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23日 04:16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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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人民币593,247,370.00元,扣除不含税承销费用人民币46,037,735.85元、其他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24,752,543.1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22,457,090.98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3月2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L10050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0号),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524,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根据发行结果,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发行数量5,240,000张,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4,000,000.00元。扣除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费用10,911,509.43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3,088,490.5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L10071号)。上述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公司已按照要求存放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归还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2,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不超过12个月。2023年4月24日,公司已按承诺将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2,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00万元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不超过12个月。2024年4月17日,公司已按承诺将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和30,000.00万元分别全部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共402,248,695.90元,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为121,074,695.25元。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共208,756,238.59元,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为305,262,482.56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金额较大,且募投项目的资金投放存在一定的时间跨度,因此存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况。为了最大限度地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8,500.00万元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8,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起不超过12个月。

本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不超过36,5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如因募投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以自有资金等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四、履行的程序

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鹿山新材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已承诺本次使用36,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人同意鹿山新材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051 证券简称:鹿山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5

债券代码:113668 债券简称:鹿山转债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

额度及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全资子公司/孙公司广州鹿山先进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鹿山先进”)、广州鹿山功能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鹿山功能”)、江苏鹿山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鹿山”)、鹿山新材料(盐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鹿山”)、广州鹿山兴邦光学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鹿山兴邦”)、LUSHAN ADVANCED MATERIALS (MALAYSIA) SDN. BHD.(以下简称“马来鹿山”)

●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26亿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53,771.48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7.23%;盐城鹿山、鹿山功能和鹿山兴邦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次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为保障公司整体范围内银行授信的延续性和公司2024年度经营发展的需要,2024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为保障综合授信融资方案的顺利完成,公司2024年度拟为全资子公司/孙公司的上述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的担保额度。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有效期内全权负责办理金融机构或融资机构平台授信额度内的借款和担保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授信额度协议书、借款合同和担保(保证或抵押或质押等)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书。

一、2024年度银行综合授信情况

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根据实际经营资金需求,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38亿元。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可用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固定资产、资产并购等)、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汇票贴现、保理、贸易融资、金融衍生交易等金融相关业务品种等,并以公司及子公司与各金融机构签订的授信合同为准。具体的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实际融资金额在授信额度内以具体合作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各金融机构的授信要求,以信用、抵押、质押等方式办理担保业务。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2024年度担保预计情况

为提高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效率,保障综合授信融资方案的顺利完成,公司及子公司对以下子公司的担保额度:

上述担保金额可以为人民币及等值外币,外币按照期末汇率折算成人民币计入担保总额度内。由于合同尚未签署,上述核定担保额度仅为公司预计数,具体担保合同主要条款由公司及被担保的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在2024年度公司对子公司的计划担保额度内,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公司之间担保额度可以相互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公司之间担保额度可以相互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公司与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不可互相调剂。

在不超过26亿元的担保总额范围内,公司可以根据各金融机构的授信批复要求适当调整自己的对外担保金额。

三、专利质押预计情况

以上质押金额为人民币,由于合同尚未签署,上述质押额度仅为公司预计数,具体质押合同主要条款由公司与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广州鹿山先进材料有限公司

最近一年及一期,鹿山先进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2023年度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1-3月数据未经审计。

2、广州鹿山功能材料有限公司

最近一年及一期,鹿山功能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2023年度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1-3月数据未经审计。

3、江苏鹿山新材料有限公司

最近一年及一期,江苏鹿山(单体)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2023年度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1-3月数据未经审计。

4、鹿山新材料(盐城)有限公司

最近一年及一期,盐城鹿山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2023年度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1-3月数据未经审计。

5、广州鹿山兴邦光学材料有限公司

最近一年及一期,鹿山兴邦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2024年1-3月数据未经审计。

6、LUSHAN ADVANCED MATERIALS (MALAYSIA) SDN. BHD.

