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年05月16日 02:32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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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215 证券简称:比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0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6月05日(星期三) 下午 13:00-14: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05月29日(星期三) 至06月04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bydmb@biyigroup.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5日发布公司2023年度报告和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06月05日下午13:00-14:00举行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及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6月05日 下午 13:00-14: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闻继望

总经理:胡东升

董事会秘书:尹温杰

财务总监:金小红

独立董事:徐群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06月05日 下午 13:00-14: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05月29日(星期三) 至06月04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bydmb@biyigroup.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 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74-58225758

邮箱:bydmb@biyigroup.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603215 证券简称:比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8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4.00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回购股份拟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9、2024-012)。

二、回购实施情况

1、2024年4月25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600,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842,7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98%,最高成交价为16.6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5.6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9,995,785.9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目前全部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3、本次股份回购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股份,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内容。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照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4、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公告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通过本次回购计划总计回购股份1,842,700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发布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使用回购股份,并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603215 证券简称:比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9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5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城区经济开发区城东新区俞赵江路88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闻继望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1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阳明律师事务所

律师:蹇莉、楼新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16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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