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 2024-36号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比例不低于1/3,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公司于 2024年5月15日召开公司总部工会第八届第三次会议暨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选举,同意推选陈星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相同。
陈星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五日
陈星,女,1980年出生,中山大学岭南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2015年6月至2017年12月,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中洲圣廷苑酒店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12月至2020年4月,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中洲圣廷苑酒店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中洲圣廷苑酒店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深圳市中洲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深圳圣廷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公司总裁助理兼任前述职务;2017年7月起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陈星女士持有本公司股票58,850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2024-37号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4年5月5日(星期三)下午14:00
2、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3088号中洲大厦38楼3814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等表决方式相结合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贾帅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430,745,50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4.790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384,418,41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7.822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46,327,08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968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人,代表股份37,268,69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605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34,326,05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163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2,942,64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426%。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广东融商诚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钟淑芬、李自晨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1.00《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9,969,1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98%;反对1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0%;弃权75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492,2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167%;反对1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59%;弃权75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374%。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2.00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9,969,1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98%;反对1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0%;弃权75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492,2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167%;反对1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59%;弃权75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374%。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3.00《关于2023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9,969,1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98%;反对1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0%;弃权75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492,2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167%;反对1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59%;弃权75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374%。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4.00《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9,969,1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98%;反对1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0%;弃权75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492,2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167%;反对1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59%;弃权75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374%。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5.00《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9,969,1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98%;反对1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0%;弃权75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492,2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167%;反对1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59%;弃权75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374%。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6.00《关于核定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9,876,7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374%;反对1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2%;弃权75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4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492,2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167%;反对1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59%;弃权75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374%。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7.00《关于核定公司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7,914,7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428%;反对2,071,4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809%;弃权75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437,9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4045%;反对2,071,4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581%;弃权75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37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8.00《关于核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9,969,1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98%;反对1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0%;弃权75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492,2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167%;反对1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59%;弃权75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37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9.00《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9.01.候选人:选举贾帅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股份数:386,584,659股
9.02.候选人:选举谭华森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股份数:386,586,659股
9.03.候选人:选举胡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股份数:386,584,659股
9.04.候选人:选举吴天洲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股份数:386,584,659股
9.05.候选人:选举叶晓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股份数:386,584,659股
9.06.候选人:选举葛亚南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股份数:386,584,659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9.01.候选人:选举贾帅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股份数:36,492,296股
9.02.候选人:选举谭华森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股份数:36,494,296股
9.03.候选人:选举胡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股份数:36,492,296股
9.04.候选人:选举吴天洲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股份数:36,492,296股
9.05.候选人:选举叶晓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股份数:36,492,296股
9.06.候选人:选举葛亚南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股份数:36,492,296股
候选人贾帅、谭华森、胡伟、吴天洲、叶晓东、葛亚南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10.00《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0.01.候选人:选举叶萍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86,586,859股
10.02.候选人:选举潘利平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86,584,659股
10.03.候选人:选举姚卫国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86,584,659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01.候选人:选举叶萍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6,494,496股
10.02.候选人:选举潘利平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6,492,296股
10.03.候选人:选举姚卫国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6,492,296股
候选人叶萍、潘利平、姚卫国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议案11.00《关于选举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1.01.候选人:选举陈玲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股份数:386,585,659股
11.02.候选人:选举赵春扬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股份数:386,584,659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1.01.候选人:选举陈玲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股份数:36,493,296股
11.02.候选人:选举赵春扬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股份数:36,492,296股
候选人陈玲、赵春扬当选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上述提案内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2024年4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融商诚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亓禹(律所负责人)、钟淑芬(经办律师)、李自晨(经办律师)
结论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融商诚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五日
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2024-38号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11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送达至各位董事,通知中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内容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于2024年5月1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9名,亲自出席董事9名。
4、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贾帅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谭华森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产生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由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选举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委员五人:贾帅、谭华森、胡伟、叶萍、姚卫国。
(2)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三人:叶萍、姚卫国、谭华森。
(3)提名委员会委员三人:姚卫国、潘利平、胡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三人:潘利平、姚卫国、吴天洲。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批准了第十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以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的选举结果,董事会批准第十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如下:
(1)根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由董事长贾帅担任。
(2)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叶萍。
(3)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姚卫国。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潘利平。
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经公司董事长贾帅先生推荐并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贾帅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附:贾帅先生简历
6、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由公司总裁提名,并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叶晓东、葛亚南为公司副总裁,聘任叶晓东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附:叶晓东、葛亚南简历
7、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由公司董事长贾帅先生提名并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叶晓东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五日
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贾帅个人简历:
贾帅,男,生于1975年。硕士研究生学历,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EMBA,中级经济师。2009年1月至2016年12月,任深圳中洲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6年12月至2024年1月,任深圳中洲集团有限公司总裁;2014年4月起兼任本公司董事,2020年10月起任本公司董事长。
贾帅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159,000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叶晓东个人简历:
叶晓东,男,1973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会计系会计专业,吉林大学世界经济专业研究生。2006年5月至2009年6月任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上步管辖支行行长;2009年6月至2015年10月任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个人金融部总经理,其中2015年1月至8月兼任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私人银行部总经理;2015年8月至2017年5月任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公司金融部总经理。2017年6月起任本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2021年1月起兼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叶晓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葛亚南个人简历:
葛亚南,男,生于1968年,本科学历,中欧国际工商学院AMP,装饰施工工程师,建造师。1995年至2019年在上海世家装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副总经理、总经理;2023年2月起,在本公司任董事长助理;2023年11月起任本公司副总裁。
葛亚南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2024-39号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13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送达至全体监事,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内容和方式。
2、本次监事会于2024年5月15日在深圳市中洲大厦会议室召开,以现场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监事会由陈玲女士主持,赵春扬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授权委托陈玲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亲自及授权出席监事3人。
4、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陈玲女士为第十届监事会主席。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五日
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2024-40号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公司总部工会第八届第三次会议暨职工代表大会、2023年度股东大会、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十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设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人数3名。第十届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1、非独立董事:
贾帅先生(董事长)、谭华森先生(副董事长)、胡伟先生、吴天洲先生、叶晓东先生、葛亚南先生。
2、独立董事:
叶萍女士、潘利平先生、姚卫国先生。
二、第十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2名,职工代表1名。第十届监事会成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披露的《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及2024年5月15日披露的《关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监事的公告》。
1、股东代表监事:陈玲女士(监事会主席)、赵春扬先生。
2、职工代表监事:陈星女士。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1、总裁:贾帅先生。
2、副总裁:叶晓东先生、葛亚南先生。
3、财务总监:叶晓东先生。
4、董事会秘书:叶晓东先生。
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1、因任期届满,申成文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职务,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日,申成文先生持有公司 169,500股股份。申成文先生换届离任后其股份变动将继续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相关承诺,在其离任后 6 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因任期届满,徐腊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日,徐腊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3、因任期届满,钟鹏翼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职务,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日,钟鹏翼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4、因任期届满,张英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职务,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日,张英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5、因任期届满,王玉林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日,王玉林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公司对上述因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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