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年03月30日 07:32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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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88321 公司简称:微芯生物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7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8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公司年审会计师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883.85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531.46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18,279.47万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1,758.18万元。

公司2023年度未分配利润为正,公司已于2024年2月发布了用于股权激励、注销等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的股份回购计划,该计划目前正在实施中。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八条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合并至现金分红比例计算。且目前公司仍处于快速成长期,研发投入及经营规模不断扩大,为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经讨论决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9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主要业务

微芯生物是一家以核心技术驱动,构建具有全球竞争力产品线的原创新药企业。作为中国原创新药领域的先行者,秉持“原创、安全、优效、中国”的理念,致力于为患者提供临床亟需的、具有革命性疗效的创新机制药物。公司已形成从早期探索性发现到商业化的完整产业链布局,为全球患者提供中国原创新药。

微芯生物通过基于中国早期研究的全球开发策略,凭借深圳小分子早期研发中心和成都小分子早期研发中心汇聚的相关领域具有资深经验的顶尖科学家和团队,应用基于AI辅助设计和化学基因组学的整合式技术平台,打通了从基础研究到临床转化的全过程。已成功开发出了全球首创(First-in-class)且同类最优(Best-in-class)的原创新药,目前在中国有2个药3个适应症上市销售,在日本有2个适应症上市销售以及在中国台湾有一个适应症上市销售;且在肿瘤、代谢病和中枢神经系统疾病等领域布局了多个具有差异化优势和全球竞争力的研发项目。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研发管线的整体进展情况如下图所示:

(1)临床阶段

(2)临床前阶段

(二)主要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是一家在中国创立的原创新药企业,所有产品均系利用自身核心技术与核心能力开展的源头创新药品。创新药物的开发通常被认为是一种小概率事件,行业平均100个研发项目大概只有7个能进入临床,只有1个能上市。创新药物研发涉及多个交叉学科,要充分考虑药物的适应症、作用机制、药物代谢、毒副作用、竞品情况、政策环境等因素,研发过程非常复杂。公司拥有在相关领域具有资深经验的科学家团队负责从靶点调研、概念验证、分子设计、结构优化、活性筛选、机制研究、药理毒理评价、临床转化等原创新药的研发工作。通过深入理解疾病机制、寻找新的治疗靶点、优化药物设计、预测药物毒性和安全性等,可以有效地降低创新药物研发的风险,提高成功率。

2.生产模式

公司作为抗肿瘤原创新药西达本胺片的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全资子公司深圳微芯药业进行生产,生产地址位于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锦绣东路21号,生产基地已通过GMP符合性检查,软硬件符合西达本胺片生产需求。公司严格按照GMP、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质量标准组织生产,质量管理部门制定严格的内控标准,对起始物料、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和中间产品、成品的生产过程由微芯生物和深圳微芯药业质量管理部门全程参与质量活动的监督,确保产品质量,深圳微芯药业严格执行生产审核放行制度,最终上市产品必须经过公司质量受权人放行后方可对外销售。

西格列他钠片由全资子公司成都微芯药业生产,生产地址为成都市高新区康强一路298号;该生产基地已取得排污许可证并通过GMP符合性检查。公司严格按照GMP、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质量标准组织生产,质量管理部门制定严格的内控标准,对原料、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成品的生产全过程进行监控,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经公司质量受权人放行的产品方能对外销售。

3.采购模式

公司下设采购部,按照GMP管理规范的要求对主要起始物料、辅料、包装材料进行采购。公司根据物料对产品质量影响程度的大小将物料分为关键物料 A级、关键物料 B 级和一般物料等三类,其中对于关键物料 A 级和关键物料 B 级的采购需要选择经质量保证部门评估、审计、批准的合格供应商按批准的请购单进行采购;生产用的设施和设备、检验用的仪器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审批后由采购部进行采购。公司研发部门所用的化学试剂、关键耗材由采购部主导定价,由研发部门自行按需采购;仪器、设备由采购部进行采购。

4.销售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自身组建的肿瘤产品事业部负责西达本胺在中国的销售与学术推广;公司通过自身组建的代谢病产品事业部和独家授权合作方海正药业以及自身组建的招商团队共同负责西格列他钠在中国的销售与学术推广。

公司通过自建的完善的商业渠道与准入、市场策划、医学事务团队,共同推动公司产品的销售、学术交流、产品准入,不断拓宽药品的可及性。

(三)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生物医药产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产业,是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医药创新发展不断取得新成就,新药研发正从跟随创新向原始创新加速转变。

