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58 证券简称:哈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4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5月1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昆山市花桥镇花安路1008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陈玉珍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其中董事陈志贤先生、陈怡文女士、陈春伶女士、郭春然女士、徐伟先生、邱振伟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其中沈尚孝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
3、董事会秘书钱龙宝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9、10为特别决议议案,均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议案4、6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吴光洋、邵潇潇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8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3958 证券简称:哈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5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因公司2023年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规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等原因,公司拟对39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剩余174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将由22,110.00万股减少至21,936.00万股,公司的注册资本相应将由22,110.00万元减少至21,936.00万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江苏省昆山市花桥镇花安路1008号
2、联系人:钱龙宝
3、联系电话:0512-57606227
4、传真号码:0512-57606496
特此公告。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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