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22 证券简称:超讯通信 公告编号:2024-008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银行账户解除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银行账户解冻情况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近日,经公司与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公司”)沟通协商,上述被冻结银行账户现已全部解冻。具体解冻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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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诉讼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反诉状》、《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确认本次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原因系公司与中建公司之间的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件在法院审理过程中,中建公司向法院提起反诉并申请了财产保全所致。相关法律文书主要内容如下:
反诉原告: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反诉被告: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一)事实与理由
反诉原告与反诉被告于2020年8月10日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合同签署后,反诉原告向反诉被告支付18,465,034.79元,反诉原告认为实际施工量金额仅为7,232,702.00元,存在超付工程款情况。因此,反诉原告要求反诉被告返还超付的工程款11,232,332.79元,并要求反诉被告支付超额付款的利息。
此外,反诉原告认为《分包合同》约定的计划竣工日期为2020年10月25日,反诉被告于2021年3月19日完成主要施工内容的施工,存在逾期的情况。反诉原告依据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反诉被告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共计1,460,000.00元。
(二)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反诉被告向反诉原告返还超付工程款11,232,332.79元及利息;
2.请求判令反诉被告向反诉原告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1,460,000.00元;
3.本案诉讼费用由反诉被告承担。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已于2023年10月就中建公司未支付剩余合同款事项,依法向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6),目前该诉讼案件与中建公司反诉案件均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继续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持续关注诉讼的进展情况,并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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