顶层设计不断优化,生态环境显著改善

国家出台了“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国制造2025”、“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健康中国战略”等纲领性文件,对医药科技创新做了顶层设计,为医药创新提供了方向和行动指引。生物医药产业作为制造业中最具活力的行业之一,既是“中国制造2025”的重点方向,也是国家规划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健康中国战略的实施也给医药产业提出了更高要求。此后,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创新的政策,药品审评审批与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准入加速,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加强,各级政府也投入大量资源支持医药创新,同时引导和带动了大量社会资本在行业内聚集,科创板为尚未盈利的高新企业提供了上市机会,助推我国医药创新能力的提升,我国医药创新呈现出崭新面貌。

政府投入力度持续增加,药物创新体系不断完善

通过“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新药专项)等国家科技计划以及国家实验室和基地平台等投入渠道,中央和各级财政对药物创新的投入力度持续增加。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从2008年开始牵头组织实施新药专项为例,围绕重大品种研发、创新体系建设、国产药品国际化、中药现代化、医药产业发展等5个方面系统布局,投入中央财政经费约210亿元,部署综合性大平台10家、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技术示范平台(GLP平台)14家、药物临床评价技术示范平台(GCP平台)93家、资源性平台24家,初步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药物创新技术体系。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与科技部在心血管、神经疾病等20个领域建设了50家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优化布局了103家委级重点实验室,基本覆盖了全部省级行政区,涵盖几乎所有疾病领域,为我国医药创新打下了坚实基础。

原始创新能力尚不足

与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求相比,我国药物创新体系还存在不足,全球影响力还需要持续扩大:①原始创新能力不足,重点领域高端产品依赖进口。上市的创新药物大多数是跟踪性创新,同质化竞争严重。在肿瘤等重大疾病、罕见病、儿童药等领域,大量创新药以进口为主,治疗成本高,患者负担重。②部分产业链关键环节存在“卡脖子”风险。新药创新链条尚不完善,部分关键试剂、分析检测仪器、制药装备与耗材等自主创新能力不足,依赖进口。医药领域已成为我国与美国技术博弈的又一焦点,医药领域“脱钩断链”风险持续加剧。

肿瘤全球和中国概况:

世界卫生组织癌症机构一一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公布了2022年全球癌症负担最新数据,中国国家癌症中心也同步发布了2022年我国癌症负担最新情况。数据显示,2022年全球新增癌症病例约2000万例,其中,肺癌仍是最常见的癌症,新增病例250万例,占新增病例总数的12.4%。全球癌症死亡病例970万例,癌症确诊后5年内存活人数约为5350万。

2022年中国新增癌症病例约为482.47万例,肺癌是我国最常见且致死率最高的癌症,这与全球情况一致。总体来看,肺癌是全球最常见的癌症,乳腺癌位居第二,新增病例230万例,占11.6%,其次是结直肠癌、前列腺癌和胃癌。肺癌仍是癌症死亡的首要原因,其次是结肠直肠癌、肝癌、乳腺癌和胃癌。

从性别来看,全球女性最常见的癌症和癌症死亡的主要原因是乳腺癌,其次是肺癌和结肠直肠癌。就男性而言,最常见的癌症和癌症死亡的主要原因是肺癌,前列腺癌和结肠直肠癌是第二和第三大最常见的癌症,肝癌和结肠直肠癌则是第二和第三大最常见的癌症死因。

在中国,女性最常见的癌症是肺癌,其次是乳腺癌、甲状腺癌、结直肠癌和宫颈癌,死亡率前五位分别是肺癌、结直肠癌、肝癌、胃癌和乳腺癌。男性常见癌症前五位是肺癌、结直肠癌、肝癌、胃癌和食道癌,死亡率前五位是肺癌、肝癌、胃癌、结肠直肠癌和食道癌。

人口老龄化是全球癌症死亡人数增多的一个重要因素,预计到2040年中国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将超过20%。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加速,癌症的临床需求也在提升。癌症生存率通常用相对生存率来描述,相对生存率是癌症患者与相同年龄、种族和性别的普通人群相比预期寿命的量度。中国恶性肿瘤的5年相对生存率约为40.5%,与10年前相比,总体提高约10个百分点,但与发达国家还有较大差距。

综上所述,全球及中国的肿瘤负担均呈现上升趋势,肺癌和乳腺癌是最常见的癌症类型,肺癌是导致死亡的主要原因。中国面临的癌症挑战尤为严峻,需要进一步加强癌症预防、早期诊断和治疗工作。

糖尿病全球和中国概况:

根据国际糖尿病联盟(IDF)发布的最新数据,截至2023年,全球约有5.37亿糖尿病患者。这一数字反映了糖尿病在全球范围内的普遍性和日益增长的趋势。糖尿病的患病率随着年龄的增长而上升,预计到2045年仍将保持这一趋势。在20-24岁人群中,2021年的糖尿病患病率最低(2.2%),而在75-79岁人群中,2021年的糖尿病患病率估计为24.0%,预计到2045年将上升到24.7%。

