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实际结余募集资金与应结余募集资金差异系公司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支出18,50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6,000.00万元,理财产品收益364.84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州支行、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应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子公司宁波圣龙智能汽车系统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东门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鄞州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于2023年8月17日与宁波银行有限公司鄞州支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项目实现的效益体现为改善了公司资产负债结构,降低了财务费用,提高了抗风险能力,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为确保募投项目顺利实施,高质量完成产线建设项目,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及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结合项目的实际状况,经过谨慎研究,公司决定将该部分募投项目的建设期限由原计划的2023年11月延长至2024年11月,并增设实施主体圣龙股份。2023年6月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并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无其他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3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年产 350 万套高效节能与新能源关键汽车零部件项目尚未完全竣工,本年部分项目已投产产生效益
[注2]补充流动资金改善了公司资产负债结构,降低了财务费用,提高了抗风险能力,对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证券代码:603178 证券简称:圣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1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关联交易
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一、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经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共计9名董事,其中关联董事罗玉龙、罗力成、陈雅卿、黄红亮、杜道峰、张文昌回避表决)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
2、关联方最近一年(202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三、定价原则
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是:相关商品或服务的价格,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按照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执行;没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按照市场价格执行;没有市场价格的,按照双方协商的价格执行。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的组成部分,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关联交易价格也遵循了公允性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3日
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证券代码:603178 证券简称:圣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2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4年度关联银行业务
额度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2024年度,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预计在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鄞州银行”)开展日常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存、贷款等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
● 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在鄞州银行进行存、贷款等业务系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常的资金存放与借贷行为,存、贷款利率均按商业原则,遵循公开、合理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经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共计9名董事,其中关联董事罗力成回避表决)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关联银行业务额度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关联银行业务额度的议案》。
本次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在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的日常存、贷款行为, 存、贷款利率均按商业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项关联交易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关联交易议案。
(一)2023年在关联银行存、贷款的实际发生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在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鄞州银行”的人民币存款余额为270.73万元,应付票据余额为8442.63万元。本期取得人民币活期存款利息收入27.19万元,人民币保证金存款利息收入19.02万元。
(二)2024年关联银行业务预计金额和类别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鄞州银行:
(一)交易对方关联关系:
鉴于:
公司董事长罗力成先生于2021年8月起兼任鄞州银行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三项、第十条第二项的规定,公司与鄞州银行为关联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2144417235R
法定代表人:周建斌
注册地址(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民惠西路88号
注册资本:220,641.4882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外汇业务;兼业代理机动车辆保险、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货物运输保险、船舶保险、工程保险、健康保险、人寿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及子公司在鄞州银行进行存、贷款业务的利率均按商业原则,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在鄞州银行进行存、贷款等业务系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常的资金存放与借贷行为,存、贷款利率均按商业原则,遵循公开、合理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证券代码:603178 证券简称:圣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3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
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及授权期间: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授权期间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之日止。
●本项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的目的
目前公司与公司美国全资子公司SLW Automotive Inc.资金往来和公司国际业务的外汇收付,主要采用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会对公司的经营业务造成一定的影响。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使公司保持较为稳定的利润水平,公司计划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二、远期结售汇业务概述
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是通过外汇指定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约定未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币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时,即按照该协议的约定办理结售汇业务。远期结售汇把汇率的时间结构从将来转移到当前,事先约定了将来某一日向银行办理结汇或售汇业务的汇率,从而锁定当期结售汇成本。
三、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2024年度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在授权额度内开展与银行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是出于从锁定结售汇成本的角度考虑,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使公司保持较为稳定的利润水平,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风险可控,无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行为。
四、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及授权期间
1、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及授权期间
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授权期间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之日止。
2、决策授权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金额范围内根据业务需要负责签署或授权他人签署相关协议、文件。
3、远期结售汇业务汇率
银行的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汇率报价
五、远期结售汇业务风险分析
远期结售汇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但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在远期结售汇确认书约定的远期结售汇汇率低于实时汇率时,会造成汇兑损失;
2、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导致公司损失。
六、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主要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在签订远期结售汇业务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付汇期和金额进行交易,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均有真实的贸易背景;
2、公司建立了相关内控管理制度,对交易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决策程序、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
特此公告。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178 证券简称:圣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4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是指公司作为持票人将持有的商业票据委托合作银行通过物理空间或电子网络进行保管而形成的票据资产的集合。票据池业务的服务内容包括合作银行为公司提供票据保管、信息查询、到期托收等增值类服务和票据贴现、质押融资等融资类服务,并根据公司的申请办理票据的入池和出池。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可以在各自质押额度范围内开展融资业务,当自有质押额度不能满足使用时,可申请占用票据池内其他成员单位的质押额度。质押票据到期后存入保证金账户,与质押票据共同形成质押/担保额度,额度可滚动使用,保证金余额可用新的票据置换。
2.合作银行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银行,具体合作银行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银行业务范围、资质情况、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进行选择。
3.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之日止。
4.实施额度
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及其他合理方式进行担保。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但不得超过票据池业务额度。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1.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公司将收到的票据统一存入合作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票据管理的成本;
2.公司将尚未到期的部分存量票据用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票据,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日常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
3.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有利于实现票据的信息化管理。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和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票据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日常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特此公告。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178 证券简称:圣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进行综合
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1、宁波圣龙智能汽车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龙智能”)
2、SLW Automotive, Inc. (以下简称“SLW”)
3、宁波圣龙智造凸轮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龙智造”)
