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年03月30日 07:33 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1200 公司简称:上海环境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23年末总股本1,121,858,543股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分红1.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合计转增224,371,708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346,230,251股(最终转增股数及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生活垃圾

1、宏观政策

2023年,国家对环境治理的重视力度依然不减,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在生活垃圾领域,宏观政策主要聚焦于固废管理、减污降碳、无废城市建设、碳达峰实施方案、推动资源循环利用以及促进绿色发展等方面。在加强固废分类和减量化管理方面,多地出台具体实施细则,明确了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和要求,同时也对产业固废提出了更严格的分类与处置规范;在推进固废资源化利用方面,鼓励开展建筑垃圾、农业废弃物等固废的资源化利用项目,通过技术创新支持固废转变为可再利用资源;在减污降碳方面,提倡发展绿色制造和清洁生产,鼓励低碳环保生活方式,并从源头减少污染物产生。在此背景下,公司一方面对外紧跟市场、积极争取新项目,对内持续提升投产项目稳定运行,打造行业示范标杆;另一方面,全面贯彻落实无废城市建设和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目标要求,不断提升环保管理能级,在提质增量上不断努力。

2、行业特征

随着“无废城市”的建设和推进、处置技术水平的提高、末端处置设施短板补齐,生活垃圾处置行业从迅速发展期走向部分区域产能过剩,新增产能增速回落。在污染防治攻坚战、“无废城市”、“双碳”以及循环经济政策指引下,县级地区的小型焚烧设施也逐步落地,按照“宜烧则烧,宜埋则埋”要求,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全面提升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推动形成与县级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总体来看,生活垃圾行业呈现五个发展趋势,即从大中城市向小城市延伸,从东部地区向中西部地区延伸,从大规模向小型化转变,从焚烧处理向资源循环利用转变,从传统粗放运营管理向数字化、智能化、系统化、科学化高质量转型,行业逐步走向服务精细化和产品化。

3、上下游情况

行业业务模式图:

行业的前端包括垃圾的收集、分类(资源回收利用)和运输,一般由市政环卫部门负责;行业的后端包括生活垃圾处理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

行业的上游主要包括项目的工程设计及建设、设备及材料供应等;下游主要包括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如BOT协议签订部门即特许机关(市容环境管理局、城市管理局等)。垃圾焚烧项目公司向特许机关提供垃圾处理服务并收取垃圾处理费,同时与当地电力部门签订购售电合同收取上网售电收入;垃圾中转、填埋项目仅从特许机关获得垃圾处理费。

随着《加快补齐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短板弱项的实施方案》的推进,未来生态环保设施建设力度逐步加大,以全面提升生态环境基础设施水平,形成由城市向建制镇和乡村延伸覆盖的环境基础设施网络。

(二)市政污水

1、宏观政策

2023年,随着生态文明建设迈向新征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也给水环境治理带来了新的发展要求。政府逐步加强对水污染防治与水生态修复领域的治理力度,不断出台系列补短板政策,行业管理日趋严格。市政污水处理领域的政策主要集中在黑臭水体、流域保护、水资源节约、资源化利用、减污降碳等方面。一是不断提升污水处理排放标准,包括运营及污染物排放的规定,持续改善流域排放污染环境,整治城市黑臭水体情况,实现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二是推广节能降耗技术,降低运营成本,利用智能化技术,强化运营辅料的精准投加,实现管理的精细化与智能化;三是加大资源的循环利用;四是加强对污泥处置的监管和资源化利用,提高资源化水平。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市场优势,巩固市场地位,提升现有市政污水、市政污泥项目的运营管理效率,致力拓增园区式发展。同时,公司将抓住长三角一体化、长江经济带、黄河大保护等发展机遇,深入发掘污水、污泥、水环境治理等潜在市场机遇。

2、行业特征

市政污水行业是城市基础设施和环境保护的重要部分,具有周期性强、风险性低属性。随着我国水资源紧缺和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废水零排放成为重大发展趋势,对技术提出了更好的需求和挑战,国家从发展战略的角度将不断加大对污水处理行业的支持,预计行业投资仍将稳定增长,污水处理企业也将加大技术创新投入。污水处理行业客户可分为工业和市政两类,我国工业重心偏向东部地区,污水处理的需求也较大;市政行业对水处理的需求具有普遍性,人口聚集区的污水处理需求较大。

3、上下游情况

行业业务模式图:

行业的前端包括原水收集与制造(水利工程)、自来水的生产、供水;后端包括污水处理、中水回用及污水排放等。公司污水处理业务处于行业产业链后端。

行业上游主要包括相关设备制造和电力供应等行业。下游主要包括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如BOT协议签订部门即特许机关。污水处理项目公司向特许机关提供污水处理服务并收取处理费。

