,109.59 万元。并按《借款协议》第6.2条约定支付违约金,自2024年5月15日起按照欠款本金的万分之五计算。如未及时支付,债权人二将向法院进行诉讼,并申请保全公司资产。

债权人要求提前归还上述贷款本息,将导致公司债务风险进一步加剧,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进一步产生负面影响。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四年五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165 股票简称:*ST宁科 公告编号:临2024-066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及风险提示:

●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宁夏中科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新材)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预重整及重整的文件,申请人的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及中科新材后续是否进入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并且,截至本公告发出之日,公司就重整事项未与任何合作方签订协议或达成合作,预重整及重整能否顺利推进存在重大风险。若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预重整及重整的申请,公司股票将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及预重整申请,公司亦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4.15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 因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24年4月30日起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 中科新材目前处于临时停产状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24年4月8日起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尚未解除。

● 因公司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3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 2024年5月13日已收到相关机构要求提前归还贷款本息19,488.41万元,近两日又收到相关机构要求提前归还贷款本息64,556.79万元,前述合计金额已高达84,045.20万,大幅加剧公司债务风险,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

● 公司股票自2024年4月30日起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等相关规定,若公司2024年度财务类、规范类的相关情形符合前述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存在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资金借款合同纠纷、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等产生的多起诉讼,鉴于部分诉讼案件处于审结未履行阶段、审结未履行完毕阶段、未审结阶段、立案受理尚未开庭阶段,目前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因各类诉讼案件导致公司多个银行账户累计被冻结资金约260万元。

● 上海中能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中能)持有公司股份20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2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中能质押股份数为200,000,000股,且已被冻结,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

● 公司股票于2024年5月17日涨停,当日振幅达到6.36%,当日换手率达到9.04%。近期,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 目前公司基本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发生较大波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4年5月17日涨停,当日振幅达到6.36%,当日换手率达到9.04%。近期,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鉴于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近期波动幅度较大,现对公司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如下:

一、申请预重整及重整的风险

公司及中科新材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预重整及重整的文件,申请人的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及中科新材后续是否进入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并且,截至本公告发出之日,公司就重整事项未与任何合作方签订协议或达成合作,预重整及重整能否顺利推进存在重大风险。若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预重整及重整的申请,公司股票将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及预重整申请,公司亦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4.15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因信永中和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24年4月30日起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终止上市的风险

(一)即使石嘴山中院正式受理预重整或重整申请,公司亦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4.15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公司股票自2024年4月30日起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等相关规定,若公司2024年度财务类、规范类的相关情形符合前述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警示的风险

(一)中科新材目前处于临时停产状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24年4月8日起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在生产恢复方面,目前正在进行第一批产品的试产,但第一批产品尚未产出,最终彻底完成复工复产,实现可持续的正常生产经营,仍具有不确定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尚未解除。

(二)因公司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3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三)2024年5月13日已收到相关机构要求提前归还贷款本息19,488.41万元,近两日又收到相关机构要求提前归还贷款本息64,556.79万元,前述合计金额已高达84,045.20万,大幅加剧公司债务风险,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

五、涉及诉讼事项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存在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资金借款合同纠纷、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等产生的多起诉讼,鉴于部分诉讼案件处于审结未履行阶段、审结未履行完毕阶段、未审结阶段、立案受理尚未开庭阶段,目前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因各类诉讼案件导致公司多个银行账户累计被冻结资金约260万元。

六、控股股东股票质押的风险

上海中能持有公司股份20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2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中能质押股份数为200,000,000股,且已被冻结,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

七、二级市场交易的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4年5月17日涨停,目前公司基本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发生较大波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证指数中上协行业类的相关数据,2024年5月17日,公司所在的“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市净率为2.00,公司市净率为10.72,明显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媒体、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四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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