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5155 公司简称:西大门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36,91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股本54,766,000股。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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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所处行业
公司所处行业为建筑遮阳行业,主要产品为功能性遮阳材料及成品。
(二)全球建筑遮阳行业基本情况
近年来,伴随全球环境污染和能源问题日益严重,全球各国节能减排的意识越来越强。根据国际能源署(IEA)对于全球建筑领域用能及排放的核算结果,2018年全球建筑业建造和建筑运行相关的终端用能占全球能耗的35%,相关二氧化碳排放量占全球总排放的39%,其中建筑运行能耗占30%,二氧化碳排放量占28%。而在实践中,建筑运行用能需求的降低可以通过高性能建筑围护结构、自然通风、遮阳等被动式技术实现。
建筑遮阳作为被动式建筑节能的一项关键技术,是最简单而有效的建筑节能措施之一。目前建筑遮阳产品已广泛应用于家居内遮阳、公共建筑工程内遮阳及外遮阳领域,根据“欧洲遮阳组织”于2015年5月发表的《高性能动态遮阳解决方案,提高建筑能效和舒适度》研究报告,在欧盟28国中采用动态遮阳系统可以节约空调用能约30%,节约采暖用能约14%。同时,国际能源署也确定了遮阳在实现先进建筑围护结构的能源效率潜力方面的重要性。
其中,功能性遮阳产品因兼具遮阳、节能、环保、抗菌等特殊性能而被全球广泛接受,在海外一些发达国家已有较长的发展历史,在欧美等发达国家的功能性遮阳产品渗透率已经高达70%,并进入家居超市成为快消品,更换周期为3-5年甚至更短。
1、全球市场空间较大,需求差异化特征显著
受气候环境以及消费习惯不同等因素影响,全球功能性遮阳产品呈现差异化的明显特征,需要多种功能性遮阳产品类型匹配不同需求。功能性遮阳材料相较于传统遮阳材料有一定的特殊性,对产品稳定性要求较高,主要包括产品的平整度、色牢度、气温耐候性等,因环境的温度、湿度等变化,产品使用效果会产生较大差异。
另外,不同国家的建筑结构、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均会影响到消费者的消费习惯。例如,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追求高端品质,喜爱定制化服务;欧洲建筑结构标准化程度高,窗户尺寸较为固定,市场劳动力成本高,故一般是标准化定制后进入家居超市售卖,消费者普遍追求窗饰功能性,对审美等要求较低。总体来看,全球对于功能性遮阳产品的需求呈现较为显著的差异化特征。
2、全球竞争格局呈现地域性分化
从全球竞争格局看,发达区域与非发达区域呈现不同竞争格局。在发达国家,建筑遮阳行业主要被国际厂商占据大量市场份额,其中,Hunter Douglas作为全球性建筑遮阳行业的代表性企业,其销售区域主要集中在北美、欧洲、澳大利亚、拉丁美洲以及亚洲等发达国家区域。对于经济不够发达的区域,低端遮阳产品仍占据主流,大部分市场份额由当地的众多中小企业瓜分。
(三)国内建筑遮阳行业基本情况
公司所在建筑遮阳行业符合国家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方向,属于国家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1、政策东风频吹,加速向智能化、多功能性、绿色环保方向发展
近年来,我国先后发布了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工业“四基”发展目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我国建筑遮阳产品正开始向智能化、多功能性、绿色环保方向高质量发展。
“十四五”期间,我国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事业持续推进,进一步带动国内功能性遮阳产品的快速发展。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建成绿色建筑,建筑能源利用效率稳步提升,建筑用能结构逐步优化,建筑能耗和碳排放增长趋势得到有效控制,基本形成绿色、低碳、循环的建设发展方式,为城乡建设领域2030年前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在加强既有建筑节能绿色改造方面,要开展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力争到2025年,全国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面积超过1亿平方米。同时,推进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十四五”期间,累计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2.5亿平方米以上。并重点提高建筑门窗等关键部品节能性能要求。
2、绿色观念不断深化,驱动功能性遮阳行业快速发展
建筑遮阳行业需求与建筑节能产业发展息息相关。当绿色建材成为建筑行业的一种趋势,建筑节能概念的不断深入人心,以及消费市场的持续增长和升级,将带动建筑遮阳行业的快速发展及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
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迅猛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快速提高,消费者对遮阳产品的选择偏好将逐渐从注重装饰性的布艺窗帘转向注重功能性的遮阳产品,我国建筑节能产业规模快速扩大,行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据建筑遮阳行业协会的数据统计与预测,2022年国内功能性遮阳产品销售额为226.3亿元,预计2030年可达到650亿元。
3、国内竞争格局分散,龙头企业竞争力强
国内建筑遮阳行业起步于改革发展初期,目前存在从业企业多、平均规模小的特点,行业内大部分企业从事一般遮阳材料的生产加工,主要服务于国内中低端市场。目前,国内能够满足客户定制化、高端化需求的建筑遮阳企业较少,具备国际竞争力并可实现出口的企业也同样较少。
根据建筑遮阳行业协会的统计,截至2022年底,全国功能性建筑遮阳行业企业数量约三千余家,年销售额在三千万元以上的企业约180余家,大规模企业占比较低。从厂商角度看,第一梯队企业具备更先进的生产技术和设备,拥有较大的生产规模和较好的国内外口碑,盈利能力高。第二梯队技术水平较低、产品种类较少、生产规模中等,盈利能力一般;第三梯队为数量众多的作坊式企业,规模较小、质量较低,盈利能力较为低下。公司属于国内功能性遮阳行业第一梯队,具有较强的综合能力,盈利水平较高。
公司是一家长期专注于功能性遮阳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目前已成为国内功能性遮阳材料细分领域的龙头企业,产品远销全球六大洲、70余个国家和地区。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功能性遮阳材料及成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阳光面料、涂层面料、可调光面料及功能性遮阳成品。
功能性遮阳材料具有遮阳、节能、环保等特点,相比传统遮阳窗饰产品具有防霉、抑菌、阻燃、隔音、隔热等功能,更适合作为现代化装饰材料,主要应用于商务、行政办公大楼、展馆展厅、图书馆、体育馆、酒店、暖房、玻璃房、实验室、影院以及私人别墅豪宅的庭院、露台、阳光屋、居室的窗户或者商业步行街、咖啡吧、茶坊等公共场所。
基于自主的技术与独特的生产工艺,公司产品的功能性、环保性、创新性、精致度等多项优势广受下游客户认可;公司产品品类齐全、品种多样、品质优越、定制化能力出色、综合供应及服务能力强,获得全球众多客户的信赖。公司客户有综合采购的需求,即在同一家供应商处采购多种功能性遮阳材料,以降低谈判、运输及售后成本,提高产品质量稳定性,而公司所掌握的核心技术也有利于产品种类的横向延伸。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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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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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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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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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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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详见“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部分。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文件
证券代码:605155 证券简称:西大门 公告编号:2024-008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3月2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19日通过专人送达及邮件方式等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柏建民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年度报告编制期间,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在指定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与《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在指定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在指定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4-01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存放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在指定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1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监事的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年报与内控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在指定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5155 证券简称:西大门 公告编号:2024-010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389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承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1.17元,共计募集资金50,808.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537.74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8,270.26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679.38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5,590.8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654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余额情况
公司2023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5,145.17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1,607.86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支行、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亭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越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和1个信用证保证金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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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145.17万元,全部用于募投项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35,435.41万元,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情况
