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年05月17日 09:15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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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353 证券简称:普莱得 公告编号:2024-024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工业开发区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伟明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6人,代表股份51,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7.1053%。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6人,代表股份51,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7.105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

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1,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1,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公司独立董事夏祖兴先生、徐跃增先生、于元良先生分别向股东大会作了2023年度述职报告。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1,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1,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1,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6、逐项审议《关于修订并制定部分制度的议案》

6.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1,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该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6.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1,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该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6.0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1,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该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6.0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1,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该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6.0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1,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6.0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1,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6.0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1,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6.0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1,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6.0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1,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6.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1,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6.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1,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6.1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1,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6.1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1,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上海中联律师事务所王晓野律师和吴若安律师见证并出具了《上海中联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方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中联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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