上游设备制造商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其行业技术水平的提升有利于污水处理行业降低成本、提高盈利能力;同时行业的快速发展也将带动设备、电力等需求的增长,促进上游企业发展。此外,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污水处理需求日益增长,预计未来下游需求将随经济发展持续增长。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H601200)成立于2004年,于2017年3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作为国内固废行业起步最早的专业环保企业之一,本着“为绿色明天,点亮每一天”的企业使命,秉承“聚力环境,共创低碳时代”的价值观,致力于打造卓越的环境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

(一)主要业务

公司“十三五”期间的主要业务为“2+4”,即以生活垃圾和市政污水为核心主业,同时聚焦危废医废、土壤修复、市政污泥、固废资源化(餐厨垃圾和建筑垃圾)等4个新兴业务领域,从规划、设计、咨询、研发、监测、监管、投资、建设、运营、工程总承包等环节全方位、全过程提供顶层设计和定制化服务。面向“十四五”,上海环境明确了从“2+4”演化升级到“环境治理+”的战略愿景,确定了“规划咨询、生态修复、代建代管”三项轻资产业务和“生活垃圾、危废医废、污水处理”三项重资产业务为主线,轻重并举、双轮驱动的发展定位。

1、生活垃圾

(1)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指对城市生活垃圾进行焚烧处理并发电,实现城市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投资、建设、运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共29个,主要分布在上海、成都、青岛、威海、漳州、南京、洛阳、太原等地。

(2)生活垃圾填埋,指对生活垃圾进行卫生填埋处理。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运营生活垃圾填埋项目1个,位于上海。

(3)生活垃圾中转,指将收集的垃圾进行压缩等预处理,并转移到大型运输车辆,再运输至后续垃圾转运设施或处理设施的过程。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投资、建设、运营生活垃圾中转站共6个,均位于上海。

2、污水处理

污水处理,指为使污水达到排水某一水体或再次使用的水质要求对其进行净化的过程。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投资、建设、运营污水处理项目共6个,分别为上海市竹园第一污水处理厂项目、成都市温江区城市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成都市温江区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BOT项目、北部污水系统总体工程城市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PPP项目、高坪区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以及宁波象保(石浦)再生水厂二期扩建工程特许经营项目,分布在上海、成都等地,其中高坪区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又分为三个子项目:(1)临江新区污水处理厂(一期);(2)南充航空港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3)南充市高坪区阙家镇生活污水处理厂。

(二)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以BOT、TOT、轻资产服务等多元模式开展主营业务。BOT是一种政府特许经营模式,在项目初期需投入大笔资金以完成项目建设,后续通过特许经营合作期内的运营获得收入,收回投资并获得投资收益。TOT模式是与业主签署资产转让协议,为业主提供投融资、运营管理等服务,并在项目所在地设立项目公司作为投资运营的主体,按照处理量和约定的价格收取处理服务费用,取得运营管理业务收入。轻资产服务模式主要通过规划、设计、咨询、代建代管等专业技术能力为业主提供专业服务,收取合理的服务费。公司已形成标准化的项目开发模式,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1、项目取得

公司向地方政府/业主递交标书。地方政府/业主通过市场化招投标等方式,综合考虑项目报价、技术方案、投资商资本规模和经营业绩等各种因素,并就项目建设运营的具体细节、处置费定价/服务费等商业条款进行谈判,选定最合适的服务商。公司拥有丰富的项目经验、专业技术能力和品牌优势,能实现项目的可靠运行,在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等项目全流程环节均具有显著优势。投资类项目中标后,公司与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签署草签文本,待项目公司成立后,由项目公司与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签订正式特许经营协议,负责项目的投资及后续建设、运营等。轻资产服务项目中标后,公司与业主方签订服务合同,为业主提供高质量、全方位的技术管理等专业化服务。

2、项目建设

项目建设环节阶段涉及大规模资金投入,除了进行项目设计、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调试、试生产及竣工验收等工作外,还需完成环保方面的审批,主要包括向主管部门申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获得批复、申报试运营并获得通过、申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获得通过等。公司具有全产业链一体化的运作优势,在项目建设的主要业务环节积累了丰富的知识和经验,与具备专业资质的工程设计院、设备材料供应商、工程建设服务商等单位建立了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能提供高效的项目建设服务,并可合理安排建设工期,提高项目建设速度。当项目所需的全部设备和设施安装完毕后,公司参与整套系统的调试及试运行,结合调试结果对系统进行优化完善,确保整套系统的处理能力和污染控制能力等各项运行技术指标满足测试要求,达到使用状态并完成初步验收;收到初步验收合格证后,经过一段时间稳定性运营,按相关规定对项目的运营质量进行测试并完成最终验收。