2023年6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建筑遮阳新材料扩产项目因前期考虑到市场需求变化,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公司通过多次海外市场考察与交流,及时了解海外遮阳行业发展现状及发展前景,优化海外营销布局,计划开展国内外各中心区域建仓的模式,故需继续增加设备投入,综合相关机器设备生产及运输时间较长等因素使得该项目的设备到位情况、安装调试情况延后,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延长至2025年6月;智能时尚窗帘生产线项目由于市场环境及营销情况发生部分变化,公司海外电商业务获得初步成功,公司对成品生产的需求进行了部分调整和优化,针对制作成品的生产流水线及包装流水线重新增加配置。因此项目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延长至2024年6月;智能遮阳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由于服务于上述两个项目,公司根据未来销售需求确定相应的研发方向,因此设备采买及研发内容也受到了延后影响,项目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延长至2024年6月。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智能遮阳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该项目系为公司生产提供技术服务,增强公司的研究开发能力,为公司的发展提升产品竞争力,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补充流动资产项目,该项目系为公司经营活动提供可靠的现金流,为公司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5.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经2022年4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经2021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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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共计9,296.77万元,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21)34号《关于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于2021年1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296.77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1年1月28日将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项目9,296.77万元由募集资金账户转入自有银行存款账户。
7.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8.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产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五、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西大门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西大门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拟使用最高不超过1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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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155 证券简称:西大门 公告编号:2024-009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36,915,000股为基数。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03,465,275.1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36,915,000股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按本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9,912,911.32元;
2. 公司拟以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36,91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人民币27,383,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股本54,766,000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结合了公司实际运营情况、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5155 证券简称:西大门 公告编号:2024-011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事务所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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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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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报上市公司审计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独立性轮换工作尚在进行中,因此暂未确定本公司2024年报具体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7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5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5万元。本次收费系按照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从业资质进行了充分了解,审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结合公司情况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时间
本次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5155 证券简称:西大门 公告编号:2024-007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3月2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19日通过专人送达及邮件方式等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柳庆华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赵秀芳、段亚峰、谭国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在指定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9)。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在指定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与《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在指定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4-010)。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也分别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在指定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有关规定,就聘请外部审计机构、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审阅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等议题进行了审议,充分的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忠实勤勉地履行了工作职责。有效的促进了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健康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在指定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在指定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柳庆华、沈华锋、柳英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赵秀芳女士、段亚峰先生、谭国春先生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相关专门委员会成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重大业务往来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在指定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在指定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在指定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3)。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5155 证券简称:西大门 公告编号:2024-012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89号)核准,同意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1.17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50,80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217.12万元后的净额为45,590.8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于2020年12月2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654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于2020年12月29日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12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推进计划,部分募集资金在未来12个月内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大的利益。
(二)投资产品及品种
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不影响当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公司财务部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通过对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济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2、公司已建立健全资金管理等相关内控制度,公司财务部门将严格按照内控制度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及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保障资金安全;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将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涉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存放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机构意见
报告期内,保荐机构通过现场检查、调阅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银行对账单、明细单等方式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浙商证券认为:西大门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5155 证券简称:西大门 公告编号:2024-013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4月22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绍兴市柯桥区兰亭镇阮港村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22日
至2024年4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 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同时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对象及方式: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股东可用传真、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 2024年4月19日下午17:00 前送达,传真、信函或邮件登记需附上上述(1)、(2)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4.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2024年4月17日至2023年4月19日(工作日 9:00-17:00)。 (三)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兰亭镇阮港村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联系人:董雨亭
电话:0575-84600929
传真:0575-84600960
电子邮箱:xidamen@xidamen.com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三)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准时参会。
特此公告。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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