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年03月30日 07:35 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1279 公司简称:英利汽车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4年3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585,785,98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红利31,715,719.7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31.25%,剩余的未分配利润滚存到以后年度。此外,本年度公司不进行其他形式分配。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尚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7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汽车制造业(C36)下属的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C3670)。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在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下,在各级政府主管部门指导下,汽车行业企业凝心聚力、砥砺前行,创造出令人瞩目的业绩,多项指标创历史新高,推动汽车行业实现了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成为拉动工业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3年,汽车产销累计完成3,016.1万辆和3,009.4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1.6%和12%,产销量创历史新高,实现两位数较高增长。其中,乘用车市场延续良好增长态势,为稳住汽车消费基本盘发挥重要作用,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2612.4万辆和2606.3万辆,同比分别增长9.6%和10.6%;商用车市场企稳回升,产销回归400万辆,产销分别完成403.7万辆和403.1万辆,同比分别增长26.8%和22.1%;新能源汽车继续保持快速增长,产销突破900万辆,产销分别完成958.7万辆和949.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5.8%和37.9%,市场占有率达到31.6%,高于上年同期5.9个百分点。其中,新能源商用车产销分别占商用车产销11.5%和11.1%;新能源乘用车产销分别占乘用车产销的34.9%和34.7%,成为引领全球汽车产业转型的重要力量;汽车出口再创新高,全年出口接近500万辆,有效拉动行业整体快速增长。(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为进一步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促进消费持续恢复,2023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优化汽车购买使用管理制度和市场环境,更大力度促进新能源汽车持续健康发展。

(一)主要业务

公司专注于实现汽车零部件的轻量化,主营业务为车身结构零部件及防撞系统零部件的设计、研发、制造及销售。公司主要产品包含金属零部件和非金属零部件两大类。除汽车零部件外,公司也生产少量汽车零部件相关的模具。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主要产品包含金属零部件和非金属零部件两大类,金属零部件包括仪表板骨架、防撞梁、门槛、EV电池下壳体、EV电池上壳体、副车架以及其他车身冲压件等;非金属零部件包括前端框架、车底护板、备胎仓、EV电池上壳体、电瓶托盘、轮罩等。除汽车零部件外,公司也生产少量汽车零部件相关的模具。

1、公司金属零部件主要包括仪表板骨架、防撞梁、门槛、EV电池下壳体、EV电池上壳体、副车架以及其他车身冲压件等。金属零部件图示及主要用途如下:

2、公司非金属零部件包括前端框架、车底护板、备胎仓、EV电池上壳体、电瓶托盘、轮罩等。非金属零部件图示及主要用途如下:

(三)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车用钢材、铝材和热塑、热固类材料等。

对于钢材铝材类金属原材料,公司实际生产中会综合销售订单、销售预测信息、采购周期、生产计划及库存等因素进行采购。因账期、服务、交付等原因,公司通过第三方经销商采购大部分金属原材料。公司进行月度、季度或半年度询比议价,确定供应商,采用货到付款的付款方式。

热塑、热固类材料,如PP、玻纤增强材料,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采取年度锁定价格,每年初根据项目整体情况,商定新一年度价格。通过逐月签订详细规格的采购合同或采购订单进行采购。

公司主要采购流程图如下:

2、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方式,在取得产品订单并签署框架合同后将产品规格以及技术参数提交研发部门按照下游整车制造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工艺设计和模具开发,在通过整车制造商或一级零部件供应商生产批准程序(PPAP)后由生产部视订单的具体情况制定生产计划并组织生产。

3、销售模式

公司目前采用区域性管理模式,实行大客户经理制。公司销售均为直销,不存在经销情况。公司业务部主要负责客户新项目的议价、承接和量产产品的订单承接及销售服务。公司在与整车制造商的合作过程中通常采用“一品一点”配套模式,即一款零件只由一个零部件厂商供应。

公司主要销售流程图如下:

(四)行业地位

公司经过多年的努力,已掌握轻量化前沿技术,并成为专业的轻量化解决方案提供商。在材料方面,经历了从高强钢、超高强钢、铝合金板材及型材到多种玻纤增强复合材料的单独及组合应用;同时,公司已与国内外先进的汽车零部件厂商、模具厂商、材料厂商保持着紧密的合作关系,持续进行深度交流,不断提升自身的产品开发效率和质量,并在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等领域进行研究。在工艺方面,具备冲压、辊压、液压成型、铝挤压成型、热成型、激光焊接到挤出、热压和注塑等多种生产工艺。此外,公司拥有自主设计的研发体系,经历多年发展,已经为国内合资品牌及自主品牌的整车厂设计开发一百多个轻量化零部件。

公司重要客户主要为中高端车型的优质主机厂,与包括一汽大众、北京奔驰、华晨宝马、沃尔沃亚太等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也在逐步推广以新能源车为主的新兴主机厂客户业务,客户结构不断丰富。公司凭借对轻量化材料的深入理解和丰富的经验,依靠良好的制造能力和设计能力,已经成为行业内完整的车身轻量化解决方案提供者。