中国是世界上糖尿病患者最多的国家,据估计,中国有1.139亿成年人患有糖尿病,占全球糖尿病患者的24%。此外,2017年中国与糖尿病相关的医疗保健费用为1100亿美元。中国于2013年实施了医疗改革,使得包括糖尿病在内的非传染性疾病患者可以更轻松地获得临床资源,从而改善了对糖尿病的控制。一些地区已经开展了包括预防、筛查、诊断和管理糖尿病及其他非传染性疾病在内的全民项目。

根据一项使用2015年至2017年全国代表性横断面数据的研究,中国成年人中的糖尿病患病率以及按性别、地区和民族划分的患病率显示,通过美国糖尿病协会(ADA)标准诊断出的总糖尿病患病比率为12.8%,自我报告的糖尿病患病比率为6.0%,新诊断的糖尿病患病比率为6.8%,糖尿病前期患病比率为35.2%。在50岁以上的成年人和男性中,总糖尿病的加权患病率较高。31个省的总糖尿病患病率从贵州的6.2%到内蒙古的19.9%不等。在五个调查民族中,汉族人群患糖尿病的比例最高(12.8%),而回族人群则最低(6.3%)。使用世界卫生组织(WHO)标准,总糖尿病的加权患病率为11.2%,全国估算糖尿病患者达到1.56亿。

综上所述,糖尿病是全球及中国面临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患病率的上升与人口增长、老龄化以及生活方式的改变有关。中国在糖尿病的预防和治疗方面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但仍需持续努力以应对这一挑战。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微芯生物是一家以核心技术驱动,构建具有全球竞争力产品线的原创新药企业。作为中国原创新药领域的先行者,在18年前开创了中国小分子原创新药向美国生物技术公司许可授权使用的先河。

微芯生物通过基于中国早期研究的全球开发策略,已成功开发出了全球首创(First-in-class)且同类最优(Best-in-class)的原创新药,目前在中国有2个药3个适应症上市销售,在日本有2个适应症上市销售以及在中国台湾有1个适应症上市销售;且在肿瘤、代谢病和中枢神经系统疾病等领域布局了多个具有差异化优势和全球竞争力的研发项目。关于公司产品情况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之“(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情况”之“2、主要产品’’。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 “fast-follow”药物竞争继续加剧,行业继续聚焦创新能力与产品差异化

随着医药技术的不断革新和产品研发的深入,市场上涌现出越来越多的创新药物,为患者提供了更多治疗选择。然而,患者对于治疗效果、生活质量和用药成本的要求也在持续提高。尽管已有众多药物问世,但许多疾病领域仍缺乏特效药,复发率高、生存期短或需终身服药的问题依然突出,这些都构成了长期的临床未满足需求,亟待药物创新研发来填补空白。

在我国医药行业逐步从仿制药向新药转型的过程中,国内创新药行业在Me-too、Me-better药物的研发上投入了大量资源。一些产品凭借技术创新和临床优势,曾取得可观的商业回报。然而,随着市场的日益饱和,目前在研发端和商业端都已显著呈现出“红海”竞争情况,许多同靶点同类型的项目在同一赛道中展开角逐,导致项目在注册准入、市场价格等方面面临越来越大的风险。在最近的一两年内,伴随着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与挑战,已经出现不少缺乏技术优势与差异化设计的项目因赛道竞争过于激烈而无法继续开展研发和上市等工作的情况,甚至一些前期主要布局“fast-follow”项目参与“红海”竞争的国内生物医药企业也因此遭遇经营困境。但客观上,目前国内行业所面临的这种情况也是中国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所必然要走过的一段路径。

新药研发是一项长期且复杂的过程,它要求企业具备深厚的技术积累、广泛的信息资源、以及优秀的人才团队。在这个过程中,对生物学机制、临床医学等相关学科的理解和实际操作能力至关重要。同时,企业还需要对市场竞争态势和产品差异化研发有深入的了解,以便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

为了应对行业的变化和挑战,企业需提前预判政策趋势和市场形势,找准业务发展的关键点。从项目立项之初,就深入挖掘产品的创新优势和差异化策略,这不仅包括研发和生产过程中的技术创新,还涉及适应症定位及拓展的市场战略。企业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领先地位,实现可持续发展。