4、宁波圣龙五湖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龙五湖”)
5、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圣龙股份”)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2024年度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5,000万元。
2024年度全资子公司向母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9,978.64万元,占2023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7.77%,上述担保无逾期情况。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适应圣龙股份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就2024年度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进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作如下计划安排:
2024年度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5亿元。
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公司提供的担保不超过人民币2.50亿元。
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公司提供的担保不超过人民币7.00亿元。
2024年度全资子公司向母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
具体如下:
单位:亿元
■
注: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公司净资产为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
上述担保额度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之日止。上述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该额度内根据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确定执行,并代表董事会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一)被担保的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
2、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二)被担保的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
2、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三)被担保的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
2、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四)被担保的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
2、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二)被担保母公司基本情况
■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额度尚未拟定具体协议。在具体协议签署前,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金融机构要求在该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担保事宜,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事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系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满足日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必要担保,被担保企业信用情况良好,经营较为稳健,具有较强的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系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满足日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必要担保,被担保企业信用情况良好,经营较为稳健,具有较强的债务偿还能力,因此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上市主体外的担保总额为0元,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9,978.64万元,占2023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7.77%,上述担保无逾期情况。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178 证券简称:圣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2024年度公司(包括公司下属子公司)拟向各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总计为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授信额度包括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额度、银行票据额度等,上述授信额度在不超过最高额度前提下可循环使用。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公司及子公司所拥有的资产可作为抵押物进行抵押融资。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相关授信文件及相关融资合同。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178 证券简称:圣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7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产品
用于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产品用于的议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现将相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利用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2、投资额度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的品种包括高流动性、高信用等级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有担保的其他有固定收益的债券,以及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或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等低风险等级理财产品。上述投资品种不得涉及《投资管理制度》规定的属于风险投资业务的情形。
4、投资期限
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5、资金来源
全部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的实施决策权并由财务总监或授权代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7、关联关系
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投资理财的对象虽然为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保本型或固定收益型的低风险类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 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相关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严格履行公司《投资管理制度》规定的购买理财产品的审批流程和控制流程;
(3)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 公司内审部负责定期对投资理财的进展情况、盈亏情况、风险控制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5) 独立董事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6) 公司监事会有权对投资理财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相关投资活动。
(7) 公司将依据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以不超过10亿元的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选择流动性较强的低风险类的理财产品进行投资理财,能够有效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而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能够有效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的实施决策权并由财务总监或授权代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178 证券简称:圣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全权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
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或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
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7、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8、决议有效期决议
有效期为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9、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小额快速融资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签署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相关的协议;
(8)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9)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登记、上市、锁定等事宜;
(10)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1)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2)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3)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178 证券简称:圣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9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杨明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聘任财务总监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经公司总经理张文昌先生提名,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第一次会议,对财务总监候选人杨明先生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提名委员会就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提出建议,认为杨明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资格。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查通过了《关于聘任杨明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杨明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杨明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简历附后),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前任财务总监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指定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议案》。公司聘任新的财务总监后,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张勇先生不再代行财务总监。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张勇先生在代行财务总监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杨明先生简历:
杨明先生:1983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师,曾任昆山沪崴电子有限公司财务会计;富士康科技集团NBE产品事业群昆山成本主管;李尔集团鹰革&常熟分公司中国区财务经理、财务总监;杰仕地汽车皮革中国区财务总监;领益智造集团华东区财务总监等职。
证券代码:603178 证券简称:圣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28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金达路788号公司技术中心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8日
至2024年5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各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4月19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刊登于2024年4月23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8、9、1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罗力成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股东可以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传真或信函的登记时间以公司收到为准。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及联系方式。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5月28日(9:00-17:00)。
(三)现场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金达路788号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须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请出席现场会议者最晚不迟于2024年5月28日(周一)下午14:00到会议召开地点报到。
(三)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勇、王萍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金达路788号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315104
电话号码:0574-88167898 传真号码:0574-88167123
特此公告。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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