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金融界
本文源自:金融界
金融界2024年4月26日消息,肇庆大参林药店有限公司四会高观分店因未在医疗器械产品销售页面展示医疗器械注册证,被四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5000),上缴国库。
根据公告内容,当事人在“美团”平台销售产品“[络活喜]苯磺酸氨氯地平片5mg*28片+欧姆龙电子血压计(手臂式)1台”中包含了医疗器械欧姆龙电子血压计(手臂式),但在该产品销售页面未能展示相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肇庆大参林药店有限公司四会高观分店违反了《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构成了未按规定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的违规行为。根据《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一)项的规定,被四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罚款5000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VIP课程推荐
加载中...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