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年03月30日 07:36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13 证券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24-019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03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168号合众大厦12层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1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加泽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投票方式,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独立董事费忠新先生、车磊先生、朱欣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谢小磊先生出席会议,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管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变更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孔舒韫、武岳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浙江东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股票代码: 600113 股票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24-020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3月24日以传真、邮件或现场送达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于2024年3月29日在公司1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分别是陈加泽、杨澄宇、叶郁郁、鲁贤、黄胜凯、徐笑淑、费忠新、车磊、朱欣。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加泽先生主持。

经审议,会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编制了《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了《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和《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最近二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2022-2023年度)及鉴证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最近二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2022-2023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二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二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2022-2023年度)及鉴证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最近二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2022-2023年度)及鉴证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严格遵守了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工作的顺利推进,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4月17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关联董事陈加泽、鲁贤、黄胜凯、徐笑淑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为顺利推进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后续事项,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4月17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关联董事陈加泽、鲁贤、黄胜凯、徐笑淑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 2024年4月16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议第三项、第四项议案,会议通知详见同日公告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号:2024-023)。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 600113 股票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24-021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3月24日以邮件、传真及专人送达方式发出通知,于2024年3月29日在公司1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编制了《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了《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和《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最近二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2022-2023年度)及鉴证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最近二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2022-2023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二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二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2022-2023年度)及鉴证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最近二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2022-2023年度)及鉴证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严格遵守了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工作的顺利推进,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4月17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113 证券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24-022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宜相关的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以下简称“相关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

二、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相关情况

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4月17日。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113 证券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24-023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4月16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168号合众大厦12层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1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16日

至2024年4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4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温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股东代表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于2024年4月15日(上午9:00到下午3:0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168号合众大厦12层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 编:325000

电 话:0577-88812155

传 真:0577-88842287

联 系 人:戴先生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 600113 股票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24-024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规定,将本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2018〕2093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公开配股方式,向原股东配售股份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283.12万股,配售价为每股人民币4.88元,共计募集资金45,301.61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920.13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4,381.48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已支付的保荐费50.00万元,以及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499.7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3,831.7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38号)。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发生变更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不存在差异。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本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温州市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改扩建项目2018年-2021年处于建设期,其中一期项目于2021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暂估转固;二期项目主体工程于2023年6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暂估转固,硬件设备于2023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暂估转固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 公司通过购买现代农贸城一期(批发市场部分)资产,能够与现有业务在业态统筹布局、市场规划、业务管理上形成较强的协同优势。公司就购买现代农贸城一期(批发市场部分)资产编制了基于公司整体的盈利预测报告,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审核报告》(天健审〔2018〕6141号)。根据《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公司2019年度合并口径盈利预测利润总额为15,822.49万元,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961.66万元。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天健审〔2020〕2107号),公司合并口径利润总额为18,148.35万元,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607.11万元,已实现前期盈利预测。2021年、2022年和2023年是否达到预计效益不适用,上表中的实际效益为利润总额

[注2] 温州市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改扩建项目根据可研报告测算,项目建成达效后,预计每年新增销售收入4,179.00万元,实现利润总额1,949.00万元

[注3] 温州市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改扩建一期项目于2021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暂估转固;二期项目主体工程于2023年6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暂估转固,硬件设备于2023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暂估转固。至此,温州市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改扩建全部完工转固,自2024年起按照完整会计年度计算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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