最近一年及一期,马来鹿山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2024年1-3月数据未经审计。

五、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总额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担保的融资品种和期限等内容根据具体融资相关合同中的约定确定。

六、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保障子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各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上述担保公平、对等,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

七、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考虑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同意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事项。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7.23%,所有担保均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051 证券简称:鹿山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6

债券代码:113668 债券简称:鹿山转债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告格式:第十三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相关公告》《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现将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3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98号),截至2022年3月22日,本公司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003,000股,每股发行价格25.79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593,247,370.00元,扣除不含税承销费用人民币46,037,735.85元、其他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24,752,543.1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22,457,090.9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3月22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L10050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0号),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524,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根据发行结果,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数量5,240,000张,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4,000,000.00元。扣除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费用10,911,509.43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3,088,490.5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3月31日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L10071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运用、变更和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运用、变更和监督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科学城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鹿山新材料有限公司同保荐机构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鹿山先进材料有限公司同保荐机构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广州鹿山先进材料有限公司”的曾用名为“广州鹿山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23年3月31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同保荐机构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鹿山新材料有限公司同保荐机构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情况详见附表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2]第ZL10134号专项鉴证报告,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合计人民币44,651,159.93元(含发行费用)。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4,651,159.93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2,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在上述规定的使用期限内,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2,000万元。2023年4月24日,公司已按承诺将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2,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未超过约定的使用期限。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在上述规定的使用期限内,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0,000万元。2024年4月17日,公司已按承诺将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未超过约定的使用期限。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理财产品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授权期限自2022年4月27日起至2023年4月27日止,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其中,单个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在上述规定的使用期限内,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投资相关产品。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的“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技改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090.44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另外,该项目尚有未支付的项目尾款及质保金合计167.47万元,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完成前,该项目待支付尾款及质保金仍由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时,公司将该项目待支付尾款及质保金一并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完成后,该项目待支付尾款及质保金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对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情况详见附表2。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3]第ZL10172号专项鉴证报告,截至2023年4月2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合计人民币19,717,361.41元(含发行费用)。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9,717,361.41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在上述规定的使用期限内,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30,000万元。2024年4月17日,公司已按承诺将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3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未超过约定的使用期限。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技改项目于2023年10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此本年度仅核算 2023年11月、12月的效益情况。

附表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051 证券简称:鹿山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8

债券代码:113668 债券简称:鹿山转债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鹿山新材”或“公司”)已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起不超过12个月,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其中,单个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98号),截至2022年3月22日,本公司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003,000股,每股发行价格25.79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593,247,370.00元,扣除不含税承销费用人民币46,037,735.85元、其他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24,752,543.1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22,457,090.98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3月2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L10050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0号),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524,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根据发行结果,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发行数量5,240,000张,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4,000,000.00元。扣除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费用10,911,509.43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3,088,490.5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L10071号)。上述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公司已按照要求存放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共402,248,695.90元,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为121,074,695.25元。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共208,756,238.59元,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为305,262,482.56元。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理财产品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授权期限自2022年4月27日起至2023年4月27日止,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其中,单个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在上述规定的使用期限内,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投资相关产品。

四、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方案

因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金额较大,且募投项目的资金投放存在一定的时间跨度,因此存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况。为了最大限度地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拟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理财产品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起不超过12个月,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其中,单个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1.99%,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1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2023年12月31日)货币资金的比例为33.17%,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募投项目的建设等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负有大额债务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实施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会计处理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列报于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到期收益列报于利润表中投资收益,具体以审计结果为准。

六、投资风险和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购买标的为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理财产品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系统的风险,包括资金的存放与使用风险。

4、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职业道德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投资产品不能用于质押,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3、公司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财务部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应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

7、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实施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保荐人同意鹿山新材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051 证券简称:鹿山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0

债券代码:113668 债券简称:鹿山转债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一化工》的要求,现将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23年第四季度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2023年第四季度公司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2023年第四季度,公司主要产品的价格(不含税)详见下表: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

2023年第四季度,公司主要原材料的价格(不含税)详见下表:

三、其他说明

(一)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以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之用,也并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051 证券简称:鹿山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1

债券代码:113668 债券简称:鹿山转债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一化工》的要求,现将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主要产品的价格(不含税)详见下表: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

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主要原材料的价格(不含税)详见下表:

三、其他说明

(一)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以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之用,也并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051 证券简称:鹿山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2

债券代码:113668 债券简称:鹿山转债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下午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https://roadshow.cnstock.com/);

●会议召开方式:视频录播结合网络文字互动;●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下午16: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预先发送至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邮箱(ir@cnlushan.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于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公司已于2024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下午15:00-16:00举行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下午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https://roadshow.cnstock.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视频录播结合网络文字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汪加胜先生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唐小军先生

财务总监:李嘉琪先生

独立董事:龚凯颂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下午15:00-16:00,通过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https://roadshow.cnstock.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下午16: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预先发送至公司邮箱(ir@cnlushan.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于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唐小军

电话:020-82107339

邮箱:ir@cnlushan.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通过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https://roadshow.cnstock.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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