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024年05月17日 14:00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24-037

债券代码:128083 债券简称:新北转债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5月17日在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昆仑路126号行政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职工代表73人,实到职工代表70人。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会议由工会主席丛培诚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决议如下:

同意张永胜先生、袁勇先生、丛培诚先生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以上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与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18日

张永胜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清华大学EMBA硕士学位。曾任北洋集团研发工程师,山东三星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大区经理,北洋集团销售副经理,新北洋国内行业客户部部长、国内营销中心副总经理、国内营销中心总经理、市场总监、新北洋副总经理。现任新北洋监事会主席。

张永胜先生持有公司494,208股股份,除上述简历表述外,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无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张永胜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袁勇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程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北洋集团技术科长、技术开发部研究室主任;2002年12月就职于新北洋,曾任结构研究室主任、技术开发部副部长,数码科技总经理,诺恩开创总经理,新北洋技术总监,荣鑫科技总经理。现任新北洋首席技术顾问,新北洋监事。

袁勇先生持有公司720,500股股份,除上述简历表述外,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无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袁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丛培诚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政工师。曾任北洋集团记录技术开发中心支援部部长,2002年12月就职于新北洋,曾任制造事业本部副部长,新北洋综合管理部部长。现任新北洋工会主席、总经理助理、安全总监,新北洋监事。

丛培诚先生持有公司368,200股股份,除上述简历表述外,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无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丛培诚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24-038

债券代码:128083 债券简称:新北转债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7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至15:00期间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昆仑路126号新北洋行政办公楼七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丛强滋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98,032,0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47.1875%。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60,828,1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41.297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7,203,9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5.8905%。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2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2,172,7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8.2605%。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其中董事曲斌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董事吴力刚先生代为出席并代为签署相关文件,监事王涛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监事刘俊娣女士代为出席并代为签署相关文件。

三、会议表决情况

1、审议并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97,350,287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12%;反对30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9%;弃权37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9%。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2、审议并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97,350,287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12%;反对30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9%;弃权37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9%。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3、审议并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97,350,287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12%;反对30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9%;弃权37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9%。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4、审议并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297,722,487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61%;反对30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1,863,1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066%;反对30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9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5、审议并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97,350,287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12%;反对30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9%;弃权37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9%。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6、审议并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297,350,287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12%;反对30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9%;弃权37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9%。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7、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7.01公司与威海北洋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204,983,947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92%;反对30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1,863,1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066%;反对30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9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7.02公司与山东华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200,684,847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60%;反对30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1,863,1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066%;反对30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9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7.03公司与威海星地电子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204,983,947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92%;反对30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1,863,1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066%;反对30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9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7.04公司与山东通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294,447,679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50%;反对30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1,863,1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066%;反对30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9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关联股东对本议案相关表决项已回避表决。

8、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8.01修订《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297,722,487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61%;反对30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1,863,1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066%;反对30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9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8.02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283,856,24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435%;反对14,175,847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5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7,996,8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8290%;反对14,175,84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17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8.03修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283,856,24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435%;反对14,175,847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5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9、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3,856,24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435%;反对14,175,847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5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7,996,8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8290%;反对14,175,84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17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0、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7,066,787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61%;反对59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90%;弃权37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9%。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1、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7,722,487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61%;反对30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1,863,1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066%;反对30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9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2、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丛强滋先生、吴力刚先生、曲斌先生、宋森先生、荣波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期限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2.01选举丛强滋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79,052,078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且为未累积的股份总数)的93.6316%。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2.02选举吴力刚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79,052,078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且为未累积的股份总数)的93.6316%。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2.03选举曲斌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79,052,078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且为未累积的股份总数)的93.6316%。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2.04选举宋森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79,052,078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且为未累积的股份总数)的93.6316%。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2.05选举荣波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79,052,078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且为未累积的股份总数)的93.6316%。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3、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累积投票制选举季振洲先生、钱苏昕先生、宋文山先生、汪东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期限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3.01选举季振洲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78,186,878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且为未累积的股份总数)的93.3413%。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3.02选举钱苏昕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78,938,878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且为未累积的股份总数)的93.5936%。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3.03选举宋文山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79,052,078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且为未累积的股份总数)的93.6316%。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3.04选举汪东升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79,052,078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且为未累积的股份总数)的93.6316%。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4、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以累积投票制选举刘俊娣女士、卞利伟先生、宁燕妮女士、王春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期限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4.01选举刘俊娣为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78,186,879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且为未累积的股份总数)的93.3413%。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4.02选举卞利伟为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78,186,878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且为未累积的股份总数)的93.3413%。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4.03选举宁燕妮为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79,052,078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且为未累积的股份总数)的93.6316%。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4.04选举王春涛为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78,186,879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且为未累积的股份总数)的93.3413%。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法律顾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胡家军、顾慧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关于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24-039

债券代码:128083 债券简称:新北转债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5月17日在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昆仑路126号行政办公楼六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其中董事曲斌先生因工作原因,授权董事吴力刚先生代为表决。会议由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宋森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吴力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荣波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本议案已由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全体委员明确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姜天信先生、孙建宇先生、秦飞先生、陈大相先生、刘丙庆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荣波先生兼任公司财务总监。

本议案已由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全体委员明确同意的意见,聘任荣波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事项同时由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全体委员明确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康志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本议案已由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全体委员明确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杨佩霞女士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

