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年05月17日 09:15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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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57 证券简称:南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2号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一15:00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进港中路8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詹谏醒董事长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1名,所持(代表)股份数132,565,0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868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共6名,代表股份131,821,5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6163%。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名,所持(代表)股份数743,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16%。

4、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列席会议。

四、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其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132,536,4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4%;反对2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1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533%;反对2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46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132,536,4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4%;反对2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1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533%;反对2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46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132,536,4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4%;反对2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1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533%;反对2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46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132,536,4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4%;反对2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1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533%;反对2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46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132,536,4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4%;反对2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1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533%;反对2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46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股东东莞市南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林旺南、詹谏醒、詹任宁、叶裕平为本议案的利益相关方,故回避表决,前述股东分别持股111,129,993股、3,047,252股、6,173,814股、11,245,473股、90,007股。

同意849,9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445%;反对2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55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1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533%;反对2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46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132,536,4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4%;反对2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1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533%;反对2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46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132,536,4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4%;反对2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1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533%;反对2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46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属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132,536,4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4%;反对2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1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533%;反对2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46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132,536,4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4%;反对2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1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533%;反对2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46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同意132,536,4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4%;反对2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1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533%;反对2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46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年)〉的议案》

同意132,536,4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4%;反对2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1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533%;反对2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46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及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132,536,4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4%;反对2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1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533%;反对2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46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4、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同意132,536,4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4%;反对2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1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533%;反对2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46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5、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5.1、选举詹谏醒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132,446,253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1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24,702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0218%。

表决结果:詹谏醒女士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2、选举詹任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132,446,253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1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24,702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0218%。

表决结果:詹任宁先生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3、选举文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132,446,253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1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24,702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0218%。

表决结果:文峰先生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4、选举叶裕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132,446,253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1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24,702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0218%。

表决结果:叶裕平先生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6.1、选举曾庆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132,446,253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1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24,702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0218%。

表决结果:曾庆民先生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6.2、选举马岩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132,446,253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1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24,702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0218%。

表决结果:马岩先生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6.3、选举杨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132,446,253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1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24,702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0218%。

表决结果:杨波先生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7、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7.1、选举林惠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132,446,253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1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24,702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0218%。

表决结果:林惠芳女士当选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7.2、选举梁浩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132,446,253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1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24,702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0218%。

表决结果:梁浩伟先生当选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律师戴毅、周佳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南兴股份《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关于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757 证券简称:南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号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5月17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由于本次董事会会议是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后的第一次董事会会议,为确保第五届董事会能尽快履职,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时限要求。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过半数董事推举的董事詹谏醒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认真审议了会议议案,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詹谏醒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具体组成情况如下:

1、同意选举曾庆民、杨波、詹谏醒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曾庆民担任主任委员。

2、同意选举詹谏醒、詹任宁、文峰、马岩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詹谏醒担任主任委员。

3、同意选举曾庆民、杨波、詹谏醒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曾庆民担任主任委员。

4、同意选举马岩、曾庆民、詹谏醒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马岩担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詹任宁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该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文峰先生、何健伟先生、檀福华先生、孟岩先生、黄小华先生、郑可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该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冲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该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叶裕平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叶裕平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等有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69-88803333-850

传真:0769-88803333-838

邮箱:investor@nanxing.com

该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翠珊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王翠珊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等有关规定。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69-88803333-850

传真:0769-88803333-838

邮箱:investor@nanxing.com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余舒婷女士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八日

1、詹谏醒女士: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现任公司董事长。1996年5月与林旺南先生共同创办公司,此后一直在公司任职,负责公司的采购、销售、市场运营、财务、人事等其他运营管理工作;2007年4月至2011年1月,担任公司监事;2011年1月至6月,担任公司董事;2011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2005年3月至今,兼任东莞市德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2010年11月至今,兼任东莞市南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截止目前,詹谏醒女士持有公司6,173,8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9%。詹谏醒女士及其配偶林旺南先生夫妇二人共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詹谏醒女士之兄詹任宁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总经理。除此之外,詹谏醒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詹谏醒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经在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和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詹谏醒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詹任宁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1998年至2004年,创办东莞市厚街名园海鲜酒楼,担任总经理;2005年3月至2013年9月,担任东莞市弘力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已于2013年9月注销);2011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2011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总经理;2013年10月至2022年7月,兼任广西中天恒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6月至今,兼任东莞市正熙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8月至今,兼任东莞沿海民营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7月至2023年2月,兼任无锡南兴装备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7月至今,兼任无锡南兴装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1年8月至今,兼任南兴装备(韶关)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3年12月至今,兼任东莞市遥遥领先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唯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市唯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市世纪网通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厦门市南兴工业互联网研究院有限公司、厦门兴南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云数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广东唯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互通光联科技有限公司、南兴云计算有限公司、深圳市桥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3年12月至今,兼任广东志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止目前,詹任宁先生持有公司11,245,4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1%。詹任宁先生之妹詹谏醒女士与林旺南先生二人共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詹任宁先生之妹詹谏醒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董事长。除此之外,詹任宁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詹任宁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经在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和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詹任宁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文峰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法学专业大学本科,暨南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曾任职于中国建设银行西昌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凉山分行、珠海市地方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2015年7月加入公司,担任公司董事长高级助理;2021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2021年8月至2023年12月,兼任南兴云计算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9月至2023年12月,兼任广东唯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止目前,文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文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经在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和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文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何健伟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香港国际商学院EMBA,现任公司副总经理。1986年7月毕业于天津大学精密仪器工程系,曾任职于佛山分析仪器厂、佛山市伟顺实业有限公司、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2015年6月加入公司;2016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止目前,何健伟先生持有公司135,0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6%。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何健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经在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和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何健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5、檀福华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1993年2月至2005年8月,任职于东莞市厚街镇溪头区安达电机厂;2005年8月加入公司,历任焊接车间主管、物控部部长、副总经理助理、生产部经理;2011年6月至2019年5月,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14年12月至2019年6月,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19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8月至今,兼任韶关南兴总经理。

