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996年7月出生的王泽龙刚满21岁,就以35亿元财富跻身胡润百富榜,成为“中国最年轻亿万富豪”,一时间风头无两。2015年,其因刚成年便斥资超14亿元投资龙佰集团并净赚超13亿元,已被资本市场所熟知。
如今,这位新晋“资本大佬”的“资本腾挪术”或许无法再“玩”下去了。4月12日,作为中核钛白(002145.SZ)实际控制人的王泽龙遭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4月19日晚,王泽龙违法违规事实遭坐实,证监会对其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定增融券套利违法违规
王泽龙拟遭证监会合计罚没1.33亿
证监会调查后认为,王泽龙和洪浩炜通过衍生品交易安排,实质参与非公开发行,并以市价融券卖出,提前锁定与非公开发行股票折扣价之间的价差收益,变相规避限售期规定。王泽龙在洪浩炜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股票过程中,参与商议定增融券套利方案,联系并建议洪浩炜加入套利。此外,王泽龙作为中核钛白实际控制人,在中核钛白202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隐瞒其通过一系列交易安排实际参与非公开发行的情况,导致中核钛白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发行情况报告书存在虚假记载,相关行为构成《证券法》等违法违规情形。
同时,中信中证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简称“中信中证”)为王泽龙、洪浩炜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股票行为制定套利方案、搭建交易架构、提供杠杆资金支持等;中信证券知悉客户融券目的是定增套利,配合其提供融券服务;海通证券以自己名义按照中信中证的报价指令认购中核钛白非公开发行股票,客观上帮助中信中证及其客户取得股票收益,使得定增套利行为得以实现;韩雨辰替王泽龙等人出面执行定增套利方案。中信中证、中信证券、海通证券、韩雨辰上述行为,与王泽龙、洪浩炜共同构成相关违法违规情形。
证监会拟决定:对王泽龙、洪浩炜、中信中证、中信证券、海通证券、韩雨辰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股票的违法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7753.2万元,其中没收王泽龙违法所得6063.8万元;对涉案方的共同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55亿元,其中由王泽龙合计承担7050万元。另外,对王泽龙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处以200万元罚款。
综合下来,王泽龙此次违法获利6063.8万元,遭合计罚款7250万元,合计遭证监会罚没1.3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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