3、项目运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在特许经营期间,BOT协议业主方按协议规定向项目公司交付垃圾,项目公司通过垃圾焚烧获得垃圾处置费和发电收入。运营期间,由于国家环保政策、产业政策调整、物价指数、上网电价等变化使公司的生产成本和收入发生变化时,可按照BOT协议约定相应调整垃圾处置费;项目运营产生的上网电力由电力部门全额收购,并按相关规定给予电价补贴。

城市生活垃圾填埋项目在特许经营期间,项目公司对BOT协议业主方按规定交付的垃圾进行填埋处理并收取垃圾处置费。运营期间,由于国家环保政策、产业政策调整、物价指数等变化使公司的生产成本和收入发生变化时,可按照BOT协议约定相应调整垃圾处置费。

城市生活垃圾中转项目在特许经营期间,项目公司根据BOT协议约定负责将运输至中转站的垃圾压缩转运至指定场所并收取中转运输费。运营期间,亦可根据物价等因素按BOT协议约定的 调价机制调整垃圾处置费。

市政污水处理项目在特许经营期间,项目公司按照污水处理量和约定的水价收取水处理服务费用,取得污水运营管理的业务收入。运营期间,可根据BOT协议约定的调价机制调整水价。

特许经营权到期后,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续约,如未续约,公司将项目正常运行的固定资产及配套资产全部无偿移交给政府。

4、盈利模式

对于BOT项目,主要通过补贴费取得收入、实现盈利;焚烧发电项目另通过发电上网取得售电收入。根据2012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801号),自2012年4月1日起,2006年1月1日后核准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均先按其入厂垃圾处理量折算成上网电量进行结算,每吨生活垃圾折算上网电量暂定为280千瓦时,并执行全国统一垃圾发电标杆电价每千瓦时0.65元(含税);其余上网电量执行当地同类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

2020年9月,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明确生物质发电项目,包括农林生物质发电、垃圾焚烧发电和沼气发电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为82,500小时。在未超过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时,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当年实际发电量给予补贴。按照规定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范围的项目,所发电量超过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部分,不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核发绿证准许参与绿证交易。按照规定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范围的项目,生物质发电项目自并网之日起满15年后,无论项目是否达到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不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核发绿证准许参与绿证交易。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3.81亿元,同上年比增加1.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7亿元,同上年比增加5.19%。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98.3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07.05亿元,资产负债率57.55%。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200 证券简称:上海环境 公告编号:临2024-005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向各位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3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的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出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ESG报告的议案》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公司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4)审字第【70000393_B01】号)确认,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4,720,055,145.01元,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46,513,026.14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6,398,012.21元,扣除2023年度现金分红112,185,854.30元,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5,117,984,304.64元。

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23年末总股本1,121,858,543股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分红1.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按照该预案,本次拟分配的现金分红总额112,185,854.30元(含税),占2023年度实现的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53%。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长期稳健的经营能力,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广大股东的即期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及2024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1200 证券简称:上海环境 公告编号:临2024-004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以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3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ESG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ESG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听取。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公司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4)审字第【70000393_B01】号)确认,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4,720,055,145.01元,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46,513,026.14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6,398,012.21元,扣除2023年度现金分红112,185,854.30元,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5,117,984,304.64元。

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23年末总股本1,121,858,543股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分红1.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按照该预案,本次拟分配的现金分红总额112,185,854.30元(含税),占2023年度实现的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53%。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6)。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报表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支付2023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并支付2023年度财报审计费用317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0万元,合计357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8)。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及2024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上海城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1200 证券简称:上海环境 公告编号:临2024-006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分红0.1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2股。

● 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和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和转增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原因说明:该利润分配方案是在确保公司具有充足流动资金支持正常经营和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行业情况、发展目标、经营计划等因素制定的。为实施积极主动的业务战略,抓住市场拓展机会,并确保原有项目持续稳定运营,本次制定了较为稳健的分红方案。本次分红继续保持与2022年度相同的每股分配金额,拟分配现金分红总额占比达到2023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53%,有助于公司保持财务稳健性和增强抵御风险能力,同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长远利益,也更有利于股东长期利益。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公司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4)审字第【70000393_B01】号)确认,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4,720,055,145.01元,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46,513,026.14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6,398,012.21元,扣除2023年度现金分红112,185,854.30元,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5,117,984,304.64元。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2023年度拟以2023年末总股本1,121,858,543股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分红1.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合计转增224,371,708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346,230,251股(最终转增股数及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