(五)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我国汽车行业高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如交通、环保、能源等一系列社会问题,在国家越来越重视节约资源、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指引下,汽车轻量化以及新能源汽车成为了我国汽车行业发展的新方向。

汽车轻量化后车辆加速性提高,车辆控制稳定性、噪音、振动方面也均有改善。因此,车身重量的降低将对整车的燃油经济性、车辆控制稳定性、减少废气排放都有显著效果。随着汽车从传统燃油型向新能源转型,整车厂商对零部件供应商又提出了技术创新及优化工艺的新要求。零部件行业的长期发展向好势头不变,仍有较大的发展机遇。公司将顺应市场趋势在轻量化方向上继续发力,利用公司的研发实力,将不同的轻量化产品组合,打造出更轻量化的车身结构件和安全件。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842,815.63万元,同比增长6.2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425,891.40万元,同比增长15.72%。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31,813.32万元,同比增长4.3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150.09万元,同比增长73.89%;实现利润总额12,926.90万元,同比增长50.06%。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279 证券简称:英利汽车 公告编号:2024-032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4月24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卓越大街2379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24日

至2024年4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会上还将听取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披露信息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在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9、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开曼英利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鸿运云端科技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个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须持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最晚送达时间为2024年4月22日16:00时。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卓越大街2379号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时间2024年4月22日(上午9:30分至11:30,下午13:00-16:00时)。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议现场。

(二)与会股东一切费用自理。

(三)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届时准时参会。

(四)会议联系人:李霞、桂巍

(五)电话:0431-85022771 传真:0431-85033777

特此公告。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279 证券简称:英利汽车 公告编号:2024-024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的独立性不造成实质性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会议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属正常业务范围,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具有存在的必要性,并将继续存在。交易事项公允、合法,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本次关联交易预计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涉及的关联董事林启彬、林上炜、林上琦、程子建回避表决,3名独立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上述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佛山彰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简称:佛山彰利)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萧嘉祯

注册资本:250万美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5059963274J

成立时间:2013-01-18

主要股东:Chang Li International Holding Company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部件研发;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摩托车零部件研发;摩托车零配件制造;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通用零部件制造;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金属制品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住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华南五金产业基地新安工业区东阳三路8-2号

2.2023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4,366万元,净资产为3,663万元,营业收入4,095万元、净利润528万元。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林上琦女士担任佛山彰利董事职务。

4.履约能力分析:佛山彰利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

(二)苏州旭鸿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简称:苏州旭鸿)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林彦宏

注册资本:257万美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5682970599X

成立时间:2008-12-02

主要股东:GLORY ACHIEVE CORP.

主营业务:生产设计与制造汽车零部件、汽车车身外覆盖冲压模具、汽车及摩托车夹具、检具、精密冲压模具、模具标准件,销售公司自产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太仓经济开发区兴业南路9-6号

2.因交易对方财务数据保密,故无法取得。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GLORY ACHIEVE CORP.的股东林启安、林启源系林启彬的兄弟,林咏茜系林启彬的姐妹,林启丁系林启彬的堂兄。

4.履约能力分析:苏州旭鸿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资信状况良好,公司与关联人已经合作多年,在过往的交易过程中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与关联人开展实际合作前,将与关联人订立正式购销合同,并严格按照合同执行,具有法律保障。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向上述关联人采购的商品主要为向关联方购买零部件;向关联方销售的商品主要为关联方在正常业务经营过程中所需的原物料。公司接受上述关联人提供劳务主要为加工服务。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本着公平、合理、公允和市场化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获得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批准后,公司(含子公司)将根据经营中的具体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具体的日常关联交易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均为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经常性、持续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选择的合作关联方均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在同类交易中占比较小,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由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了回避表决,同时该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所履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1279 证券简称:英利汽车 公告编号:2024-023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对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做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7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9,425,316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931.04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6,004.97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为24,926.07万元,于2021年4月9日到位。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4月9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1)第0385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5,630.38万元。2023年度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14号)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1,532,828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33元,募集资金总额487,869,973.24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9,710,948.8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78,159,024.44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3年12月13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12月14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1-19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48,030.76万元。2023年度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募集资金净额差异系两个原因导致:一是公司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发行费金额尚未置换,金额为-212.99万元;二是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尚未置换,金额为-12,274.49万元。上述置换事项已于2024年2月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长春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佛山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连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7日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合肥英利汽车工业有限公司连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共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合肥英利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于本报告期后开立,暂未列示在上表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二)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12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和全资子公司长春鸿汉英利铝业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4年3月25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和全资子公司长春鸿汉英利铝业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共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春鸿汉英利铝业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开立的4个募集资金专户于本报告期后开立,暂未列示在上表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在此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2021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合计113,421,336.42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5月31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1)第2678号)。截至2021年7月14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度,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况下,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6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不存在超募资金。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二)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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