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艾迪注射液在广东联盟清开灵等中成药集中带量采购有关情况说明的公告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艾迪注射液在广东联盟清开灵等中成药集中带量采购有关情况说明的公告
2024年05月18日 03:30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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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94 证券简称:益佰制药 公告编号:2024-025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艾迪注射液在广东联盟清开灵等

中成药集中带量采购有关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取消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产品艾迪注射液中选身份的公告》,根据《广东联盟清开灵等中成药集中带量采购文件(GDYJYPDL202103)》(以下简称“《集采文件》”)有关“中选/备选产品出现被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暂停生产、销售、使用、进口等情况,取消中选/备选身份”的规定,取消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产品艾迪注射液在广东联盟清开灵等中成药集中带量采购的中选身份。

一、基本情况

2022年,公司参加了广东联盟清开灵等中成药集中带量采购的投标,根据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2022年4月8日发布的《广东联盟清开灵等中成药集中带量采购拟中选/备选结果公示表》,公司的产品艾迪注射液拟中选本次集中采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广东联盟清开灵等中成药集中带量采购拟中选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此后,艾迪注射液在广东联盟清开灵等中成药集中带量采购地区各省陆续执标,2023年7月,首年采购执标完成;截至目前,第二年采购执标续期未完成。

2024年4月18日,公司收到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黔药监行罚[2024]12号)及行政监管措施通知书一一《暂停生产、销售通知书》(黔药监生产(药化)暂停[2024]2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及〈行政监管措施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根据《集采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产品艾迪注射液被取消在广东联盟清开灵等中成药集中带量采购的中选身份。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产品艾迪注射液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的营业收入分别为7.37亿元、6.93亿元、4.80亿元、4.73亿元,占公司整体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1.61%、20.71%、17.57%、16.77%;艾迪注射液在广东联盟供货区域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57亿元、1.35亿元、0.99亿元、1.08亿元,占艾迪注射液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1.31%、19.53%、20.51%、22.79%。

艾迪注射液为广东联盟清开灵等中成药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供货区域为广东、山西、河南、海南、宁夏、青海。截至目前,上述供货区域内各省供货协议未完全到期。本次公司产品艾迪注射液被取消广东联盟清开灵等中成药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身份后,在上述供货区域内各省供货协议到期前,艾迪注射液将不能继续向上述区域供货。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相关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600594 证券简称:益佰制药 公告编号:2024-023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涉及对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益佰制药”)2017年度至2024年第一季度合并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2017年度至2024年第一季度的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1、2017年度:减少资产总额669,853.71元,减少负债和股东权益总额669,853.71元,减少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69,853.71元;

2、2018年度:减少资产总额148,977,915.01元,减少负债和股东权益总额148,977,915.01元,减少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8,308,061.30元;

3、2019年度:减少资产总额162,767,930.59元,减少负债和股东权益总额162,767,930.59元,减少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790,015.58元;

4、2020年度:减少资产总额171,632,435.90元,减少负债和股东权益总额171,632,435.90元,减少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864,505.31元;

5、2021年度:减少资产总额171,632,435.90元,减少负债和股东权益总额171,632,435.90元;

6、2022年度:减少资产总额183,100,053.69元,减少负债和股东权益总额183,100,053.69元,减少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467,617.79元;

7、2023年度:减少资产总额183,100,053.69元,减少负债和股东权益总额183,100,053.69元;

8、2024年第一季度:减少资产总额183,100,053.69元,减少负债和股东权益总额183,100,053.69元。

一、概述

由于公司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的理解不到位,公司在编制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20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时,就计提的商誉减值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资产,由此产生了会计差错。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2022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分别为4,465,691.39元、1,019,338,593.98元、88,956,309.62元、140,716,593.67元、613,624,235.73元,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分别为669,853.71元、148,308,061.30元、13,790,015.58元、8,864,505.31元、11,467,617.79元,同时在母公司财务报表确认了相应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并计提了递延所得税资产,上述相关会计处理有误。