本议案已由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全体委员明确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倪赛君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以上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和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24-040

债券代码:128083 债券简称:新北转债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5月17日在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昆仑路126号行政办公楼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7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永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张永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为止。张永胜先生简历详见2024年5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24-041

债券代码:128083 债券简称:新北转债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和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和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同日召开的第五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八届监事会。为更好提高会议效率,顺利衔接换届选举工作,2023年度股东大会后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聘任了公司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审计部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选举情况

1、非独立董事:宋森先生、吴力刚先生、丛强滋先生、曲斌先生、荣波先生

2、独立董事:季振洲先生、钱苏昕先生、宋文山先生、汪东升先生

上述董事的任期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4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不低于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均具备独立董事资格,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独立董事的有关材料,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二)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选举情况

1、董事长:宋森先生

2、副董事长:吴力刚先生

上述人员的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相应变更为宋森先生,公司将及时办理工商变更事宜。

根据公司的中长期发展战略以及接班人培养计划,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丛强滋先生主动提出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丛强滋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的董事,并对公司今后持续、稳健、高质量发展继续履行个人的责任和义务。公司感谢丛强滋先生在任职公司董事长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的创立与高速发展做出的重大贡献!

(三)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选举情况

1、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宋森先生

其他委员:吴力刚先生、丛强滋先生、荣波先生、季振洲先生、钱苏昕先生

2、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宋文山先生

其他委员:汪东升先生、季振洲先生

3、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季振洲先生

其他委员:汪东升先生、钱苏昕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汪东升先生

其他委员:宋文山先生、曲斌先生

上述人员的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第八届监事会监事选举情况

1、股东代表监事:刘俊娣女士、宁燕妮女士、卞利伟先生、王春涛先生

2、职工代表监事:张永胜先生、袁勇先生、丛培诚先生

上述监事的任期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和2024年5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二)第八届监事会主席选举情况

监事会主席:张永胜先生

上述人员的任期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总经理:荣波先生

2、副总经理:姜天信先生、孙建宇先生、秦飞先生、陈大相先生、刘丙庆先生

3、财务总监:荣波先生

4、董事会秘书;康志伟先生

上述人员的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聘任财务总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同意。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中,董事会秘书康志伟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四、公司聘任其他人员的情况

1、审计部负责人:杨佩霞女士

2、证券事务代表:倪赛君先生

上述人员的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其中,证券事务代表倪赛君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上述人员的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五、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六、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届满离任情况

因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独立董事曲国霞女士和姜爱丽女士连续任职均已满六年,因此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曲国霞女士、姜爱丽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因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监事王涛先生、聂瑞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王涛先生、聂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以上届满离任人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上述届满离任董事、监事人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8日

一、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荣波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硕士学位。曾任公司研发部行政助理、项目管理部副部长、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人力资源部部长、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现任新北洋董事、总经理,兼任财务总监。

荣波先生持有公司20,000股股份,除上述简历表述外,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无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荣波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姜天信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程硕士,清华大学EMBA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曾任北洋集团工程师,新北洋结构研究室主任,技术开发部副部长,技术中心副主任兼研发部部长。现任新北洋副总经理。

姜天信先生持有公司1,498,500股股份,除上述简历表述外,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无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姜天信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孙建宇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硕士学位,工程师。曾任新北洋固件研究室副主任,新北洋研发部副总工,国内营销中心副总经理兼市场部部长,诺恩开创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新北洋生产制造中心副总经理兼采购部部长,战略采购中心总经理兼采购总监,新北洋总经理助理兼战略采购中心总经理、交付中心总经理。现任新北洋副总经理。

孙建宇先生持有公司20,000股股份,除上述简历表述外,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无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孙建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秦飞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硕士学位,工程师。曾任山东三星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工程师,新北洋国内销售中心业务二部副部长,业务三部部长,国内销售中心副总经理,国内销售中心总经理,销售总监。现任新北洋副总经理。

秦飞先生持有公司20,000股股份,除上述简历表述外,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无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秦飞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陈大相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北洋集团技术开发中心工程师、工艺研究室主任,新北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中试部部长、生产制造中心副总经理、金融设备业务部部长、总经理助理、金融事业部总经理、副总经理、北美办事处总经理。现任新北洋副总经理。

陈大相先生持有公司20,000股股份,除上述简历表述外,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无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陈大相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刘丙庆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程硕士。曾任新北洋研究室主任、产品经理、技术总监、荣鑫科技副总经理、荣鑫科技总经理。现任新北洋副总经理。

刘丙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简历表述外,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无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刘丙庆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董事会秘书简历

康志伟先生: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6年至今就职于新北洋,曾任国内营销中心办公室职员、总经理办公室主管,苏州智通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部长,威海新北洋荣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主任,新北洋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助理、副主任。现任新北洋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办公室主任。

康志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简历表述外,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无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康志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审计部负责人简历

杨佩霞女士: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4年10月至今就职于新北洋,曾任新北洋国内销售中心商务部副部长、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国内销售中心副总经理、风控部副部长。现任新北洋风控总监,兼任风控部部长和审计部负责人。

杨佩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简历表述外,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无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杨佩霞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四、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倪赛君先生:199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5年6月至今就职于新北洋,曾任威海新北洋荣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职员,新北洋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主管。现任新北洋证券事务代表。

倪赛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简历表述外,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无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倪赛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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