按照该预案,本次拟分配的现金分红总额112,185,854.30元(含税),占2023年度实现的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53%。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6,513,026.14元,累计未分配利润5,117,984,304.64元,按照公司2023年末总股本1,121,858,543股为基数计算,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112,185,854.3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2023年,国家对环境治理的重视力度依然不减,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在固废行业,聚焦减污降碳、“无废城市”建设、双碳目标实施,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体系成为落实循环经济方案的重要抓手,行业从高速发展走向了高质量发展转型阶段,呈现从大中城市向小城市延伸、从东部地区向中西部地区延伸、从大规模向小型化转变、从焚烧处理向资源循环利用转变、从传统粗放运营管理向高质量转型等特点,行业逐步走向服务精细化和产品化。在污水行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给水环境治理带来了新的发展要求,政府逐步加强对水污染防治与水生态修复领域的治理力度,聚焦黑臭水体、流域保护、水资源节约、资源化利用、减污降碳等领域,行业逐步向高排放标准、节能降耗、高循环利用等方向发展。

(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为了夯实并发展成为卓越的环境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公司以提升核心竞争力为目标,紧扣全国统一大市场发展机遇,坚持落实“环境治理+”战略目标。公司深耕上海本地市场,融入“五个新城”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和长江经济带生态环保大局,多管齐下推动成熟业务渗透、明星业务加速、新兴业务培育和未来业务储备,以“规划设计、生态修复、代建代管”三项轻资产业务和“生活垃圾、危废医废、污水处理”三项重资产业务为主线,轻重并举,双轮驱动,促进横向多元化、纵向一体化发展。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公司秉承稳健的经营风格,各项主营业务经营平稳,经营性现金流稳定、安全。公司牢牢把握环保业务的发展时期,近三年在建项目较多,项目资本金及建设资金需求较大。

(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该利润分配方案是在确保公司具有充足流动资金支持正常经营和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行业情况、发展目标、经营计划等因素制定的。为实施积极主动的业务战略,抓住市场拓展机会,并确保原有项目持续稳定运营,本次制定了较为稳健的分红方案。本次分红继续保持与2022年度相同的每股分配金额,拟分配现金分红总额占比达到2023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53%,有助于公司保持财务稳健性和增强抵御风险能力,同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长远利益,也更有利于股东长期利益。

公司最近三年的利润分配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五)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以及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除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运行外,主要用于在建及拓展项目的投资建设。2024年公司将继续通过市场竞争,争取符合公司投资收益要求的项目进行投资建设,坚持传统赛道和新赛道齐头并进,注重产业链延伸等市场赋能,上述投资资金来源均由公司自筹并配套融资。

公司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将有利于提升企业未来综合竞争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战略的推进实施,预期收益良好,符合广大股东的长远利益。

(六)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公司建立健全了多渠道投资者沟通机制,中小股东可通过投资者热线、公司对外邮箱、上证e互动平台提问等多种方式来表达对现金分红政策的意见和诉求。同时,近年来公司还积极通过业绩说明会等形式,及时解答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七)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秉承为投资者创造良好回报的理念,持续重视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水平,致力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断为股东创造价值,以良好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将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长期稳健的经营能力,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广大股东的即期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1200 证券简称:上海环境 公告编号:临2024-007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公司的在手订单在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公告的《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中所示的基础上,新增宁波象保(石浦)再生水厂二期扩建工程特许经营项目,总投资约2.48亿元。本项目污水处理规模5万吨/日,包含宁波象保(石浦)再生水厂一期工程特许经营权,运营规模2.5万吨/日,负责项目投资、运营;以及二期扩建工程实施特许经营权,新建规模2.5万吨/日,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

据公司初步统计,公司2023年全年生活垃圾焚烧项目累计发电量556,928.05万度(含委托运营的老港一期、二期),上网电量463,722.17万度。

公司2023年全年各区域累计发电量、上网电量和已结算电量见下表:

(注:与总和产生差异是因四舍五入时有尾差造成)

公司2023年全年累计污水处理总量为36,446.34万吨,日均处理量为99.85万吨。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阳晨水务分公司下属的污水处理厂分别位于上海和成都两地,2023年全年合计处理上海市政污水88.70万吨/日;合计处理成都地区市政污水11.15万吨/日(公司目前共运营7座污水处理厂,其中3座2023年12月起由公司正式运营)。以上数据源自公司的生产经营统计,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概况。

特此公告。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1200 证券简称:上海环境 公告编号:临2024-008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4年3月28日,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上述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3年末拥有合伙人245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3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近18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 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近500人。安永华明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9.0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6.69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4.97亿元)。2022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38家,收费总额人民币9.01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一次,涉及两名从业人员。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曾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安永华明的两名从业人员出具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亦不涉及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管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潘健慧先生,于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8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自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2家境内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主要为生态环保和环境治理业以及制造业。

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吴博先生,于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自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1家境内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主要为生态环保和环境治理业。

项目质量复核人为鲍小刚先生,于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自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7家境内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主要为教育、制造业及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曾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曾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安永华明审计(含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57万元。本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是以安永华明的合伙人、经理及其他员工在审计工作中预计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计算;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及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4年度审计服务酬金。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安永华明在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恪守职责,并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最近三年未发现不良诚信记录,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审计内容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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