2024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采用追溯重述法对前期相关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追溯调整相关年度的财务数据,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上述前期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涉及调整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同时对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期初数变动造成的影响一并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定期报告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对公司相关年度报告期财务报表的影响具体如下:

(一)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1、对2017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人民币元

2、对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人民币元

3、对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人民币元

4、对2020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人民币元

5、对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人民币元

6、对20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人民币元

7、对202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人民币元

8、对2024年第一季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人民币元

(二)对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1、对2018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人民币元

2、对2019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人民币元

3、对2020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人民币元

4、对2021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人民币元

5、对2022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人民币元

6、对2023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人民币元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董事会将督促公司财务部门继续规范财务核算,切实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监事会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检查监督。

五、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意见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出具了《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并发表鉴证结论如下:经核查,我们没有发现由益佰制药编制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所述信息与经我们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在审计过程中获取的证据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5月1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中证天通(2024)证专审21100002号)。

六、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600594 证券简称:益佰制药 公告编号:2024-020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15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管。本次会议于2024年5月16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因情况紧急,公司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召集人在会议上作出了说明。

2、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窦啟玲女士召集和主持。

3、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管列席了会议。

4、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宋勤女士因个人原因于2024年4月30日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独立董事职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拟提名陈轩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需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拟聘任蒋先洪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3、会议以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董事会将督促公司财务部门继续规范财务核算,切实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5月1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4、会议以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4年6月4日上午10点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5月1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4)。

特此公告。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8日

公司相关人员简历

陈轩:男,1973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中国执业药师、初级制药工程师、中级会计师、中国(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现任海南百强企业富山集团财务总监、法务负责人、集团总风控。历任海南赞邦制药有限公司(欧美制药企业)财务总监、人事总监,海南施达制药有限公司(境外上市企业)财务副经理,海南紫杉园制药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海口人银融金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中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蒋先洪:男,1985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学士学位,中级会计师。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曾任公司营销费用稽核部部长、销售财务部部长、公司往来会计主管。

蒋先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中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证券代码:600594 证券简称:益佰制药 公告编号:2024-021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15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5月16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因情况紧急,公司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监事会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召集人在会议上作出了说明。

2、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姜韬先生召集和主持。

3、公司董事会秘书窦雅琪女士列席了会议。

4、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因工作变动原因,蒲健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职务,在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监事前,蒲健女士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根据公司控股股东的推荐,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庄昌龙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5月1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监事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监事会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检查监督。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5月1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特此公告。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18日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庄昌龙:1976年9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助理研究员中级技术职称,现任公司战略市场中心总监,市场研究部部长。曾任公司产品规划经理,战略规划部部长,运营中心副总监等,上海雷允上药业有限公司销售主管,中国医药工业研究院助理研究员等职务。

庄昌龙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中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证券代码:600594 证券简称:益佰制药 公告编号:2024-022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辞职情况

近日,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收到监事蒲健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原因,蒲健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职务,辞职后蒲健女士将继续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蒲健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申请将在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之日起生效,在此期间,蒲健女士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监事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蒲健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400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为0.0002%,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继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管理。

蒲健女士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监事会对其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选举监事情况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2024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经公司控股股东推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同意提名庄昌龙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该事项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贵州益佰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18日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庄昌龙:1976年9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助理研究员中级技术职称,现任公司战略市场中心总监,市场研究部部长。曾任公司产品规划经理,战略规划部部长,运营中心副总监等,上海雷允上药业有限公司销售主管,中国医药工业研究院助理研究员等职务。

庄昌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中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证券代码:600594 证券简称:益佰制药 公告编号:2024-024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6月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6月4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6月4日

至2024年6月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股证明、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办理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股证明、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出席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传真在2024年6月3日17:00之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请进行电话确认,但不接受电话登记。来信请寄: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550008(信封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地点: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24年5月30日至2024年6月3日,每个工作日的上午9:00一12:00,下午14:00一17:00。

六、其他事项

1、参加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蒋先洪、周光欣

(2)联系部门: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联系电话:0851一84705177

(4)传真:0851一84719910

特此公告。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6月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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