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44 证券简称:永信至诚 公告编号:2024-029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5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1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及直接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邵水力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的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系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布局,有助于有效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质量,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17日
证券代码:688244 证券简称:永信至诚 公告编号:2024-030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信至诚”)于2024年5月15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注册申请于2022年8月2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并出具《关于同意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16号),公司据此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70.7826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9.1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590.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0,605.37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0月14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114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调整后永信至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元
■
三、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进度情况(截至2024年4月30日)
单位:元
■
(二)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原因及具体情况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在募投项目总投资金额、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具体情况如下:
1、基于平行仿真的网络靶场与综合验证平台项目
(1)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
(2)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原因
项目建设费-设备及软件购置费增加主要由于募投项目的研发投入环境发生变化,公司重新评估了该项目所涉及的实际费用需求,资产采购有所增加。研发费用-人员费用减少主要由于随着新技术应用与技术迭代速度的快速提升,研发效率也得以增强,人员费用相应调减。本次调整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要求。
2、基于高度安全可控的高能效安全服务平台研发及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1)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
(2)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原因
项目建设费-设备及软件购置费增加主要由于募投项目的研发投入环境发生变化,公司重新评估了该项目所涉及的实际费用需求,资产采购有所增加。项目建设费-办公场地使用费增加主要由于公司原计划该募投项目在自置办公场地中进行研发,后经公司重新评估,将该募投项目搬迁至新租赁的办公场地。研发费用-人员费用减少主要由于随着新技术应用与技术迭代速度的快速提升,研发效率也得以增强。本次调整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要求。
3、安全管控与蜜罐研究与开发项目
(1)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
(2)内部投资结构的调整原因
项目建设费-设备及软件购置费增加主要由于募投项目的研发投入环境发生变化,公司重新评估了该项目所涉及的实际费用需求,资产采购有所增加。研发费用-人员费用增加主要由于公司加大该项目研发力度,研发人员增加,导致费用增加。研发费用-研讨及咨询费和市场推广费减少主要是公司根据实际项目开发情况进行的调整。本次调整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要求。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主要是结合当前公司实际情况和自身发展需要做出的审慎决策,是依据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和募投项目的实际运行情况做出的必要调整,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有序推进,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总金额,也未实施新项目,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合理利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和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实现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严格遵守《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五、相关审议决策程序
(一)本次调整履行的决策及审议程序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对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二)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系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布局,有助于有效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质量,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
2、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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