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82 证券简称:久盛电气 公告编号:2024-019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关于召开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公司现将该次股东大会有关的信息再次进行提示通知,详情如下:
一、召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7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7 日 09:15-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5 月 10 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 2024 年 5 月 10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会议表决;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的内容见附件 1)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湖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凤路 1088 号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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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至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等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4、议案13.00、14.01、14.02、14.03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信息
1、请符合条件的参会对象于2024年5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4:30)到浙江省湖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凤路1088号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三楼证券部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函应在2024年5月15日下午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 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和本人身份证。
3、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盖公章) 或持股凭证复印件(盖公章)、 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和本人身份证。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五、其他事项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本公司地址:浙江省湖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凤路1088号
联系人:张欢欢
联系电话:0572-2228297
传真:0572-2228166
邮编:313099
六、备查文件
1、《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5日
附件1: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单位(委托人)已持有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_______股,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受托人身份证码:________________)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以下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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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营业执照编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51082”,投票简称为“久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3: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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