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观察者网 邹煦晨 编辑/吕栋】
4月15日,吉林高速涨停,股价为2.75元/股,总市值为51.99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上交所在4月14日对吉林高速进行监管问询函,包括吉林高速五年净利超15亿元为何仅现金分红3240.95万元。其中“现金分红”正是近日公布的“国九条”热词,比如中国政府网显示,强化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监管。对多年未分红或分红比例偏低的公司,限制大股东减持、实施风险警示。
吉林高速主营业务为收费公路的投资、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高速公路企业的主要收入来源是通行费收入,公司通行费收入主要来自于长平高速公路和长春绕城高速公路西北环。
吉林高速2023年营业收入尽管同比下降0.82%,为14.47亿元,但其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38.84%,为5.46亿元。造成降收却增利的主要原因包括,吉林高速2023年营业成本同比下降幅度更多,达到20.62%。具体为,吉林高速2023年重新测算车流量后,单位折旧额减少,导致营业成本降低。以及子公司吉林省科维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竣工验收项目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相应结转营业成本有所降低。
在此背景下,吉林高速实现连续三年盈利增长。其2021年至2023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为3.18亿元、3.94亿元、5.46亿元,近五年归母净利润合计为15.46亿元。并且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吉林高速的资产负债率为17.96%,相较2022年年末的20.27%进一步降低。另外,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吉林高速货币资金余额达15.13亿元。
不过,吉林高速2023年年报中仍选择了不进行现金分红。资料显示,2019年度至2023年度,吉林高速现金分红比例仅分别为0、0、10.18%、0、0,仅2021年度低比例分红3240.95万元。
有意思的是,东方财富显示,吉林高速发布2023年年报的时间为4月12日19点56分。当天早些时候,《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公开发布,是继2004年、2014年两个“国九条”之后,资本市场的第三个“国九条”。比如,证监会官微显示的时间为4月12日15时。
“国九条”明确指出,强化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监管。对多年未分红或分红比例偏低的公司,限制大股东减持、实施风险警示。加大对分红优质公司的激励力度,多措并举推动提高股息率。增强分红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推动一年多次分红、预分红、春节前分红。
吉林高速为沪市主板上市公司。4月12日18点36分,上交所官微发布公告称,现金分红是上市公司回报投资者的最直接、最有效路径之一。着眼于进一步提高现金分红的稳定性、及时性、可预期性,上交所拟对主板、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中有关分红的规定进行优化。包括对分红不达标采取强约束措施。重点是将多年不分红或者分红比例偏低的公司纳入“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的情形。主板方面,对符合分红基本条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低于年均净利润的30%,且累计分红金额低于5000万元的公司,实施ST。这一调整拟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届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即对应2022年度至2024年度,并且回购注销金额纳入现金分红金额计算。
从目前数据来看,吉林高速可能要提高之后的现金分红或回购注销金额。
吉林高速4月14日发布公告称,其收到上交所的问询函。上交所要求吉林高速结合近年盈利水平、资金使用情况,补充说明公司货币资金余额较高且多年盈利的背景下,连续多年不或少现金分红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大额资金闲置的情况;详细列示留存资金的具体使用规划,包括具体运营资金预算、偿债安排、对外投资的具体方向等,充分说明相关资金安排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说明公司是否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以及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切实有效的措施。
此外,吉林高速副董事长刘先福、独立董事林建忠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投弃权票。上交所对此也在问询函中要求吉林高速说明,两人投弃权票以及其他董事投赞成票的详细理由,相关董事是否与公司存在沟通分歧。并且,上交所要求吉林高速审慎评估现金分红方案是否符合公司长期战略,是否有利于投资者分享公司发展成果,就现金分红事项及时回应市场和投资者关切,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增强现金分红的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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