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年05月16日 09:15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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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38 证券简称:司尔特 公告编号:2024-16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文件精神,本次股东大会部分议案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3、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4、安徽省宁国市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放弃表决权的70,870,000股(安徽省宁国市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承诺放弃表决权的股份数为81,951,500股,2022年4月8日至2022年4月12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11,081,500股,其放弃表决权股数变更为70,870,000股)和金国清先生放弃表决权的24,560,000股未计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交易时间,即上9:15一9:25,9:30一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汇金大厦26楼1号会议室。

3、会议召集: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国全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1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86,325,2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577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182,881,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229%。

通过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1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3,443,5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4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1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4,274,4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3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830,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6%。

通过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1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3,443,5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42%。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5,687,0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75%;反对63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36,2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85.0694%;反对63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14.93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2、审议《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5,687,0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75%;反对63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36,2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85.0694%;反对63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14.93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3、审议《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3,317,2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856%;反对3,008,0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66,4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29.6279%;反对3,008,0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70.37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4、审议《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5,789,6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25%;反对53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38,8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87.4698%;反对53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12.53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5、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3,317,2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856%;反对3,008,0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66,4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29.6279%;反对3,008,0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70.37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6、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5,314,4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75%;反对1,010,8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63,6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76.3518%;反对1,010,8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23.64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0.0000%。

7、审议《关于修订〈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5,687,0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75%;反对63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36,2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85.0694%;反对63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14.93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8、审议《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3,317,2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856%;反对3,008,0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66,4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29.6279%;反对3,008,0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70.37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9、审议《关于制定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5,687,0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75%;反对63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36,2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85.0694%;反对63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14.93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10.审议《关于〈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5,687,0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75%;反对63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36,2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85.0694%;反对63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14.93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鲍金桥、胡鸿杰;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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