(2)国产新药加大海外研发布局

在国内,国家不断加大对创新药领域的支持力度,通过实施“优先审评”、“快速通道”、“突破性治疗”、“有条件批准”等政策措施,持续加快创新药的审评速度,为国产新药产品在国内的上市和商业化提供了有力支持。与此同时,国内企业也在积极拓展国际市场,通过项目早期阶段的中外同步研发申报、国际多中心临床、国内外企业间合作等途径,努力推动产品在海外,尤其是发达国家的准入注册工作。这些努力不仅有助于提升产品在发达国家市场同步准入的可能性和上市效率,更是为企业准入和开拓广大发展中国家市场提供了重要途径。

从十四亿人口的国内市场走向七十亿人口的多元化国际市场,是中国生物医药产业的重要发展方向。相信在未来,随着越来越多的中国创新药产品出现在国际市场,不仅将为企业拓宽海外市场,也将进一步提升中国生物医药产业在全球的竞争力和影响力。这一趋势将为中国生物医药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注入新的动力,为全球患者带来更多优质的治疗选择。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详见下附。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321 证券简称:微芯生物 公告编号:2024-023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以现场结合视频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的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8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何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书面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及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向股东代表监事支付津贴,标准为每人8000元人民币/月,合计9.6万元人民币/年(税前)。公司员工代表监事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根据其所担任的具体职务,依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相关制度领取报酬。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相关监事仝胜利先生、谢峥生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状况和长远发展需要,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与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7)。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4,25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九)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可转债募投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可转债募投项目进行调整,有利于公司提高整体研发效率、商业化进程和资金使用效率,加快推进研发项目进度及提高产能利用效率,符合公司未来长远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可转债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美元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为实现公司自有美元资金的有效利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收益,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使用额度不超过3,000万美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收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3,000万美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美元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于2023年3月17日届满,为顺利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推选仝胜利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编号:2024-024)。

特此公告。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21 证券简称:微芯生物 公告编号:2024-027

转债代码:118012 转债简称:微芯转债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要求,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微芯生物”)董事会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7月1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99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0.4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21,500,000.00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76,311,750.00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5,188,250.0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9年8月6日到账,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1900341号《验资报告》。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34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5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0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总额人民币15,462,7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4,537,300.00元。本次募集资金于2022年7月11日全部到位,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7月11日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201110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64,033,530.13元,明细见下表: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48,684,652.19元,明细见下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在上市时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与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曾用名:安信证券)及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发支行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共同简称为“开户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另外,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成都微芯药业有限公司、国投证券及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发支行、招商银行府城大道支行(上述银行共同简称为“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全资子公司Chipscreen Biosciences (United States) Limited、国投证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各方均能按照协议约定严格履行相关职责。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开户行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与国投证券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西丽支行(以下共同简称为“开户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另外,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成都微芯药业有限公司、国投证券及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湾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述银行共同简称为“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各方均能按照协议约定严格履行相关职责。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开户行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1)。除此外,公司未将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2)。除此外,公司未将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9,802,187.08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毕马威华振专字第1900952号《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募集资金49,802,187.08元置换公司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于2022年8月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3,716,435.68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201446号《关于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募集资金73,716,435.68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公司于2023年8月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包括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为人民币53,900,000.00元,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详见下表: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于2023年8月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包括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为人民币182,000,000.00元,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详见下表: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4,25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141,688,250.00元)的比例不超过30.00%。该议案已在2020年5月15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推进原创新药的海外临床开发进度,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西奥罗尼美国研发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6,500万元用于公司西奥罗尼治疗复发/难治性小细胞肺癌患者的多中心1b/2期临床试验(美国)研发项目。该议案已经在2021年9月15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为了加快公司创新药的研发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创新药研发项目”中的部分临床试验子项目及其投资金额进行调整,投资总金额保持不变。该议案已经2021年4月20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二)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微芯生物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微芯生物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微芯生物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微芯生物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指2023年1-12月募集资金投入使用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创新药研发中心和区域总部项目、创新药生产基地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偿还银行贷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止2023年12月31日已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超出承诺的投入金额部分,原因是募集资金账户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

注5: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的议案》,公司对“创新药研发项目”中的部分临床试验子项目及其投资金额进行了调整,构成该募投项目的部分变更。该议案已经2021年4月20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注6:2023年度西格列他钠片进入医保目录,受到销售单价下降等影响,效益尚未达到预期。

附表2: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321 证券简称:微芯生物 公告编号:2024-030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美元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微芯生物”)于2024年3月28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美元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使用最高不超过3,000万美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美元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掉存通产品等),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自有美元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美元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项目建设和自有资金使用计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自有美元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保持资金流动性。

(二)额度及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3,000万美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掉存通产品等)。投资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通过对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所得收益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美元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当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掉存通产品等),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投资产品金额、期间、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负责对投资保本型产品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4、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美元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自有美元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为实现公司自有美元资金的有效利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收益,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使用额度不超过3,000万美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收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3,000万美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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