截止目前,檀福华先生持有公司225,0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6%。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檀福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经在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和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檀福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6、孟岩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1998年8月至2004年8月,担任公司技术员;2004年9月至2011年1月,担任东莞市弘力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车间主管(原东莞市弘力木工机械实业有限公司,已于2013年9月注销);2011年2月至2017年9月,历任公司车间主管、生产运营中心副经理、生产运营中心装配部经理;2017年10月至2021年5月,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21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止目前,孟岩先生持有公司52,3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8%。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孟岩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经在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和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孟岩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7、黄小华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唯一网络战略合作部总经理。2003年9月至2015年8月,担任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业务主管;2015年9月至2020年12月,担任唯一网络副总经理;2020年12月至2021年12月,担任唯一网络数据中心战略事业部副总经理;2021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8月至2023年12月,兼任南兴云计算董事;2021年9月至2023年12月,兼任唯一网络董事;2022年1月至2023年2月,担任唯一网络云计算战略事业部总经理;2023年2月至今,担任唯一网络战略合作部总经理。

截止目前,黄小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黄小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经在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和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黄小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8、郑可君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唯一网络数据中心战略事业部总经理。2003年7月至2009年11月,担任中国电信厦门分公司工程师;2009年12月至2016年7月,担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全业务支撑经理;2016年8月至2020年12月,担任唯一网络运营部总经理兼产品运营部总经理;2020年12月至2021年12月,担任唯一网络数据中心战略事业部副总经理;2021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1月至今,担任唯一网络数据中心战略事业部总经理;2023年12月至今,担任唯一网络总经理,兼任唯云网络、厦门世纪网通、南兴研究院、兴南行智能、云数承信息技术、唯颐能源、北京互通光联、南兴云计算、桥联网络总经理。

截止目前,郑可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郑可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经在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和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郑可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9、李冲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会计学专业,大专学历,现任公司财务总监。1993年7月至2010年8月,历任佛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鸿基分公司会计、财务主管、财务经理;2010年9月至2012年12月,担任佛山市威合家具装饰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3年10月至2017年4月,担任佛山市中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7年5月至2023年4月,担任公司财务副总监;2018年4月至今,兼任唯一网络财务总监;2019年3月至今,兼任志享科技董事兼副总经理。2023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止目前,李冲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冲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经在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和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李冲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10、叶裕平先生: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暨南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2008年9月加入公司,担任公司总经办助理;2011年1月至2021年5月,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1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24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截止目前,叶裕平先生持有公司90,0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叶裕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经在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和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叶裕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11、王翠珊女士: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暨南大学MBA在读,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1年7月毕业于上海商学院英语专业、华东师范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双学士学位;2011年3月加入公司,担任公司销售部助理;2014年1月至2018年2月,担任公司董秘办助理;2018年2月至今,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主管;2021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止目前,王翠珊女士持有公司16,5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6%。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翠珊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经在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和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王翠珊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12、余舒婷女士: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现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2012年6月毕业于广东海洋大学;2012年至2014年7月,担任东莞沙田丽海纺织印染有限公司财务部信贷组组长;2014年8月加入公司,担任会计;2016年5月至2019年4月,担任公司财务部主管;2019年4月至2021年5月,担任公司审计部副经理;2021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

截止目前,余舒婷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余舒婷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经在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和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余舒婷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757 证券简称:南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号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5月17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由于本次监事会会议是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五届监事会成员后的第一次监事会会议,为确保第五届监事会能尽快履职,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时限要求。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过半数监事推举的监事林惠芳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认真审议了会议议案,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选举林惠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八日

1、林惠芳女士: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总经办经理。2006年6月毕业于清远职业技术学院小学文科教育专业;2006年10月至2013年12月,担任总经办助理;2011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2013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总经办经理;2019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18年7月至今,兼任无锡南兴装备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4月至今,兼任南兴云计算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12月至今,兼任厦门市南兴工业互联网研究院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4月至2023年7月,兼任上海南兴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8月至今,兼任南兴装备(韶关)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9月至今,兼任广东唯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3年12月至今,兼任东莞市遥遥领先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市唯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市世纪网通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厦门兴南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志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云数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广东唯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互通光联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桥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4年1月至今,兼任东莞市集智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监事。

截止目前,林惠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林惠芳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经在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和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林惠芳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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