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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4月14日,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情况。
根据公告,问询函主要关注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财务数据、现金分红情况以及董事投票情况等多个方面。
吉林高速在2023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中提出不进行利润分配,包括现金分红、送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投票过程中,副董事长刘先福和独立董事林建忠投了弃权票。
公告显示,公告显示,2019年至2023年,吉林高速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89亿元、0.99亿元、3.18亿元、3.94亿元、5.46亿元,连续五年盈利、连续三年盈利增长,但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仅分别为0、0、10.18%、0、0,仅2021年度低比例分红3240.95万元。
公司连续多年盈利,但未实施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吉林高速补充披露连续多年不分红或少现金分红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留存资金的具体使用规划。
同时,交易所还关注公司是否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以及公司计划采取哪些措施来增强投资者的回报水平。
在董事投票情况方面,问询函要求吉林高速说明副董事长刘先福和独立董事林建忠投弃权票的理由,以及其他董事投赞成票的理由。
交易所还询问了董事间是否存在沟通分歧,以及董事是否能够独立审慎地判断利润分配方案,是否勤勉尽责。
吉林高速在公告中表示,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回复问询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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